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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办事指南 表格模板 办理流程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 【00017110100Y】 支付机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1002】 办事指南 表格 办理流程 银行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1005】 办事指南 表格 办理流程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000171102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C类企业 经常项目收支登记【000171102001】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 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2002】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 特定贸易新业态经常项目收支业务登记 【000171102003】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 经常项目资金集中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 【000171102004】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超过收、付汇额度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000171102007】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发生90天 以上(不含)延期收、付款的B类企业 经常项目收支登记【000171102010】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000171103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货物贸易 外汇存放境外核准【000171103001】 办事指南 表格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服务贸易 外汇存放境外核准【000171103002】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 调运核准【000171106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 个人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000171106001】 办事指南 表格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 个人携带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000171106002】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 机构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000171106003】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Y】 保险机构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2】 办事指南 表格 办理流程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00017111300Y】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保险机构 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000171113003】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2024-07-25/shaanxi/2024/0717/1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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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办事指南 表格模板 办事流程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 跨境调运核准 【00017110600Y】 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 【000171106004】 办事指南 表格 办理流程 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Y】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 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 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4】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 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5】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 准入审批【000171112006】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 业务市场准入审批【000171112007】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远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8】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掉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22】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金融机构本外币转换核准 【00017111400Y】 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000171114002】 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2024-07-25/shaanxi/2024/0717/1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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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6643亿美元,对外负债6702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961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9567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153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08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635亿美元,储备资产34694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2%、0.2%、21%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510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740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65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25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6%、0.4%和21%。 按SDR计值,2024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2990亿SDR,对外负债50621亿SDR,对外净资产22369亿SDR。(完) 2024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9618 22369 资产 2 96643 72990 1 直接投资 3 29567 22331 1.1 股权 4 25644 19368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923 2963 1.a 金融部门 6 4131 3120 1.1.a 股权 7 3899 2944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32 175 1.b 非金融部门 9 25436 19211 1.1.b 股权 10 21746 1642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691 2787 2 证券投资 12 11539 8715 2.1 股权 13 6565 4958 2.2 债券 14 4974 3756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08 157 4 其他投资 16 20635 15585 4.1 其他股权 17 99 75 4.2 货币和存款 18 5073 3832 4.3 贷款 19 8041 6073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93 221 4.5 贸易信贷 21 6172 4661 4.6 其他 22 957 723 5 储备资产 23 34694 26203 5.1 货币黄金 24 1611 1216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2 402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8 74 5.4 外汇储备 27 32457 24513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3 -3 负债 29 67025 50621 1 直接投资 30 35103 26512 1.1 股权 31 32157 24287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946 2225 1.a 金融部门 33 1975 1492 1.1.a 股权 34 1775 134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00 151 1.b 非金融部门 36 33128 25020 1.1.b 股权 37 30382 2294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746 2074 2 证券投资 39 17403 13144 2.1 股权 40 10244 7737 2.2 债券 41 7160 5408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65 200 4 其他投资 43 14253 1076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067 3827 4.3 贷款 46 3791 2863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9 203 4.5 贸易信贷 48 3716 2807 4.6 其他 49 930 703 4.7 特别提款权 50 479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7-19/shaanxi/2024/0719/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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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3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4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0.9%,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213亿美元,出口7511亿美元,进口6298亿美元,均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服务贸易平稳恢复,跨境旅行支出增加。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612亿美元,其中旅行逆差538亿美元,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 二是跨境双向投融资有序开展。一季度,我国对外各类投资平稳发展,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1389亿美元,其中储备资产因交易净增加43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954亿美元。各类来华投资保持一定规模净流入,金融账户负债净增加645亿美元,其中,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322亿美元,为近3年来季度较高水平,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趋势持续向好。 总体看,我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国民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问:2024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4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均有所增加,储备资产规模继续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我国对外净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24年3月末,我国对外资产规模96643亿美元,较2023年末增长0.9%;对外负债规模67025亿美元,增长0.4%;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规模29618亿美元,增长1.8%,自2022年3月末以来保持稳定增长。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保持基本稳定。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5万亿美元,规模继续位列全球首位;非储备资产规模占比较2023年末有所上升。对外负债中,超50%为来华直接投资等长期稳定资金,规模3.5万亿美元。 