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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完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非法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外汇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深圳始终走在改革开放的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监管宣传并举,营造健康有序外汇环境 紧盯关键主体,强调外汇交易真实性合规性。不断推动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均衡管理,始终坚持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执法标准的跨周期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地下钱庄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截至2022年8月末,共查处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087宗,罚没款3.53亿元人民币。 坚持警示教育和政策宣传。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开展外汇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及合规经营培训,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和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合规经营。围绕防范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提升公众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意识,全力守护百姓“钱袋子”。 打击外汇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高压打击地下钱庄。2016年,深圳外汇局以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为契机,牵头23家成员单位建立了全国首个地方性打击防范地下钱庄活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拓展与公安、税务、海关、检察院、人民银行等多部门的合作内容和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和发挥各方监管资源优势,加强线索联合研判、案件联合侦办、行刑追责协同,形成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协同一体化作战新格局。截至2021年末,深圳外汇局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共计60余起,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115起,处罚没款超7000万元,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秩序。 践行“金融为民”,稳妥有序整治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关切,联合公安和通信管理等部门,全链条整治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截至2022年8月末,成功清退非法网络炒汇平台154家,约占同期全国清退关停总量的三分之一。 在全国率先查处境外非法平台在深圳的运营实体,对深圳市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罚款118万元,有效震慑违法经营机构。在全国率先惩处为非法网络金融服务提供资金划转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某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违法从事虚假跨境交易行为从重罚款1590万元人民币,取消其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斩断非法网络平台资金交易链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优化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非现场监测先行精准监管,减少经营干扰。强化重点主体、重点业务、重点渠道的监测,通过完善非现场检查指标体系、建立系统重要性机构监测机制、提高数据加工和集中分析水平等举措,不断提升系统监测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实现对异常可疑线索的全面排查、集中分析、精准打击。近年来,通过非现场监测发现的可疑线索成案率逐年提升,2021年高达79%,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干扰。 接轨国际引领创新,健全跨境资金监管体系。率先在跨境业务监管中引入反洗钱工作理念、机制和工具,发布商业银行跨境交易洗钱风险识别和控制工作指引,以清晰明确、易于操作的措施,强化对银行跨境交易的内控管理要求。统一本外币交易审核标准,丰富层层递进尽职审查内涵,实现跨境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和反洗钱工作审查标准有效统一。通过引入反洗钱理念到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中,将外汇工作融入国际通行的监管制高点,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切实防范跨境洗钱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未来,深圳外汇局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体思路,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创新,为防范深圳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服务深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深圳深化改革作出新的贡献。 2022-09-20/shenzhen/2022/0921/1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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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2-10-08/shenzhen/2022/0930/1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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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并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以来国际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2022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有何特点,近期表现如何? 答: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直接投资均呈现较高顺差。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64亿美元,同比增长43%,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比值为1.9%,仍处于合理均衡水平。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36%,服务贸易逆差收窄33%。上半年,直接投资顺差740亿美元,与经常账户形成的基础性国际收支顺差合计2404亿美元,同比增长3%,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有效发挥平衡跨境资金流动、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 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基础性国际收支顺差继续发挥主导作用。目前三季度国际收支数据仍在统计中,从相关数据表现看,基础性国际收支仍总体呈现一定规模顺差。经常账户方面,根据海关统计,7-8月进出口顺差同比增长57%,体现了我国完备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以及稳外贸、保市场主体等政策的支撑作用;外汇局数据显示,7-8月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3%,主要是运输、计算机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收入增长14%。直接投资方面,据商务部统计,7-8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同比增长14%,显示资本项下中长期投资渠道表现稳健。此外,9月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银行结售汇以及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延续基本平衡。多方面数据均表明当前我国国际收支运行总体稳健。 二、您如何看待未来我国国际收支趋势? 答:我国经常账户将保持合理规模顺差。近一段时期,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增长,在全球主要顺差国中表现突出,充分体现了我国货物贸易等经常账户收支的稳定性和韧性,也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首先,近年来我国货物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出口新动能逐步涌现。今年前8个月,传统优势项目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9%,纺织、服装出口增速均高于10%,汽车等出口增长56%,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成为推动外贸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贸易伙伴多元化拓展取得积极成效,欧美仍是我国重要的传统市场,对东盟、拉美地区的外贸规模也在增长。其次,服务贸易发展将会继续提档升级。随着我国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以及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计算机信息服务等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正在为服务贸易注入新的增长动能。 跨境双向投资将呈现更加均衡的发展态势。首先,直接投资保持顺差格局。