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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要求,凡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规定申报2017年度联合年报。联合年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企业所填报的信息,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质监局 广东省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8-04-02/guangdong/2018/0330/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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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加深市民对人民币国际化趋势及重要意义的理解,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阳江分行举办“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的投资策略”交流论坛。 活动中,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分析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介绍了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状况及相关政策,并邀请广州理财师协会首任秘书长、中山大学MBA特约讲师陈国刚就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人民币国际化发展等问题授课,对个人投资提供具体的策略及建议,深受与会嘉宾的好评。 2018-04-11/guangdong/2018/0411/1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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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佛山市中心支局在南海区千灯湖酒店开展金融政策宣讲“暖春行动”,佛山市逾150家拟上市公司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外汇局佛山市中心支局介绍了当前外汇形势、外汇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以及近年来外汇局在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出台实施的政策,并针对企业经营面临的跨境贸易投融资问题,详细讲解便利贸易单证审核、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的举措。 参会企业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有助于开拓经营视野,增强对外汇政策的了解,有效解决跨境融资方面的政策需求。 2018-04-04/guangdong/2018/0404/1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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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02月27日) 2018-03-06/guangdong/2018/0306/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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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执法证信息表(截至2026年3月25日) 2026-03-31/guangdong/2018/0418/1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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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02月27日) 2018-03-06/guangdong/2018/0306/1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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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局、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8〕92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改进和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现将广州地区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 (一)从2018年4月1日起,F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并入六部门联合年报,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商务部每日定时将企业数据推送至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再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报相关数据。 (二)2018年FDI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10月1日,商务部将公示未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 (三)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今年暂时无需参加。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境外直接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 (一)相关系统模块已完成升级改造,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仍按原操作模式,在6月30日前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报2017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参加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ODI企业可自行或委托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报送上年末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需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上传。 (三)参加外汇局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抽样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应按照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抽样调查制度要求,按季度向注册地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 相关市场主体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了解动态信息,手机识别附图中二维码了解有关操作。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存量权益登记咨询电话:020-81883195。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8年4月2日 附图 2018-04-11/guangdong/2018/0402/1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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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村镇银行、外资银行;珠海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投融资便利化,加快构建广东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制定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 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实施细则.pdf 2018-05-22/guangdong/2018/0522/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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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与清远市监察委员会、清远市公安局、清远市国家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清远监管分局等部门,就建立清远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并举行了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清远市内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75家机构参加了签署仪式, 按照监管合作备忘录要求,各成员单位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资源整合为目标,研究探索“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数据信息共享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稳步推进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同时,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不定期开展情报会商,交流工作信息,研究解决合作中的相关问题。 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指出,通过搭建“三反”监管机制合作平台,有利于各成员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和监管协调,开展联合宣传,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犯罪行为,为辖区经济和社会安全筑牢“防火墙”。今后,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将立足强化辖区经济金融安全保障的高度,高效履职,为辖区经济持续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2018-05-18/guangdong/2018/0518/1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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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召开2018年银行外汇业务情况通报会,分析广东跨境资金流动形势,通报部分违规案例,部署下阶段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工作。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李升高副局长主持会议,广州地区70家中外资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指导银行落实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加大对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会议强调,各银行要遵守外汇管理政策,严格执行外汇业务展业要求;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自律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外汇法规培训力度,确保政策传导及时到位。 2018-10-16/guangdong/2018/1016/1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