2024-07-19/shaanxi/2024/0719/1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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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1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350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23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11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1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4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1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3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6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33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26亿SDR。(完) 2024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814 392 294 贷方 2 64622 8991 6760 借方 3 -61809 -8599 -6466 1.A 货物和服务 4 4314 601 451 贷方 5 60455 8412 6324 借方 6 -56140 -7811 -5873 1.A.a 货物 7 8715 1213 912 贷方 8 53983 7511 5647 借方 9 -45268 -6298 -4735 1.A.b 服务 10 -4401 -612 -460 贷方 11 6472 900 677 借方 12 -10873 -1513 -1137 1.B 初次收入 13 -1748 -243 -183 贷方 14 3508 488 367 借方 15 -5255 -731 -550 1.C 二次收入 16 247 34 26 贷方 17 660 92 69 借方 18 -413 -57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350 -744 -560 2.1 资本账户 20 -2 -0.2 -0.2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5 -1 -1 2.2 金融账户 23 -5348 -744 -560 资产 24 -9980 -1389 -1044 负债 25 4632 645 48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231 -310 -233 2.2.1.1 直接投资 27 -1991 -277 -208 资产 28 -2725 -379 -285 负债 29 734 102 77 2.2.1.2 证券投资 30 -1552 -216 -162 资产 31 -3866 -538 -404 负债 32 2314 322 24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87 12 9 资产 34 -105 -15 -11 负债 35 192 27 20 2.2.1.4 其他投资 36 1225 171 128 资产 37 -167 -23 -17 负债 38 1391 194 145 2.2.2 储备资产 39 -3118 -434 -32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536 352 26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10亿美元(折约1512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7-19/shaanxi/2024/0719/1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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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贸易环境,提升辖内跨境收支工作水平,促进宝鸡市外贸稳定增长,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宝鸡市分局与宝鸡市商务局就跨境收支业务进行座谈交流。 市商务局首先介绍了全市国际国内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情况,特别就近期企业涉及对高风险国家的业务拓展和跨境收支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交流。市商务局表示将进一步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全力配合、支持宝鸡市分局金融助企政策直达企业,确保企业经营正常、运转良好,推动宝鸡市涉外经济加快回升向好。 宝鸡市分局介绍了当前宝鸡市经济金融工作的整体情况,表达了希望与市商务局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外汇服务,并就全市跨境收支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各项助企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将助企纾困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建立和完善双方常态化协调会商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化解助企纾困堵点难点问题。三是搭建和用好政汇银企对接平台,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常态化开展对接活动,积极回应企业诉求,积极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此外,双方针对支持建设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宝鸡综合保税区发展和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 2024-07-19/shaanxi/2024/0719/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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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4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4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较2023年四季度末回升,结构继续保持稳定。截至2024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5126亿美元,较2023年末增长651亿美元,增幅2.7%。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8%,较2023年末上升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与2023年末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升。受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渐近终点、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我国外债规模自2023年四季度以来连续两个季度回升。其中,2024年一季度,银行外债余额增长826亿美元,对外债余额增长贡献率为127%。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从外部环境看,今年以来全球通胀高位降温,加拿大、欧央行等发达经济体相继开启降息周期。从国内来看,随着宏观政策加快落地显效,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增强,外债规模稳定的基础将更加牢固。 2024-07-22/shaanxi/2024/0722/1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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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调研组一行前往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对外贸企业发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管理以及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调研组在榆神工业园区召开调研座谈会,某外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某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建行榆林分行、招行榆林分行参加会议。会上,调研组听取了两家外贸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了榆神工业园区外贸和涉外主体发展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有关工作建议。随后,调研组前往两家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走进厂区,详细了解企业发展历程、产品生产销售现状等情况。两家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当前面临的外贸形势和产品需求现状,同时提出企业在外汇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诉求。调研组充分肯定企业发展经营理念,并现场回应企业诉求,同时向企业宣讲外汇领域结算便利化、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等相关政策。 2024-07-19/shaanxi/2024/0719/1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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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为落实名录登记改革的相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商洛市分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辖内各外汇银行及时完成系统权限配置,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政策顺利落地。 6月18日,在商洛市分局现场指导下,工商银行商洛分行成功为商洛市某粮油公司办理了名录登记,通过银行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有效节约了企业“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让企业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捷的外汇服务,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新政实施后,商洛共有18家银行网点可以办理名录登记业务,其中县域网点12家,为服务县域外贸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下一步,商洛市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内银行名录登记业务指导,持续优化外汇服务,打通外汇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商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7-08/shaanxi/2024/0708/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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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861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888亿元,进口13250亿元,顺差463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73亿元,进口3451亿元,逆差117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6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0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11亿美元,进口2329亿美元,顺差48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459 482 贷方 20160 2811 借方 -16701 -2329 1.货物贸易差额 4638 647 贷方 17888 2494 借方 -13250 -1848 2.服务贸易差额 -1178 -164 贷方 2273 317 借方 -3451 -481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8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6 11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187 -26 贷方 698 97 借方 -885 -123 2.4旅行差额 -1317 -184 贷方 223 31 借方 -1541 -215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76 11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21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7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0 -22 贷方 59 8 借方 -219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37 47 借方 -287 -4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30 46 贷方 670 93 借方 -339 -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8 1 借方 -23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4-11/shaanxi/2025/0411/2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