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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分局“百日行动”工作要求,稳住辖区外资外贸基本盘,10月10日,淮安市中心支局联合市级自律机制召开外汇助企纾困“百日行动”工作宣导会。会议以线上方式召开,全市20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共计50人参会。 首先,中心支局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外汇助企纾困已取得的成效、助企纾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百日行动”下一步工作进行重点提示。 市级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淮安工行发出工作倡议,中行、交行等四家成员银行分别作表态发言,表示要大干一百天,不折不扣落实好外汇管理助企纾困各项政策举措,全力以赴助力辖区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后,马玉娟副行长就落实外汇助企纾困“百日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成员单位坚决担起“勇挑大梁”重大责任,持续有效落实好稳增长各项政策举措,全力打好稳经济大盘攻坚战! 2022-10-11/jiangsu/2022/101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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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08 2022-10-11/guangdong/2022/1011/2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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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0/content_5717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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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局统筹发展与安全,推改革、促便利、助创新、防风险,不断优化外债管理。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含本外币)余额27466亿美元,外债结构不断优化,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推改革,建立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经过近十年的持续探索和深化改革,当前我国外债管理基本建立了以“统一管理、自主举债、意愿结汇、负面清单”为主要特点的全口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将外债管理的重点由关注单笔债务的偿债风险,转变到重点关注国际收支风险、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上来。 跨境融资管理改革“三部曲” 第一阶段。自2014年开始,外汇局先后在北京中关村、福建平潭等多个改革试验区,针对中资企业实施以比例自律为核心的外债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允许试点地区的中资企业按照净资产的一定比例自主借用外债而无需事前审批。 第二阶段。2016年1月,人民银行对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自贸区的企业实施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并自2016年5月起,将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试点政策引入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宏观审慎规则,在更合理、科学地考量跨境融资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的基础上,统一了各类境内机构的外债管理方式。 第三阶段。2017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前期政策实施情况,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进行完善和优化,境内机构融资空间进一步提升。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根据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形势,对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及跨境融资杠杆率适时进行了逆周期调整。 深化外债资金结汇收付管理改革 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一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限制较少,可在实需原则下持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结汇。2016年6月,外汇局发布《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拉平了中、外资资金结汇管理政策待遇,允许企业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对外债和资本金等资本项目收入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并强化事后监测监管。这一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企业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更加便利,汇兑风险进一步降低。2020年,外汇局发布《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将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进一步便利了企业利用外债资金。 促便利,不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 2013年以来,外汇局转变监管理念,不断简政放权,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探索一次性外债登记、外债登记改由银行办理等试点,取消外债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帮助缓解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简化外债登记管理。2013年,外汇局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取消外债账户开立、资本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业务审批事项,债务人无需到外汇局办理逐笔审批,而是在完成外债签约登记后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和购付汇手续,实现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的转变,以及外债数据的系统化采集。 外债注销登记改由银行办理。2019年,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管理要求,企业在办理完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时,即可同时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同时,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进一步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 探索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2019年起,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可按照企业净资产2倍的金额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在登记额度内可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购结汇等手续。截至目前,该试点已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多个区域试点开展。 外债登记业务网上办理。2020年,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汇局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要求,支持企业网上办理外债登记。2022年,全面实行外债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企业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申请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赋予企业更大的业务办理自主权,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取消外债账户开户数量限制。2019年,取消“每笔外债最多可以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限制,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开立多个账户。2021年,开展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试点,并于2022年4月将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有效降低了企业账户开立及相关成本。 助创新,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不断扩围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外汇局为支持和便利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推出相关外债便利化政策,便利企业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2018年3月,外汇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此后,外汇局逐步将该试点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9个省(市)区域,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试点政策有利于企业跨境融资、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有力促进了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 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2022年5月31日,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进一步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次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容提额”,覆盖了全国约80%、28万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地区由9个地区的特定区域扩展至17个省(市)全域,试点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增加“专精特新”企业,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单家企业便利化额度提高到1000万美元。 防风险,外债结构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监管框架,强化外债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应对,适时启动逆周期调节,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有效防范化解资金跨境流动风险。