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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银行的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新开办的支行如何在系统中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 答:金融机构代码通常是指由外汇局赋予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的四位代码,也是从事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金融机构的唯一标识代码。该外汇指定银行所有分支行的金融机构代码需与其总行一致。金融机构标识码通常是12位代码,由外汇局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顺序号(2位)组成,是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编码规则赋予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的唯一标识码。 若银行要在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上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应按照《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在申请金融机构标识码后,由外汇局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中为其开通。 2018-06-20/jilin/2018/0620/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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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贸易信贷30天报告期限如何计算?延期收付款报告期限的计算是以实际进出口日期为准还是报关单签发日期为准?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第三十七条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关于贸易信贷报告期限,对于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是指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对于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是指在货物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30天的计算起点以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或进口日期为准。 2018-05-23/jilin/2018/0523/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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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如何了解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情况? 答: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如下操作: (1)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业务指标情况】,可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各项总量核查指标的预警情况,以及同期各类分项业务指标,以便企业及时开展自查; (2)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基础业务数据】,可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的月度进出口和收付汇基础数据。 2018-05-31/jilin/2018/0531/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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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保险公司应如何申请经营外汇保险业务? 答: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分局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保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 (四)与申请外汇保险业务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资金管理和数据报送等内容。 2018-06-06/jilin/2018/0606/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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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中外合资企业聘请了5名外籍专家,该公司购汇支付外籍人员薪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购汇业务系公司代外籍专家购汇,交易主体应确认为非居民个人,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由于外籍专家跨境提供劳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非居民境内获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计入横栏“3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6 非居民个人”。 2018-06-13/jilin/2018/0613/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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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公司向国外出口货物,为实时掌握货物运输情况,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查询船只运行情况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即跟踪船只信息服务费,该笔支出款项如何申报? 答: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船只运行情况,属于海运服务,收取的信息服务费应申报在“222019 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海运跟踪船只信息费。 2018-05-31/jilin/2018/0531/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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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船舶修造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仅提供维修服务,在收到相关修理款项办理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对运输工具的维修,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船舶修造厂仅提供维修劳务,则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6-13/jilin/2018/0613/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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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际收支申报只能在银行办理吗? 答:按照《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对于涉外收入的申报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纸质申报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的对外付款和个人项下的所有涉外收付款只能在银行柜台进行申报。 2018-06-20/jilin/2018/0620/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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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所内的工作人员向境外事务协会交纳注册费,注册费的支出应如何进行申报处理? 注册费应根据注册标的,申报在“228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相应项下。该案例注册费与会计有关,应申报在“228022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会计服务”项下。 2.境内某生产企业因生产需要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对某药品生产资格的国际认证,并每年进行年检,此年检费的支付如何申报? 对生产资格证书的年检是对认证的年度确认,向世界卫生组织缴纳的药品生产资格认证年检费,应申报在“232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世卫组织药品生产资格国际认证年检费。若涉及对某认证证书使用费的支出,则交易性质属于境外有关机构对行业产品的特许商标使用费,应申报在“23101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特许和商标使用费”项下。 2018-05-09/jilin/2018/0510/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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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以及区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是否需要进行申报?申报为跨境收支还是境内收支? 答: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以及区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需要进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境内信息申报。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应当根据贸易方式、结算方式以及资金来源或流向,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并按规定进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同时规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又进一步明确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企业、境内区外企业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 2018-05-03/jilin/2018/0503/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