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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8日下午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校长吕建教授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了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他的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在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恢复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习近平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一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可以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二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三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牵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习近平强调,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要全面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习近平指出,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要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战略前沿和制高点领域,立足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加速产品和服务迭代。 习近平强调,要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要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纠正和规范发展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做法,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 习近平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要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要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要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要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就涉及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 习近平强调,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要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素养和技能,夯实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社会基础。 2021-11-19/shanghai/2021/1119/1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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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外环境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对制度建设提出新要求。制度建设更多的是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巨大成就和显著优势,深入回答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深入阐释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 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围绕这个总体目标,《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作出新的制度安排。全会强调,必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不断彰显“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全会总结实践经验,在我们党已经明确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一些新的概括。比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等也进一步作出阐述。这三类制度,从不同层次,围绕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纲”和“总遵循”。 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的重要保障。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11月,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指出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部署。同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等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评判一种制度是否行得通、有效率、真管用,实践最有说服力。在长期的奋斗中,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两大奇迹”。一个是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另一个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两大奇迹”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党带领人民长期不懈奋斗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显著优势充分发挥的必然结果。 2021-11-19/shanghai/2021/1119/1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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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外汇局学习贯彻各项工作。 会议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的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会议认为,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强调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外汇局党组完全赞成并坚决拥护。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决议》的核心要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继续扩大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完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继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配合中央巡视及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外汇局全体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11-19/shanghai/2021/111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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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提升我国国际收支数据质量,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启动第二批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结合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和前期调研情况,原则上将2019年年度涉外收支总规模等值2亿美元至7亿美元的大型企业作为第二批申报企业。请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导申报企业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 一、数据报送时间安排 (一)试报送 原则上应于2022年1月起试报送数据,但为增加工作安排的灵活性,各分局可视辖区内企业情况在2022年一季度内逐步将申报企业纳入报送,但注意报送数据起点均统一为2021年12月。例如,2022年3月纳入报送时,企业需报送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三期数据。 (二)正式报送 2022年7月起,全部第二批申报企业开始正式报送数据,正式报送阶段企业报送数据参与外汇数据质量评估。 (三)报送时间调整 2022年1月起,放松对非金融企业的报送时间要求,全部非金融企业均调整为月后15日内报送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二、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培训。请各分局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汇综发〔2020〕71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汇综发〔2020〕94号文印发)转发至相关申报企业,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此外,中国外汇网-培训教育-视频课程栏目和数字外管平台均已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企业版)》免费视频课程及相关培训资料,可供随时观看学习。 二是做好系统准入指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12月底批量完成企业的系统准入工作。请各分局指导申报企业关注准入情况。 三是指导企业做好系统配置设置。请各分局指导企业登录数字外管平台(ASOne),根据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对外资产负债数据报送操作手册及报送模板》进行系统配置。 三、义务与责任 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妥善保存原始明细数据,以便外汇局对数据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当对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各分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执行中遇到的疑问。各分局应从试报送阶段起做好填报指导与数据核查工作,及时与申报企业沟通,并将遇到的疑问及时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290。 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68402727。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0日 2021-11-19/guangdong/2021/1119/2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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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15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4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16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3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739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973亿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2716亿元。 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1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56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30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78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059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94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0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1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1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3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2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614亿美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41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7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5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3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46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2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8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32亿SDR,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储备资产增加295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1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53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7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14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023亿SDR。(完) 附件: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2021-11-19/shanghai/2021/1119/1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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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9/content_56518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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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8/content_56517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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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外汇局学习贯彻各项工作。 会议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的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会议认为,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强调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外汇局党组完全赞成并坚决拥护。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决议》的核心要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继续扩大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完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继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配合中央巡视及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外汇局全体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11-18/jiangxi/2021/1115/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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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外汇局学习贯彻各项工作。 会议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的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会议认为,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强调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外汇局党组完全赞成并坚决拥护。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决议》的核心要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继续扩大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完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继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配合中央巡视及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外汇局全体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11-15/liaoning/2021/1115/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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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028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6%,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同比增长。2021年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796亿美元,同比增长1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1%,体现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为外贸持续增长奠定基础,以及全球经济和贸易有所回暖、国际需求增加;进口1.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4%,主要是内需逐步恢复,同时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高进口价格。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2021年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821亿美元,同比下降30%。旅行、知识产权使用费和运输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724亿美元,同比下降20%,主要是疫情起伏反复持续抑制人员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39%、24%,逆差260亿美元,同比增长20%,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贸易不断发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加深;运输逆差177亿美元,同比下降42%,主要是运输服务收入增速继续快于支出。 三是直接投资呈现较大顺差。2021年前三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1636亿美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491亿美元,显示外资对在华投资兴业保持信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855亿美元,保持平稳。 总体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没有改变,这为我国经常账户平稳运行、国际收支延续总体平衡提供了坚实基础。 2021-11-19/shanghai/2021/1119/1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