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4-21/jilin/2017/0421/18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14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5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 2017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3.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91万亿美元)。(完) 2017-05-03/jilin/2017/0503/191.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外汇局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总结了今年以来经济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对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分析了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深刻指出了当前我国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工作中的风险与挑战,强调了金融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为我们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提供了重要指导。 会议强调,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外汇局系统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推进金融改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加强监管协调,及时发现和处置化解风险点,加大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完) 2017-05-03/jilin/2017/0503/192.html
-
“一个国家养成全民阅读习惯非常重要。而这与公共图书馆普及密不可分。”李克强总理在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当天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草案明确了政府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的责任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要求。 “以色列这个国家虽然很小,但在创新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为什么呢?因为以色列平均几千人就有一个公共图书馆。” 李克强说,“我们虽然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公共图书馆建设方面仍然任重道远。” 2015年“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说:“我希望全民阅读能够形成一种氛围,无处不在。”事实上,在总理坚持下,自2014年起,“全民阅读”已经连续4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倡导全民阅读”的提法更是升级为“大力推动全民阅读”。 “养成全民阅读的习惯,公共图书馆非常重要。中国自古就有书院藏书的传统,后来又以国家之力编纂四库全书等。我们现在更要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各方面投入,把公共图书馆建设得更好。”总理在常务会上说。 “建设公共图书馆,要注意线上线下相结合,两方面要配合好。”李克强说,“通过建好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统一平台,让公共图书资源真正能够大家共享。” 他特别指出,建设好公共图书馆,尤其要保存好、利用好善本书。 “中国的善本书量很大,毕竟活字印刷是从我们这里开始的。善本书价值连城,必须要保存好,但保存好的同时也要更大地利用好。像一些宋刻本、明刻本,还是有必要拿出来让它们见见天日。”总理说。 “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就应该让老百姓、尤其是孩子们亲眼目睹感受一下这些典籍。网上看与现场看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原物就是原物,网络、视频替代不了。”(韩林) 2017-04-27/jilin/2017/0427/188.html
-
近日,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共同签署《关于实施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管的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同日,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签署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作为《框架协议》的具体落实机制。 根据《框架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跨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走私、骗取出口退税、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国家海关、税收、外汇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方约定通过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内容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具体的合作领域和职责分工。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综合执法,提高管理效能。协同推进三方在各地分支机构开展协查反馈、联合监管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共同实施相应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海关、税务、外汇三部门加强彼此间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部门之间协同共治的基础和抓手,对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走私、骗取出口退税、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部门将持续共同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各自执法领域的监管,形成管理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 2017-04-27/jilin/2017/0427/185.html
-
4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北京会见了新加坡淡马锡国际首席执行长李腾杰一行。双方进行了友好会谈,就淡马锡在中国的投资战略、中国经济发展以及双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机会等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完) 2017-04-21/jilin/2017/0421/182.html
-
李克强总理18日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座谈会上说,今年一季度中国外贸大幅度增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显著增强。因为外界对人民币汇率有稳定预期,才愿意下更多的“长单”。中国将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017-04-27/jilin/2017/0427/186.html
-
2013年,在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面临严峻挑战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一带一路”把中国发展同沿线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中国梦”同沿线各国人民的美好愿望结合起来,必将成为一项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福祉的伟大事业。作为重要的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互利共赢、开放透明、公平包容的开放新格局,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一带一路”营造良性、健康、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 “一带一路”打造中国与世界开放互通的新格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全球增长动能不足,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的态势依旧,全球经济治理滞后,难以适应世界经济新变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全球发展失衡,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势力和民粹主义抬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复杂严峻。如何让世界经济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如何让经济全球化的正面效应更多地释放出来?中国顺应大势,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致力于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这不仅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而且符合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有利于中国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不断提升发展的内外联动性,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一是有利于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更是贡献者。“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契合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为沿线国家优势互补、开放发展开启了新的机遇之窗,有利于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联动发展,使全球经济发展更加平衡。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跨国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使顺周期下形成的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三年多来,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达500多亿美元,一系列重大项目“落地开花”,带动了各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一带一路”倡议来自中国,但成效惠及世界。