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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市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 2019-08-01/ningbo/2019/0801/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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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兰州召开了2019年第二季度外汇形势分析会。总局郑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综合司、管理检查司相关人员和16家省分局(外汇管理部)代表近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总局通报了全国外汇形势,听取了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关于上半年进出口、企业跨境融资、国内外汇贷款、汇率预期、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等议题的汇报。参会代表围绕中美经贸摩擦对我国贸易投资活动的影响、对2019年和未来中长期我国国际收支格局的判断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郑薇副局长对做好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寻找差距,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外汇形势分析水平。二是加强跟踪监测,做好对中美经贸摩擦等热点问题的分析研究。三是紧跟形势变化做好跨境资金流动分析。四是以更加科学的方法、创新的思路履职担当,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为建国70周年交出满意的外汇工作答卷。 2019-07-22/gansu/2019/072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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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甘肃新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借入境外中长期人民币外债,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颁布后庆阳市辖区办理的首笔跨境融资。 2019年5月初,甘肃新鑫能源工程公司财务负责人向我中心支局了解咨询跨境融资业务政策。5月底,中心支局对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和政策宣传,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股权结构,实地查看企业厂区生产线,并召开座谈会详细向企业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主要精神,并帮助企业测算了可融资上限。7月1日,中心支局在认真审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当天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了《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和《业务登记凭证》。7月2日,中心支局电话指导中国银行庆阳分行依法合规为该企业开立了外债专户,并两次到该行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了跨境融资业务流程合规。7月17日,该企业跨境融资到账。 近年来,庆阳辖区发生多起跨境融资诈骗案,跨境融资业务发展缓慢。甘肃新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首笔跨境融资业务顺利开展,既有利于外汇局拓展和延伸资本项目业务,更利于进一步加强跨境融资政策普及宣传,防止企业盲目陷入融资骗局。 2019-07-23/gansu/2019/080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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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至19日,总局郑薇副局长一行就甘肃“一带一路”建设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诉求情况来甘肃开展调研活动。甘肃省分局张庆昉局长,陶君道副局长全程陪同。 调研组分别召开了外汇局座谈会和金融机构座谈会,介绍了本次调研活动的背景、目的和内容,张庆昉行长汇报了甘肃“一带一路”建设情况、外汇支持对外开放工作开展情况,并向调研组提出了提升甘肃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诉求。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等8家银行作交流发言。 调研组一行先后调研了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白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点了解了兰州国际港务区推进新亚欧大陆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和中欧班列发送情况,了解白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和境外发展等情况。 2019-07-22/gansu/2019/0722/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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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张掖市中心支局副调研员焦钢带领外汇管理科有关人员,深入高台县汇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研。 调研组紧紧围绕中美贸易战、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辖内种子出口的优劣势等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及近两年来果蔬、花卉种子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特别是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企业的应对策略以及中长期规划。调研组针对当前企业出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就当前外汇管理政策向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讲解和宣传,发放了宣传折页和手册,并现场指导和解答了企业国际收支申报业务问题。 2019-07-24/gansu/2019/0724/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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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中心支局深入落实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积极发挥外汇金融对辖区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通过强化政策辅导、业务培训、银企合作等多种途径助力辖区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今年上半年,全市货物贸易名录企业同比增加67%,货物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倍,对外货物贸易业务呈快速增长态势。同时,辖区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产品和铝箔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例达到99%,特色农产品和铝加工产品出口占比基本持平,辖区以中药材、铝箔等特色产品为主的出口格局初步形成。 2019-07-26/gansu/2019/0726/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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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海南省分局发布《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推出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简化外汇登记管理、提高投融资便利性等11项外汇创新业务,大幅提升自贸区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海南自贸区营商环境。 下一步,海南省分局将针对海南具体情况,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和创新,全力支持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争取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推动海南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2019-08-01/hainan/2019/0801/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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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19-07-03/hubei/2019/0603/1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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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月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8-01/ningbo/2019/0801/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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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691亿元,支出13073亿元,顺差261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378亿元,支出10406亿元,顺差397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3亿元,支出2667亿元,逆差13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80亿美元,支出1900亿美元,顺差38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89亿美元,支出1512亿美元,顺差57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1亿美元,支出387亿美元,逆差19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618 380 15,691 2280 -13,073 -190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972 577 14,378 2089 -10,406 -1512 2.服务贸易差额 -1,354 -197 贷方 1,313 191 借方 -2,667 -387 2.1加工服务差额 85 12 贷方 87 13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7 5 贷方 65 9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330 -48 贷方 239 35 借方 -570 -83 2.4旅行差额 -1,163 -169 贷方 185 27 借方 -1,348 -196 2.5建设差额 46 7 贷方 80 12 借方 -33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33 5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1 3 借方 -16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5 -20 贷方 35 5 借方 -170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215 31 借方 -152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1 12 贷方 340 49 借方 -260 -3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6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8-02/xiamen/2019/0802/1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