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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韩洁)4日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标志着这一关系亚投行能否顺利开张的法律协定已获我国立法机构批准,向最终生效迈出关键一步。 《亚投行协定》是指导亚投行未来运作的根本大法,为成立亚投行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协定规定,至少10个已签署协定、且股份占比不低于50%的国家提交批准书,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才能正式宣告成立。 我国是筹建亚投行倡议发起方和亚投行最大股东国。亚投行总认缴股本中,中国认缴股本比重达到30.34%,因此我国立法机构能否批准协定对亚投行年底能否如期开张至关重要。 今年6月29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楼继伟作为中国财政部长与其他49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代表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协定》。10月27日,丹麦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署协定,成为协定第54个签署方。 楼继伟说,中国较早完成国内立法机构批准程序,对于推动更多国家及早完成批准程序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目前,除缅甸、新加坡和文莱已提交批准书外,亚投行其他意向创始成员国正在抓紧履行国内批准程序。 “我们期待有更多国家尽早批准协定,使之早日达到生效条件,从而确保亚投行在2015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运作。”楼继伟说,《协定》一经生效,从法律意义上讲,亚投行就正式成立了。 财政部亚太中心副主任周强武说,虽然目前包括中国在内只有四个国家批准了协定,但年底前达到协定生效条件还是非常乐观的,亚投行年底正式开张“指日可待”。 楼继伟说,目前,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正在首席谈判代表会议指导下积极为亚投行开业做准备。 他透露,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健全亚投行组织架构,招聘相关人员,做好机构运营准备;制定完善各项业务政策,为银行开业后开展业务做好准备;与意向创始成员国一道做好初期项目储备库的准备工作,与世行、亚行探讨联合融资的机会等。 而亚投行筹备工作组副组长陈欢日前也透露,亚投行正按照年底宣布开张、明年正式投入运营的时间表有序推进,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未来将立足高效、廉洁、绿色宗旨投入运营。 周强武表示,亚投行宣告成立和正式运营是两个时间概念。年底如果顺利开张后,距离正式运营还需要一段时间。正式成立后,明年初会按计划召开第一次理事会和执董会,对行长和管理层人选履行批准程序,并批准相关业务政策,同时批准《协定》国家第一笔股本金也要到位,为银行正式投入运营做好准备。 亚投行开张运营后,首批投资项目会聚焦哪些领域?楼继伟表示,主要还是投向基础设施项目,促进区域互联互通。 周强武说,亚投行顾名思义是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投资领域主要会聚焦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如飞机、铁路、公路、桥梁等大交通领域,电厂等能源项目都是目前相关成员准备的领域。未来不排除也会扩大到教育、卫生等社会基础设施项目。 “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大背景下,亚投行凭借其倡导的高标准、高效、廉洁、绿色等理念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欢迎,显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周强武说,明年亚投行一旦投入运营,将可能启动新一轮接纳新成员工作,预计会有更多成员申请加入。这一更多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多边开发机构,将对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全球经济秩序变革、亚洲区域合作等产生积极作用。(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华社) 2015-11-05/shanghai/2015/1105/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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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09.28亿元人民币,流出58.77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50.51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59.64亿元人民币,流入186.68亿元人民币,净流出72.96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价,2015年第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3.44亿美元,流出9.39亿美元,净流入24.0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41.49亿美元,流入29.83亿美元,净流出11.66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第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50.51 流入 209.28 流出 58.7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72.96 流入 186.68 流出 259.64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年第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4.05 流入 33.44 流出 9.3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1.66 流入 29.83 流出 41.49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2015-11-20/shanghai/2015/1120/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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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四大方面9项措施: 一、扩大流入,增加外汇供给。一是进一步扩大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头寸下限。银行持有更多负头寸,有利于银行筹集并供给更多的外汇,增强外汇市场自我调节能力,进一步为实体经济防范汇率风险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二是允许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统一中外资企业政策。三是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简化企业收汇和结汇手续,降低收结汇资金成本。 二、加强单证审核,规范管理。一是明确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单证审核要求,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二是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明确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的单证审核要求。三是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制度。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的企业提示风险。 三、丰富产品、便于对冲汇率风险。允许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差额交割的远期结汇业务,满足企业既持有外币资产又防范汇率风险的需要。 四、清理法规、明确罚则。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明确违反《通知》,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05-04/dalian/2016/0504/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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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跨境交往中个人货币兑换的正常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6〕11号,以下简称《规定》),完善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管理。 《规定》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外币兑换服务的改革思路,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政放权,取消事前市场准入管理,外汇局不再对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实施事前准入许可。二是转变监管方式,要求银行将外币代兑机构、自助兑换机管理前移和内化至内控管理中,合规、审慎开展外币兑换业务,外汇局重点加强对银行的事后和内控检查。三是明确业务范围,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主要定位于银行柜台业务的延伸,增强市场服务能力,丰富个人货币兑换的便利渠道。四是完善业务管理,防范洗钱风险,强调个人持外币现钞在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兑换人民币现钞时应遵守限额要求,不影响目前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限额以内的正常结汇。五是推进法规整合,整合并废止了外币兑换业务的3部外汇管理法规,便利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6-05-27/dalian/2016/0527/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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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额度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才需外汇局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6-02-05/dalian/2016/0205/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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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汉中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五家外汇指定银行召开了座谈会,就近期外汇形势、总分局外汇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汉中市中心支局分管行领导及各银行主管外汇业务的副行长、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参加了会议。 会上,汉中市中心支局通报了汉中市2018年一季度外汇形势及当前应关注的热点;各银行就如何以内部风险防控为抓手实现系统监管控制进行了讨论交流。最后,汉中市中心支局杨青坪副局长围绕“防风险、促便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此次座谈会对汉中市中心支局进一步做好外汇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更好地传导了外汇管理政策,切实加强了银行合规经营,防控风险的意识。 2018-05-28/shaanxi/2018/0528/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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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优化全市营商环境,2018年以来,榆林市中心支局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外汇管理履职绩效,有力地支持了榆林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是修订完善外汇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二是精简办事程序和环节,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三是加强进出口企业名录登记管理,认真做好新登记企业的辅导期业务指导;四是运用“榆林外汇”微信群,大力开展对银行、重点进出口企业的外汇政策宣传和业务研讨。 2018-05-28/shaanxi/2018/0528/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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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日,在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资本处的大力协助和悉心指导下,延安市中心支局为辖内一家企业办理额度为2150万人民币的对外债权登记。此为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的首笔对外放款业务。 此项业务对企业进一步“走出去”,优化整合境内外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将持续不断地为辖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支持。 2018-05-28/shaanxi/2018/0528/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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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44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7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0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020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1万亿美元)。 2018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2.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3万亿美元)。(完) 2018-05-28/hainan/2018/0528/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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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海关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4月,黑龙江省对俄罗斯进出口总值为350.9亿元(约55.7亿美元),同比增长40.4%。 据海关统计,1-4月,黑龙江省进出口总值506亿元人民币(约80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2%,其中对俄罗斯进出口总值350.9亿元(约55.7亿美元),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9.4%。(资料来源:中俄资讯网) 2018-05-28/heilongjiang/2018/0528/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