国内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将继续吸引外资来华投资兴业。同时,我国对外投资仍将保持合理有序的发展态势。其次,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范围内具有稳定的投资回报和分散化投资价值,长期看国际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总体依然较强。 总体看,未来国内经济持续恢复的趋势是确定的,继续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是坚定的,物价稳定等优势更加明显,制造业转型升级效果逐步显现,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内在基础依然稳固,这也是我国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根本支撑。 2022-10-08/shenzhen/2022/0930/1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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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8月,银行结汇15864亿元人民币,售汇14162亿元人民币。2022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1681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97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8月,银行结汇2335亿美元,售汇2084亿美元。2022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7827亿美元,累计售汇16733亿美元。 2022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81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7418亿元人民币。2022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7768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7233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19亿美元,对外付款5506亿美元。2022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236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152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9-16/shenzhen/2022/0916/1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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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电视会议召开。会议分析了近期外汇市场运行情况,部署加强自律管理有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CFXC)主任委员刘国强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较2021年末基本持平。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贬值,但贬值幅度仅为同期美元升值幅度的一半;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日元明显升值,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强势货币之一。 会议强调,外汇市场事关重大,保持稳定是第一要义。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拥有坚实基础。相较于许多经济体面临滞胀风险,我国经济总体延续恢复发展态势,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贸易顺差有望保持高位,随着宏观政策效应显现,经济基本盘将更加扎实。现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合中国国情,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历史上经受住了多轮外部冲击的考验,人民银行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经验,能够有效管理市场预期。当前外汇市场运行总体上是规范有序的,但也存在少数企业跟风“炒汇”、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等现象,应当加强引导和纠偏。必须认识到,汇率的点位是测不准的,双向浮动是常态,不要赌人民币汇率单边升值或贬值,久赌必输。 会议要求,自律机制成员单位要自觉维护外汇市场的基本稳定,坚决抑制汇率大起大落。报价行要切实维护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权威性;银行自身要基于风险中性原则合理开展自营交易,向市场提供真实流动性;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风险中性的宣传和引导,进一步提升帮助企业避险的服务水平;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监测分析,加强预期管理,遏制投机炒作。 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参会。(完) 2022-10-08/shenzhen/2022/0929/1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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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19日24时,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净流出25422.92万元,已用额度25422.92万元(0.17%),剩余额度14974577.08万元。 截至2022年9月19日24时,跨境理财通北向通净流入30356.64万元,已用额度30356.64万元(0.20%),剩余额度14969643.36万元。 2022-09-20/shenzhen/2022/0920/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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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2-10-08/shenzhen/2022/0930/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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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3.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4.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10-31/shenzhen/2022/1031/1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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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2.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10-31/shenzhen/2022/1031/1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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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833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291亿元,进口16454亿元,顺差483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31亿元,进口2957亿元,逆差82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5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9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81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64亿美元,进口2788亿美元,顺差57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011 576 贷方 23422 3364 借方 -19411 -2788 1.货物贸易差额 4837 695 贷方 21291 3058 借方 -16454 -2363 2.服务贸易差额 -826 -119 贷方 2131 306 借方 -2957 -425 2.1加工服务差额 83 12 贷方 88 13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57 8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207 -30 贷方 824 118 借方 -1030 -148 2.4旅行差额 -678 -97 贷方 67 10 借方 -746 -107 2.5建设差额 47 7 贷方 90 13 借方 -43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56 -22 贷方 34 5 借方 -189 -27 2.7金融服务差额 9 1 贷方 33 5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7 -30 贷方 83 12 借方 -290 -4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11 45 借方 -205 -2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68 24 贷方 529 76 借方 -361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8 1 借方 -20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8 -1 贷方 8 1 借方 -16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10-31/shenzhen/2022/1031/1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