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了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仅明确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也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通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利于巩固中国同中亚和东南亚的合作基础,构建中国同沿线各国在开放中谋求共同发展的道路,有力促进内陆和沿边的对外开放,提升中西部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促进东部地区的转型升级和对外投资,形成联动发展的新局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落地,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三年多来,“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支持,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的“朋友圈”正在不断扩大。 三是为跨境资本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跨境资本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伴生物,有助于推动资金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并带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与流动,利于全球经济增长。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在便利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吸引境外长期资本流入,促进形成健康、良性、稳定的跨境资本流动秩序,维护中国国际收支基础平衡稳健。 外汇管理改革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着力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把握好外汇管理的两项基本原则,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世界各国实现联动增长,走向共同繁荣。 促进经贸畅通,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在开放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近年来,外汇管理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深化贸易和投资联动,拓宽贸易和投资领域,优化贸易和投资结构,挖掘贸易和投资新增长点,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平衡发展,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一是全面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外贸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重中之重。1996年,我国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近年来,相继取消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电子单证审核,允许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等,不断提升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二是不断深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所有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大幅简化单证。改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优化贸易结构,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建设。三是促进外贸多元化发展。继续提升边贸和个人贸易便利化水平,取消边贸账户行政许可,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简化个人贸易单证要求,为“一带一路”拓宽贸易领域。四是积极支持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范围扩大到天津等12个城市。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推广全国,试点以来,全国33家试点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付246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互联网+”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为“一带一路”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五是积极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大幅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已经实现基本可兑换,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根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非金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701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4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体现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等,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促进世界和被投资国经济增长,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中也会面临各种国别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劳工风险等。作为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外汇局一直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互利合作,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对外投资管理原则,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 深化资金融通,为“一带一路”拓宽新的渠道 “一带一路”建设倡导的是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互联互通,其中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要在已有基础上,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近年来,外汇局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以资本“走出去”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装备合作,发挥中国资本与中国经验、高端技术和装备优势的组合作用,同时,将国际领先技术“引进来”,实现与相关国家技术、管理、文化、市场的相互交融、相互合作和互利共赢。截至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产存量达1476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2%。 一是证券投资双向开放实现新跨越。证券投资是资产配置互联互通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外汇局牢牢把握外汇形势趋向均衡的有利时机,按照“均衡监管、双向流动”的思路,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扩大RQFII试点范围,简化QFII和RQFII审批程序,放宽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便利资金汇出入、放宽锁定期限制,进一步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截至2016年12月末,共有278家QFII机构获批873.09亿美元额度,177家RQFII机构获批5284.75亿元人民币额度。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外债是拓宽境内主体支持“一带一路”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外汇局取消了外债、对外担保的事前审批,2016年,在总结前期外债宏观审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全国,通过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缓解企业“走出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中资企业(含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债签约额合计1021亿美元,是2015年全年中资企业外债签约额的2.3倍。三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到中国发行熊猫债,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允许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基于实需原则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避险需求。截至2017年4月底,结算代理行共48家。通过资本“走出去”助推企业“走出去”,有利于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截至2016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熊猫债已累计发行631亿元,境外投资者400多家,投资余额近8000亿元人民币。 优化外汇储备运用,为“一带一路”打开新的窗口 资本“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作为外汇储备的管理机构,外汇局始终坚持国家战略导向,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加强多元化运用的统筹协调和风险防控,积极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战略,构建相互补充配合的对外投融资平台体系。 一是为“一带一路”搭建资金平台。积极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在开展委托贷款的基础上,牵头设立了丝路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其中丝路基金总规模400亿美元,首期100亿美元;中非产能合作基金规模100亿美元。此外,注资了中投国际、国新国际、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并以多种形式支持了中非发展基金、中国欧亚基金、中阿基金等多双边基金。上述相关机构成立以来,在功能定位、投资理念、业务实践、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早期成果。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式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商业化运作,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和较好的投资回报,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多边双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三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公司治理和党的领导两个维度,引导投资机构实施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健全党的建设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业务拓展、公司搭建、风险防控、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迈出了较好的步伐。 