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动支部作风建设,2018年1月17日,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组织召开2017年下半年组织生活会。湖南省分局曾涛副局长出席会议,与全体党员一起展开热烈讨论,交流思想。 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做了充分准备,党支部发放了支部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小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会上,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深入领会通知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小组长通报了本次会前征求意见内容和分组开会的会议情况。支部书记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委员和党员也纷纷献言献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个会场气氛热烈,大家坦诚相见,发言踊跃,真正起到了触动思想灵魂的良好效果。 会上,曾涛副局长以普通党员身份,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诚布公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心聚力的目的。最后,曾行长对国际收支处全体党员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突出政治性,强调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突出服务性,要切实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三是突出创新性,要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四是突出安全性,要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大家对“新四风”表现的种种危害,以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致表示,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2018-01-18/hunan/2018/0118/578.html
-
近期衡阳中心支局杜文局长带领外汇科一行3人到辖内涉外大型企业特变电工衡变公司开展调研并参加银企座谈会,与企业代表、省市二级20家银行金融机构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一同研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座谈会上,衡变公司介绍了企业发展现状和未来3-5年的发展战略,就如何抢抓“一带一路”机遇、加速国际化战略,走出国门拓展业务,向银行提出了更多优质金融外汇服务的需求和希望。杜局长充分肯定了衡变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所取得的发展成果,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海外承建电力工程外汇管理、员工国外出差个人用汇等业务问题,表示衡阳市中心支局将加强对辖内重点涉外企业的教育培训、交流互动,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合作平台,帮助银行、企业熟悉运用外汇政策业务知识、防范规避外汇汇率风险。 杜局长向银行机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始终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二是要始终围绕企业真实业务需求开展金融创新。三是要始终重视和加强银行文化建设。指出衡变公司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学习”的“四特”精神,“做优、做精、做强、做先”、的“四做”理念,是引领企业在其“装备中国、装备世界”愿景中攻坚克难的宝贵精神财富,值得银行机构借鉴和学习,希望银行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创新服务意识。 2018-02-11/hunan/2018/0211/584.html
-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中心任务,衡阳市中心支局加大信息调研的频度、深度、广度,积极探索将信息调研工作嵌入日常外汇业务办理中的“业务+调研”新模式。 近期,在办理建行常宁支行水口山分理处的开办即期结售汇准入业务申请时,衡阳市中心支局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常宁市水口山镇对银行、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在银行网点,不仅对该网点开办外汇业务的软硬件条件是否达标、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核验,而且对外汇业务开办过程中的合规经营、展业三原则、外汇产品服务等进行了风险提示。 为了解常宁水口山大型有色金属工业基地企业、居民的外汇业务市场需求情况,调研组还通过现场走访建行对口服务重点企业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召开银企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详细调查,掌握了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对外贸易形式以及银企合作方式等情况,并对银行如何加强外汇业务管理与创新、努力服务实体企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 通过探索“业务+调研”模式,衡阳市中心支局在较好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来自市场一线、实体企业的有效信息,进一步拓宽了外汇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思路。 2018-02-02/hunan/2018/0202/580.html
-
2018年1月11-12日,湖南省分局调研组一行7人到衡阳调研综合保税区(简称“综保区”)工作。此次调研由国际收支处关丰丰助理调研员带队,国际收支处牵头、经常项目处和部分地市中心支局派人参加,衡阳中心支局廖景风副局长陪同调研。在整整2天时间里,调研组紧锣密鼓地组织参加了4场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了2家企业。调研组分别与衡阳综保区管委会、海关、商务、出入境检疫、财政、招商部门,以及相关外汇指定银行等进行座谈,详细了解近年来综保区的运行管理、面临难题与应对措施、外汇需求与银行外汇服务工作等情况。 经座谈沟通初步掌握情况后,调研组还走进综保区,实地考察区内2家高科技电子企业:湖南融新达科技公司、衡阳双极工贸公司。调研组一行饶有兴趣地参观陈列产品,听取经营情况介绍;走访生产车间、查看技术工艺流程。通过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交流沟通,调研组还详细询问了加工外贸进出口及外汇业务办理情况,并针对企业提出的相关外汇业务做了现场政策辅导和问题答疑。 2018-01-18/hunan/2018/0118/579.html
-
为进一步了解涉汇企业生产经营、外汇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在春节来临之际,湘西州中心支局先后多次深入辖区生产和制造型企业,积极开展答疑解惑活动。 一是深入到生产车间第一线,参观企业生产操作流程,听取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产品特点、销售及收入目标完成等具体情况介绍,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二是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座谈,充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征询其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建议;三是针对企业在货物贸易和投资方面的政策疑问,进行全面、认真、透彻的解答,并就外汇监测目的、外汇改革以及外汇便利化政策的推进等相关知识,进行政策宣传和现场业务指导,进一步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为区域外向型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提供政策支撑,着力推进区域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图:深入生产车间第一线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 附件1: 2018-02-08/hunan/2018/0208/581.html
-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在春节前夕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政策”外汇知识宣传活动,不仅烘托了吉庆祥和的春节气氛,而且进一步普及了外汇知识,为老百姓们送上了外汇知识服务大餐。 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在充分了解群众外汇政策需求的基础上,以落实十九大精神、提高群众满意度、普及外汇知识为宗旨,通过精心组织推动活动开展,在城区中心广场开设外汇知识宣传点,向市民们讲解个人购、结汇规定,对有出境需求的群众宣传银行卡境外提现新要求,同时向群众发放《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本次活动共发放了宣传资料200份,接受咨询百余人次,往来群众纷纷点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8-02-09/hunan/2018/0209/583.html
-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践行实际认真履职,2017年1月17日下午,湘西州中心支局外汇科党支部与工商银行湘西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党支部开展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为主题的十九大精神联学活动。 联学活动围绕十九大报告主要精神,重点解读十九大的主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四个伟大等,并就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和成因以及防控风险的四个基本原则,结合湘西州外汇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讨论。通过联学活动,增强了外汇从业人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促进银行履行展业原则。 (图:两支部联学活动中开展讨论) 2018-01-18/hunan/2018/0118/577.html
-
2月2日,邵阳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同志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本次学习活动以去年全市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紧紧围绕2018年邵阳市中心支局的重点工作,强调从严整治党风廉政问题。会议指出,将始终保持“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聚焦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2018-02-09/hunan/2018/0209/582.html
-
详见附件。 附件1: 市场信息要报2017年第23期 2018-01-02/hunan/2018/0102/59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完善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就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二、外汇局每日通过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向发卡金融机构发送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名单,发卡金融机构应不晚于北京时间当日17时起暂停名单内所列个人使用本机构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发卡金融机构应做好自身业务系统设置,严格实施前款规定。涉及系统改造的,应最迟于 2018 年 4 月 1 日前 完成。 三、个人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外汇局分支局查询境外提取现金明细;委托他人进行查询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 四、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人民币卡管理维持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统一在自身业务系统实现。 五、发卡金融机构应完善客户管理,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方式提示发生境外提取现金交易的持卡人注意政策变化,引导个人减少境外大额现金使用,并妥善保管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信息。 六、发卡金融机构、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及个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通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第三条第(七)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40号)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 废止。 外汇局各分局、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 年 12 月 29 日 2018-01-02/hunan/2018/0102/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