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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湖北省各市州分局,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林区营业管理部;省级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湖北省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切实防范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湖北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和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试点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在省内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实施细则见附件1)。 (二)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省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二、在武汉市开展“科汇通”试点 武汉市内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FDI)方式进行管理,在武汉辖内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鄂汇发〔2020〕15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2.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3.武汉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2025-01-17/hubei/2025/0117/2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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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几家银行的服务真的是太贴心了,我们感谢银行,更要感谢外汇局的精心组织和专业指导,他们帮助我们将汇率波动对并购成本的影响控制在预期范围之内,解决了跨境并购的后顾之忧,护航企业扬帆出海”,华新水泥融资部经理刘敏表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北省黄石市首批“走出去”企业,近年来海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已先后在亚洲、非洲、中东及南美洲的1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布局水泥建材厂,业务覆盖16个海外国家。随着并购战略的深入推进,跨境股权收购项下外币资金支出需求显著增加,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外汇局黄石市分局了解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面临专业知识匮乏、人才短缺、经验不足等困难后,迅速联合银行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辅导建立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及协助定制汇率避险方案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汇率风险管理服务。2025年上半年,华新水泥在招商银行及汇丰银行办理外汇区间远期、加盖远期及海鸥期权等业务11笔、金额合计2.55亿美元,外汇资金风险敞口覆盖率达85%。通过合理利用外汇衍生品工具,华新水泥成功将汇率波动对跨境并购成本的影响控制在项目投资预算范围以内,有效防范了坦桑尼亚、赞比亚、尼日利亚等股权收购项目和相关融资的汇率风险,保障跨境并购的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黄石市分局通过开展汇率避险理念宣传、专项调研、上门服务及业务督导等系列活动,推动上半年黄石市新增汇率避险“首办”企业10家,外汇衍生品套保率达14.77%,较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下一步,外汇局黄石市分局将继续秉承“外汇为民”的初心使命,持续完善、创新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模式,为涉外企业稳健经营注入更多金融动能。(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8-11) 2025-08-12/hubei/2025/0812/2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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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科汇通”等三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的工作部署,日前,国家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印发《关于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的通知》及三项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本次试点是继资本金意愿结汇、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外债注销下放银行办理、跨境融资便利化等多项试点政策之后,国家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打出的又一政策“组合拳”。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在湖北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在省内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境内再投资业务流程,大幅提高投资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外商营商环境,增强我省外资企业获得感。二是在湖北省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试点,省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该政策的实施将大幅降低企业办理外债登记的“脚底成本”,更好地满足非金融企业境外融资需求。三是在武汉市开展“科汇通”试点,武汉市内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FDI)方式进行管理,在武汉辖内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该政策的实施将为武汉市科研机构跨境调拨科研资金提供新路径,为武汉市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提供有力支撑,吸引更多外商在武汉创立研发中心,有助于武汉巩固科技创新的领先地位。 三项试点政策的实施,是湖北深化外汇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下一步,国家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将积极推动试点政策落实落地,让更多市场主体切实享受政策红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1-24/hubei/2025/0121/2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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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科汇通”等三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的工作部署,日前,国家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印发《关于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的通知》及三项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本次试点是继资本金意愿结汇、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外债注销下放银行办理、跨境融资便利化等多项试点政策之后,国家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打出的又一政策“组合拳”。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在湖北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在省内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境内再投资业务流程,大幅提高投资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外商营商环境,增强我省外资企业获得感。二是在湖北省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试点,省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该政策的实施将大幅降低企业办理外债登记的“脚底成本”,更好地满足非金融企业境外融资需求。三是在武汉市开展“科汇通”试点,武汉市内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FDI)方式进行管理,在武汉辖内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该政策的实施将为武汉市科研机构跨境调拨科研资金提供新路径,为武汉市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提供有力支撑,吸引更多外商在武汉创立研发中心,有助于武汉巩固科技创新的领先地位。 