外汇管理稳中求进继续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不仅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拓展我国发展空间、维护周边安全和稳定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而且为中国与有关国家推进互联互通、互利合作、共谋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改革开放,大力建设共同发展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实现联动式发展注入新能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做好“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者、服务者和护航者,为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动力,让“一带一路”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具体来看就是要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市场运作,“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继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拓展贸易投资领域,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效率和质量。深化投融资联动体系,进一步研究实施互利互惠政策。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二是坚持开放合作,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内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按照既有利于眼前,平衡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又有利于长远,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原则,审慎有序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发行和投资债券,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丰富外汇市场风险对冲工具,创建更加友好便利的制度环境,满足境外投资者管理汇率风险的需要。三是坚持平衡稳健,发挥好“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双线力量。“一带一路”建设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为“一带一路”营造健康、稳定、良性外汇市场秩序。四是坚持互利共赢,继续优化外汇储备资金运用。秉承商业化运作、互利共赢、开放包容的理念,尊重国际经济金融规则,不断尝试多元化运用的新举措,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市场化方式,投资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五是坚持政策互通,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沟通,加强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与跨境合作,加强与境外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外汇市场透明度。 (原文刊载于《中国金融》2017年第9期) 2017-05-11/jilin/2017/0511/195.html
-
2017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196亿元人民币,支出11585亿元人民币,顺差1611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049亿元人民币,支出9177亿元人民币,顺差2872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47亿元人民币,支出2408亿元人民币,逆差126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17亿美元,支出1683亿美元,顺差23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50亿美元,支出1333亿美元,顺差41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67亿美元,支出350亿美元,逆差18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611 234 13,196 1,917 -11,585 -1,68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872 417 12,049 1,750 -9,177 -1,333 2.服务贸易差额 -1,261 -183 贷方 1,147 167 借方 -2,408 -350 2.1加工服务差额 101 15 贷方 102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25 4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303 -44 贷方 180 26 借方 -484 -70 2.4旅行差额 -1,067 -155 贷方 230 33 借方 -1,297 -188 2.5建设差额 14 2 贷方 52 8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25 4 借方 -61 -9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15 2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7 5 借方 -151 -2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144 21 借方 -105 -1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325 47 借方 -22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3 0 借方 -11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9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5-31/jilin/2017/0531/208.html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职业水平;部署深入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打造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环境;听取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确定后三年棚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清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以来,针对原有职业资格设置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过多过滥等问题,国务院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0%以上,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就业。为推动职业资格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会议确定,一是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取消、合并等再减少一批职业资格,将剩余职业资格列入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今后未经批准不得在清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认定,对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二是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且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应是具有较强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建设确需的职业或工种。三是依法设置的职业资格必须纳入国家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经评估论证,特别是新设职业资格要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相应担责。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部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取得明显成效,外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一要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按标准版统一要求,年底前实现全国所有口岸全覆盖。建立进出境申报、物流监控、企业资信等数据共享平台,凡可通过口岸部门间联网查验的证件、资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最大限度实现申报、查验、税费支付等各环节无纸化。二要深化协作共管,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将现行货物报关报检“串联”流程改为“并联”,探索多环节合一、扁平化的口岸管理新模式。同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通得快、管得住。三要继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认为,棚户区改造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棚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过去8年已使800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出棚进楼”,既改善了民生,也带动了有效投资消费和去库存。会议要求,针对目前一些地方棚改推进难度加大、配套建设滞后、融资困难等问题,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地方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管好用好棚改专项资金,完善水电气热路和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提高入住率,在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完成今年再开工改造600万套的棚改任务。会议确定,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坚持不懈的韧劲啃下“硬骨头”,兑现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承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7-05-27/jilin/2017/0527/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