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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金融业全球竞争能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1年9月24日起,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以下简称“南向通”)正式上线运行。9月24日上午,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共同举办“南向通”启动仪式,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陈四清先后致辞。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尹宗华和国务院相关部委、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两地基础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有关人士出席启动仪式。 “南向通”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提供便捷通道。同时,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加强监管合作,强化“南向通”交易结算信息收集和风险防范。 “南向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和香港合作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政府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南向通”的推出,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 “南向通”首个交易日,共有40余家内地机构投资者与11家香港做市商达成了150余笔债券交易,成交金额约合人民币40亿元,涵盖了香港市场的主要债券品种。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会同香港金管局、两地基础服务机构和各市场参与机构,根据“南向通”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 2021-09-28/qingdao/2021/0928/1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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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外汇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提升民众合规用汇意识,9月23日至24日,常德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11家外汇指定银行在临澧县修梅镇高桥村、常德市万达广场开展“诚信兴商”集中宣传活动,弘扬珍视信用、守信有价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规范展业、公平竞争的外汇市场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以“诚信经营、合规用汇”为主题,融合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汇率避险知识、外汇典型案例等内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个人用汇常识,引导个人选择正规渠道进行理财投资,宣传汇率避险知识,引导企业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机制,深入剖析外汇典型案例,增强公众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活动现场还设置了外汇知识大讲堂环节,将外汇知识穿插在有奖问答中与民众实时互动,用简单、易懂的知识题,促进公众牢筑守法意识。 常德市中心支局和辖内外汇指定银行近80名金融宣传志愿者参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18条幅,设立宣传台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500余人次,提高了企业及个人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全市外汇业务合规健康发展。 2021-09-27/hunan/2021/0927/1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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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辖内外贸企业健康发展,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2021年9月27日,外汇局衡阳市中心支局走进衡阳县钟表产业园,开展“政策上门行”活动,为产业园相关企业进行了一次外汇管理政策的面对面辅导。 衡阳县钟表产业园目前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有30余家,实际开展生产的有11家企业,进行名录登记准备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有4家,其中1家企业已发生外汇收支业务,且存在不规范现象。为帮企业理顺业务流程,确保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外汇收支业务,衡阳市中心支局业务人员从外汇管理政策、合同签订、报关收汇流程、贸易信贷报告等方面为企业进行了政策宣讲,同时现场上机为企业演示如何进行网上业务操作,确保企业享受便利化政策,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得到了园区内企业一致好评。 2021-09-28/hunan/2021/0928/1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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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践行“外汇为民”初心使命,近日,外汇局衡阳市中心支局与农行衡阳分行一行3人深入辖内境外投资企业——耒阳市正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调查了解该公司境外投资办学情况。 该公司于2015年在美国设立了正源国际学校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从幼儿到中学阶段的教育办学。通过实地走访,我中心支局重点了解了该企业境内外办学的整体情况以及当前其境外投资办学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座谈会上,我中心支局对境外投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宣讲解读,外汇局、银行、企业三方对当前的中美政治环境、疫情下境内机构如何正常开展境外投资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中心支局在提醒企业“境外投资需谨慎”的同时,也表示对于正常的境外投资行为,外汇局会一如既往地为企业助力,提供政策支持。 2021-09-27/hunan/2021/0927/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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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9万亿美元)。 2021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4.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85万亿美元)。 2021-09-27/qingdao/2021/0927/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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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罗斯农业部农产品出口发展中心公布的调研报告,2021年前8个月,俄罗斯对华出口牛肉1.31万吨,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 2021年前8个月,中国市场在俄罗斯牛肉出口总量中所占份额增长16个百分点,达到64%。2021年8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俄罗斯对华牛肉出口量增加了1000吨,增幅82%,达到2100吨。(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1-09-28/heilongjiang/2021/0928/1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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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1年9月15日 2021-09-29/jilin/2021/0929/1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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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以下简称7号文)精神,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改革进展等,及时按程序报批调整更新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前,7号文中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共两项:一是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二是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二、精简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结售汇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交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便利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支持进行行政许可事项预审、进度查询和结果查询。 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利用科技赋能提升监测分析水平。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化。加强外汇市场行业自律。严厉打击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及时调整有关规范性文件,密切跟踪评估改革进展,完善工作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021-09-29/neimenggu/2021/0929/1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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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外汇服务暖心工程”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外汇业务“网上办”为群众减负。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政银企座谈会,电话指导等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多种远程办理外汇业务方式,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零跑腿”。 ——实施“一企一策”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联合地方金融局、商务局等政府部门,通过线下实地走访,线上推送问卷、互动交流等,多形式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建立“一企一策”档案,积极组织有关银行与有融资需求企业深入对接,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服务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通过举办企业培训班、指导银行向企业提供实操性强的汇率避险方案、新媒体推送汇率管理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企业审慎安排资产负债的货币结构,合理运用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更好地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 2021-09-29/guangdong/2021/0929/2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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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有效管理汇率风险,以实际行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内江市中心支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辖内5家银行召开了汇率避险工作推进会。会上,中心支局通报汇率避险活动开展情况,指出辖内目前外汇衍生品签约总量和履约总量虽有提升,但存在企业集中度过高、中小微型企业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三项举措:一是根据进出口实绩梳理重点企业清单,多形式强化宣传引导力度;二是针对重点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汇率避险方案进行重点突破;三是鼓励银行用担保公司、关联公司的授信额度解决中小微型企业无授信额度或缴纳保证金的问题。同时中心支局按银行制定的任务分解时间表,按表索骥,深度参与,挂图作战,务实督导,力保“便企利民”行动实效。 2021-09-29/sichuan/2021/0929/1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