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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05-20/hubei/2023/0216/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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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特此通知。 附件: 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05-21/heilongjiang/2025/0521/2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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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山西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曹增和深入晋中市调研指导工作,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曹增和副行长参观了晋中市分行“党建文化长廊”, 与晋中市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座谈,听取晋中市分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进行交流探讨,并逐项作了回应与解答。 曹增和副行长对晋中市分局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外汇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下真功、求实效。二是优化外汇服务。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商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合作,为涉外企业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和一揽子政策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抓好风险防控。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加强外汇形势分析,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发挥好内审内控监督职能,筑牢风险防线。四是强化外汇监管。加大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打击力度,着力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以“能力建设年”为契机,打造一支政策清、数据清、案例清、问题清,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四清一能”外汇干部队伍。 调研期间,曹增和副行长还深入到山西榆次远大线材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对企业生产经营、跨境投融资、金融外汇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就汇率避险、“专精特新”企业融资等相关金融政策进行交流和辅导。曹增和副行长指出,外汇局、金融机构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落实好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措施,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市场沟通和政策评估,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政策获得感。 2025-05-29/shanxi/2025/0529/1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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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4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4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跨境资金总体呈现净流入。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73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呈现一定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9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持续向好。4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109亿美元,处于较高水平。4月下旬外资投资境内股票转为净买入。三是主要流出渠道平稳有序。4月服务贸易资金净流出环比基本持平;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但低于去年同期;来华和对外直接投资基本稳定,关联企业借贷往来跨境资金由净流出转为基本平衡。 市场预期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4月银行结汇和售汇环比分别增长12.8%和13.9%,市场交易保持活跃。结售汇差额基本均衡,市场预期和交易理性有序。4月衡量市场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为64.4%,环比上升6.9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为65.4%,环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将继续巩固。4月末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有关工作,要求加快专项债发行、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等,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实施降准降息等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随着有关政策落地见效,我国经济运行向好势头有望继续巩固,更好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近期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发布联合声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有助于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5-05-29/neimenggu/2025/0529/1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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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4月,银行结汇15408亿元人民币,售汇15715亿元人民币。2025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337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781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4月,银行结汇2139亿美元,售汇2182亿美元。2025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429亿美元,累计售汇8048亿美元。 2025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64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9402亿元人民币。2025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6062 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811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031亿美元,对外付款6858亿美元。2025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90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521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5-29/neimenggu/2025/0529/1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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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联合深圳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共同组织开展了“联学联建凝心聚力 正风肃纪收支为民”主题党日活动,共24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活动紧密围绕党建引领业务,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国际收支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和统计能力建设目标,探索尝试了与兄弟分局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建活动的创新形式,通过理论学习、警示教育、业务交流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达到了思想共进、作风共砺、业务共促、能力共建的效果。 下一步,内蒙古分局将以此次联合党日活动为契机,立足党建引领业务创新发展,业务促进党建走深走实,深化与兄弟分局的交流和合作,共同为国际收支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5-05-29/neimenggu/2025/0529/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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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8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05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25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10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9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1885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7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5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65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1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52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1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62亿SDR。(完) 2025-05-13/zhejiang/2025/0513/2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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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相关人员的出国差旅费需要办理税务备案吗? 答:不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三条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2025-05-29/tianjin/2025/0529/2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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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市分局联合漳州侨联、南靖县侨联前往南靖县丰田华侨农场开展“惠民侨汇 温暖侨心”外汇政策宣传活动。活动以“外汇政策宣传+金融服务实践”为核心,聚焦服务华侨同胞,构建“同心圆”协作平台,让侨胞感受“家”的温暖。漳州市分局以个人外汇政策为重点,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等方式引导个人合规用汇,帮助侨胞更好理解外汇便利化政策。同时,现场听取侨胞的需求和建议,为侨胞赡家汇款额度、留学购汇等具体问题答疑解惑,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 2025-05-29/fujian/2025/0529/2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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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9.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0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9.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1万亿美元)。 2025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0.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6万亿美元)。 2025-05-23/sichuan/2025/0523/2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