三项试点政策的实施,是湖北深化外汇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下一步,国家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将积极推动试点政策落实落地,让更多市场主体切实享受政策红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1-24/hubei/2025/0121/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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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十堰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办理一笔19.8万美元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这是十堰市外贸企业首次通过该平台成功办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标志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应用场景成功落地该市。 为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2024年12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跨境金融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应用场景试点范围扩大至湖北省全辖。新场景通过引入企业结售汇、收付汇等数据,解决汇率风险管理精准服务、交易背景真实性把控等问题,为银行高效评估企业经营风险和衍生品交易风险提供有力抓手。 十堰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辖内优质的生物制药出口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当下,企业对汇率避险的要求十分迫切。在外汇局湖北省分局的指导下,十堰市分局会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以新场景上线为契机,积极向企业传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帮助企业制定汇率风险应对方案,通过跨境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应用场景为该企业成功办理一笔期限3个月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合计金额19.8万美元。 下一步,外汇局十堰市分局将不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各场景应用,督导银行用好、用足试点功能,不断优化外汇衍生业务办理流程、丰富业务产品种类、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为更多涉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支持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北日报2025-1-22) 2025-02-07/hubei/2025/0123/2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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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1-13/hubei/2025/0123/2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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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决定,自2025年1月23日起,启用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林区营业管理部行政许可专用章(印章名称详见附件)。行政许可专用章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外圆刊“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同时废止原“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1)”“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2)”“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3)”“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4)”。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启用印章名称 2025-01-17/hubei/2025/0117/2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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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2-06/hubei/2025/0206/2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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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2024年12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跨境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应用场景试点范围扩大至湖北省全辖。2025年1月9日,在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及外汇局鄂州市分局的指导下,中国银行鄂州分行成功办理鄂州市首笔跨境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业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汇局试点工作要求,外汇局鄂州市分局加强对该试点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与推广,及时为试点银行开通业务权限,组织试点银行学习掌握平台新功能,积极做好服务应答、系统设置和操作辅导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新应用场景试点业务能够顺利办理。 近日,在外汇局鄂州市分局的指导下,中国银行鄂州分行通过跨境平台成功为鄂州市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一笔21.4万美元的组合期权业务,此系鄂州市首笔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业务。据悉,该外贸企业主营金属棉(丝)制品出口,外汇收支较为频繁且交易量大,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利润影响较大。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对汇率风险中性的认识不断加深,熟练使用各种外汇衍生品,使未来收益更加可控。中国银行鄂州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此次跨境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场景落地为契机,继续落实好汇率避险套期保值工作,拓宽跨境企业结算防风险、服务便利化渠道。”该行后期将主动创新产品、升级服务流程,加强对企业套期保值业务辅导,持续为鄂州市外贸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更大力量。 下一步,中国银行鄂州分行将在外汇局鄂州市分局有力指导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外汇局部署,把跨境平台作为“科技赋能、数据赋能”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各业务场景在鄂州市内全面落地,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外汇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2025-02-14/hubei/2025/0207/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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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十堰市分局的指导下,招商银行十堰分行成功为湖北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一笔外债登记业务,签约金额为10500万日元。这是外债登记由外汇局行政许可改为由银行直接办理新政实施以来,十堰市首笔落地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登记业务。 今年1月,为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的通知》(鄂汇发[2025]1号),明确了在湖北省试点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和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推进,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前期,外汇局十堰市分局组织辖内各银行及时学习文件精神及试点业务办理的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对各行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督促各行及时向市场主体宣讲政策内容。 新政出台后,招商银行十堰分行及时明确业务办理操作规范,在外汇局十堰市分局指导下,在业务受理当日完成了外债登记、开户全部流程,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湖北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是十堰市知名汽车零部件研发及销售企业,与招商银行十堰分行长期保持密切业务往来。银行在得知企业需求时,联合该行省分行为其设计内保外债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满足企业需求。企业表示:“银行的服务效率令人印象深刻,从提交资料到完成登记开户仅用了一天时间,银行的专业团队全程指导,让我们倍感安心”。外债登记业务改革简化了操作流程,极大提升了企业办理外债登记的便利性和效率,优化了涉外企业营业环境。(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3-1) 2025-03-05/hubei/2025/0303/2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