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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巩固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效果,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党总支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本次知识测试活动采取线上答题形式,主要包括单选题、判断题和多选题,测试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面向甘肃省外汇系统全体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每人有三次答题机会,取最高分作为个人最好成绩,在全省进行排名。全省外汇系统共438人次参与答题,共288人次取得满分成绩。 本次知识测试活动是对甘肃省外汇系统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的一次重要检验,也是纵深推进甘肃省外汇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一项重要抓手。通过举办本次线上答题活动,加深了全体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持续营造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纪法规的浓厚氛围。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工作实践,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的履职尽责。 下一步,全省外汇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持续深化学习,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经常对照,行为上严格遵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024-07-25/gansu/2024/0725/2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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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落细,持续优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2025年5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宝鸡市分局举办金融外汇助力外贸企业政策宣讲会,宝鸡市商务局、建设银行宝鸡分行、辖内5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代表参会。 宝鸡市分局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跨境投融资政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试点等内容开展详细宣讲,并对涉外企业现场提出的业务难点、堵点问题逐一认真解答。参会企业纷纷表示,本次活动帮助涉外经营主体进一步了解外汇便利化政策,加深了对汇率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宣传效果较好。 下一步,宝鸡市分局将持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不断提升辖内涉外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宝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16/shaanxi/2025/0516/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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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英国伦敦出席欧洲复兴开发银行2025年年会。参会各方就银行战略发展规划等议题深入交流。会议期间,朱鹤新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行长奥蒂尔·雷诺-巴索举行会谈,就加强双边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2025-05-16/safe/2025/0516/26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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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8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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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8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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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对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等回应记者关切。 1.记者:此次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是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选编了6件典型案例,聚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办案规则,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2.记者:这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和梳理近年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基础上,挑选出一批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各级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针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遇到的管辖难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汇聚办案合力,以“一体化”履职推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案例一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积极协商,明确刑事案件管辖地与外汇违法行为地不一致,且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所在地没有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先行确定管辖外汇违法行为的外汇管理部门的,可以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与外汇管理部门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案例五赵某萍、姚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协商,明确管辖存在争议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可以移送同级外汇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同级外汇管理部门认为其无管辖权的,可以通过内部层报确定管辖。 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司法实践中,个人仅出借外汇账户但未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主观故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三陈某红、吴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针对个人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的问题进行多次探讨,明确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标准,消除追责盲区。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全面审查,确保打击无死角。案例四樊某、赵某某、罗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是否营利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从事营利性和未营利性的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均应被行政处罚,并针对性梳理案件证据移送,后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樊某等三人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以点及面,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案例二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固定行政违法证据、告知违法行为人拟承担行政处罚,为后续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做好保障。案例六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当地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侦查机关共同制定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意见,在线索互转、调证协作、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各方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3.记者:本批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治理有何积极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发展与安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强化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协同,守好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一方面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05-09/gansu/2025/0509/2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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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省内各市州中心支局,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甘肃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兰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及时性,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相关要求,我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管理办法》(甘汇管〔2011〕11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落实。 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所辖分支结构。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联系。 联 系 人:逯平霞 联系电话:0931-8800739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2年1月30日 2022-02-09/gansu/2022/0209/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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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2024-05-24/gansu/2024/0527/1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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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和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汇率双向波动成为常态、弹性不断增强。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复杂,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大幅高频的汇率波动加大了企业的汇率风险,甚至给部分省属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汇兑损失,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益。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是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中央巡视问题整改走深走实的题中之意,是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外汇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帮助全省国有企业进一步熟悉汇率市场形势,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甘肃省分局和甘肃省国资委共同举办全省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培训,增厚扩大开放势能,擦亮“金融为民”底色。培训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以“汇率市场形势及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为主题,全省172家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外汇管理、国资管理工作人员近350人参训。 会上,中国银行总行外汇专家李喆学围绕中美宏观经济分析、汇率市场展望、风险中性理念等内容进行了授课,重点解析了哪里会产生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怎么管等实务案例。省国资委财监处负责人发言表示,当前省属企业外贸规模持续扩大,但套期保值比例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企业需充分认识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汇率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建立健全汇率风险管理体系,加力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省外汇局国际收支处负责人结合近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案例,重点强调了政、汇、银、企合力助企发展的必要性。 下一步,省外汇局将继续根据全省国有企业外汇业务需求特点,加强与商务、国资等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引导银行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帮助国有企业不断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2025-04-21/gansu/2025/0408/2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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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阿里地区分局紧扣国家安全教育日契机,深植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网点+阵地”双核宣传矩阵,为提升社会公众外汇安全意识、维护阿里地区金融市场稳定注入强劲动力。 外汇局阿里地区分局以5家外汇银行网点、1家外币代兑机构为关键支点,精心打造成外汇知识传播的前沿窗口,在网点显著位置,整齐摆放藏汉双语版涵盖个人外汇收支规范、外汇违规风险警示等实用信息的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折页,方便群众随时取阅。并利用网点电子屏滚动播放外汇安全宣传视频,同步开展“业务办理+微课堂”服务,柜员针对常见外汇业务疑问进行解答,将外汇安全知识精准传达给每一位客户,有效提升公众对外汇业务的认知水平和合规意识。 在此基础上,积极打造多样化宣传阵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普兰口岸边贸市场与康乐新居作为主阵地,开展“远离跨境赌博 警惕非法换汇陷阱”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讲述跨境赌博与非法换汇的真实案例,向社会公众讲解现行外汇政策与风险防范要点。同时,针对边境特色经济主体开展定向宣传,深入7家涉外企业讲解外汇政策,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着政策导向,规范外汇收支行为,提升涉外业务风险应对能力,助力企业在国际市场稳健发展。 通过“网点+阵地”双核宣传矩阵的协同发力,国家外汇管理局阿里地区分局有效提升了外汇安全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外汇安全意识和合规理念。 2025-04-17/xizang/2025/0417/1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