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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吉林省分局开展以“学前辈先进事迹,做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的青年干部座谈会。通过围绕电影《刘三姐》拍摄前后曲折的过程及观看电影《刘三姐》的感受,结合“两学一做”展开讨论,提升了外汇局青年干部的艺术修养和创造能力,激发了青年同志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 2017-01-13/jilin/2017/011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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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广场支行办理停办结售汇业务备案。 2017-01-31/jilin/2017/013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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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吉林省分局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大街支行、长春新城大街支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 2017-02-21/jilin/2017/022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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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松县支局以长白山冬季旅游节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开展外汇法规和外汇知识宣传活动。外汇局和各银行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 普及外汇业务知识宣传画册 ” 、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册 ” 以及有关国际收支申报、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个人外汇、外汇违法案例警示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200余人次,认真解答了国际收支申报、跨境汇款、外币兑换、资金汇划、现钞携带出入境、外汇理财、网上银行结售汇等群众关心的业务,介绍了规避汇率风险等相关方面知识,同时对私自买卖外汇、网络非法炒汇等外汇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了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依法合规用汇意识,提高了群众对外汇诈骗和外汇风险的警惕性,为构建良好外汇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赢得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2016-11-17/jilin/2016/111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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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4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 16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8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4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25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经营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5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16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经营对客户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13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06/jilin/2015/05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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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全省金融机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培训班,辖内各金融机构近二百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分析了当前吉林省资本项目外汇收支形势、对年初以来资本项下重要改革新政进行梳理解读、明确了我省近期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及监管要求;培训班聘请了外汇指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对银行国际业务知识、企业财务知识进行了专题讲解;各金融机构交流了资本项下典型业务案例。通过培训,促进了我省资本项目从业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确保辖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合规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6-11-15/jilin/2016/111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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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8月28日) 2015-09-01/jilin/2015/090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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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8月28日) 2015-09-01/jilin/2015/090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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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8月28日) 2015-09-01/jilin/2015/090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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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696亿元,支出9794亿元,顺差290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494亿元,支出7700亿元,顺差379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01亿元,支出2094亿元,逆差892亿元。 2015年1-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0021亿元,支出101292亿元,顺差18729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00亿美元,支出1543亿美元,顺差45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11亿美元,支出1213亿美元,顺差59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9亿美元,支出330亿美元,逆差141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378亿美元,支出16360亿美元,顺差3019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10 2015.1-10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02 18,729 12,696 120,021 -9,794 -101,29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794 29,409 11,494 108,484 -7,700 -79,075 2.服务贸易差额 -892 -10,680 贷方 1,201 11,537 借方 -2,094 -22,217 2.1加工服务差额 110 1,036 贷方 111 1,043 借方 -1 -8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9 117 贷方 15 179 借方 -5 -62 2.3运输差额 -232 -2,454 贷方 183 1,983 借方 -415 -4,437 2.4旅行差额 -861 -9,911 贷方 351 2,935 借方 -1,212 -12,845 2.5建设差额 23 274 贷方 64 765 借方 -40 -49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9 -146 贷方 25 243 借方 -45 -389 2.7金融服务差额 2 -32 贷方 8 109 借方 -7 - 14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2 -1,058 贷方 3 59 借方 -116 -1,11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9 632 贷方 132 1,190 借方 -53 -55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4 999 贷方 297 2,946 借方 -183 -1,9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7 -54 贷方 3 38 借方 -10 -9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77 贷方 9 52 借方 -6 -130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10 2015.1-10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57 3,019 贷方 2,000 19,378 借方 -1,543 -16,360 1.货物贸易差额 598 4,741 贷方 1,811 17,515 借方 -1,213 -12,773 2.服务贸易差额 -141 -1,723 贷方 189 1,864 借方 -330 -3,586 2.1加工服务差额 17 167 贷方 17 168 借方 -0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 19 贷方 2 29 借方 -1 -10 2.3运输差额 -37 -396 贷方 29 321 借方 -65 -717 2.4旅行差额 -136 -1,599 贷方 55 474 借方 -191 -2,072 2.5建设差额 4 44 贷方 10 124 借方 -6 -7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 -24 贷方 4 39 借方 -7 -63 2.7金融服务差额 0 -5 贷方 1 18 借方 -1 -2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 -171 贷方 1 10 借方 -18 -18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 102 贷方 21 192 借方 -8 -9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 162 贷方 47 476 借方 -29 -31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9 贷方 0 6 借方 -2 -1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13 贷方 1 8 借方 -1 -2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5-11-30/jilin/2015/113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