随着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实施及金融市场开放的推进,外债规模稳步增长,外债期限和币种结构持续优化,外债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指标稳健,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我国外债相关的各项指标总体稳健。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27466亿美元,外债负债率为15.5%,债务率为77.3%,偿债率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100%)以内,远低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整体水平。我国各项外债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外债的偿付既有实体经济基础,又有足够外汇资源做支撑,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能力较强。 我国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结构来看,本币外债占比持续提升,境内机构抵御汇率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2021年末,本币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中的占比由2016年末的34%提升至45%,上升1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持续增大,外债资金跨境流动风险进一步降低。我国中长期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中的占比由2016年末的39%提升至2021年末的47%,增加8个百分点。中长期外债占比上升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期限错配风险,减少债务偿付的流动性风险。 (原文刊载于《中国外汇》2022年第19期) 2022-10-12/safe/2022/1011/2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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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压实银行展业审核责任,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2: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贸易融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64.89万元人民币。 案例3: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23.17万元人民币。 案例4: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案 2018年4月至6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83.61万元人民币。 案例5: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97.48万元人民币。 案例6: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案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51万元人民币。 案例7: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3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85万元人民币。 案例8:中国银行义乌分行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案 2019年3月至11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4.94万元人民币。 案例9: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4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0.02万元人民币。 案例10: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 2020年1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1.97万元人民币。 2022-10-09/sichuan/2022/1009/2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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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雅安市中心支局结合辖区实际,打造“一条龙”金融服务链条,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夯实政策基础,形成发展合力。联合市经信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出台《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产融对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建立了市级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产融对接工作机制,强化“专精特新”服务合力。同时,召开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推进会,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政策传导的有效性。 抓实后备需求,摸排发展潜力。引导银行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支持,建立了辖区备选库名单,实施优选培育计划,指导银行对备选库企业进行一一摸排和调研,推动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综合运用境内外低成本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做实金融服务,激发发展动力。编制辖区《外债政策及金融服务指南》,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说明书”。指导银行及时、高效对接企业融资缺口。9.5地震发生后,辖区银行已向2户涉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放770万元贷款,有效支持了企业灾后重建。 2022-10-10/sichuan/2022/1010/2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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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绵阳市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绵阳市中心支局及辖内外汇银行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临时管控期间外汇金融服务不断档,满足特殊时期企业、个人用汇需求。 外汇管理服务不断档。绵阳市中心支局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指导、督促辖内外汇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外汇金融服务保障。授权江油支局代办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外汇政务服务业务,确保外汇管理服务不中断。 外汇资金交易不断档。针对企业外汇业务需求,指导银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启动应急预案、开辟绿色通道,一方面争取上级行业务支持,另一方面申请紧急通行证,奔赴企业顺利办结业务。 外汇融资服务不断档。辖内某企业出口应收账款融资需求因疫情管控被迫中断,工商银行省、市分行及支行三级联动,有效组织协调,应用外汇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成功完成了对企业的外汇融资投放,全力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生产。 2022-10-11/sichuan/2022/1011/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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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眉山市涉外企业拓展外贸业务、便利跨境投融资、加强汇率风险管理,促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眉山市中心支局指导外汇自律机制开展2022年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服务活动暨“增便利 避汇险 惠民生”主题活动。市发改委、市经合局、人行跨境办、7家外汇银行和11家涉外企业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活动现场,眉山市外汇局和人行跨境办对资本项下外汇监管政策、外汇便利化政策和跨境人民币政策进行了宣讲;外汇银行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产品进行了介绍;企业代表对便利化业务办理感受进行了分享交流。中心支局副局长分析了当前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强调外汇自律组织要以提升外汇服务为重点,勇于创新、做出成绩,各外汇银行要积极贯彻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稳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政银企三方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对接成果,持续推动眉山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10-12/sichuan/2022/1012/2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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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戒律、守规矩,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9月28日下午,武威市中心支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和青年职工,参观武威市委党校“甲申三百年祭反腐倡廉话甲申”主题展览,开展“反腐倡廉话甲申 砥砺初心强党性”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通过参观和学习,党员和青年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以史为鉴,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人民同命运,从人民的评判中发现不足纠正缺点,勇于自我革命的历史。也体验到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在持之以恒,真抓实干的优良品质。 2022-09-29/gansu/2022/0929/1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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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2年9月30日) 2022-10-08/sichuan/2022/1008/2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