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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2日上午,桂林市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中国银行桂林分行成功举行。桂林市16家参与银行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现场举行了《桂林市银行外汇业务自律公约》《桂林市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公约》签约仪式,全票通过了《桂林市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工作机制》《桂林市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工作章程》,并推选中国银行桂林分行为首届桂林市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梁海胜副行长出席会议见证并致辞。自律机制的设立,标志着桂林市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管理工作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22-09-23/guangxi/2022/0923/2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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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畅通政策传导,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2022年10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走访辖区两家重点企业开展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融资需求、政策诉求,同时向企业宣讲汇率避险、外汇贷、贸易便利化等惠企政策,指导银行加强企业对接服务,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红利,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助力辖区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2-10-14/guangxi/2022/1014/2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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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贺州分行,前往辖区某出口头部企业进行外汇政策宣传。贺州市中心支局重点向企业宣讲了货物贸易信贷报告规定、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新规、外汇贷、汇率避险等惠企政策,并实地走访了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资金运转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政策诉求,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及进行业务引导。 2022-09-23/guangxi/2022/0923/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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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联合贺州公安局、贺州银保监分局,桂林银行贺州分行到贺州市商业中心开展“喜迎中秋欢乐多 ‘反诈’月饼格外香 全民反诈宣传活动”。贺州市中心支局从自身职责出发,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向路人发放宣传折页的方式,大力宣传地下钱庄、跨境赌博和网络炒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通过介绍地下钱庄常见套路,跨境赌博、网络炒汇案例,警醒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合法合规使用外汇。此次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赢得了居民个人的好评,守护了社会公众的资金安全。当日,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00多份,提供咨询100多人次,受众面积约500人。 2022-09-09/guangxi/2022/0909/2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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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290亿美元,较8月末下降259亿美元,降幅为0.85%。 2022年9月,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进一步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下降。 当前外部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但我国经济总体延续恢复态势,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2-10-14/xiamen/2022/1010/1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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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中心支局黄大富副局长率调研组到田东县工业园开展走访调研。调研组一行考察某科技企业生产线,实地了解企业进口原材料、出口产品销售等情况,随后与园区企业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黄大富副局长解读汇率风险管理、贸易投资便利化等外汇惠企相关政策,对企业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政策指导和纾困建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百色市分行向企业介绍了外汇衍生产品及外汇金融服务措施等。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宁创坚到场专项调研督导。下一步,百色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扩大优质企业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惠及面,进一步强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外汇金融服务工作。 2022-09-30/guangxi/2022/0930/2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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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3月,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提交虚假提单,对外付汇90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92.1万元人民币。 案例2: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向境外转移资金1772.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97.88万元人民币。 案例3: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8年1月,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256万美元,进口货物未实际到货。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83.72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勾结关联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709.2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5: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960.2万元人民币。 案例6: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58.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3.64万元人民币。 案例7: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构造进口贸易,对外付汇合计666.8万美元和140.6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8: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7月至8月,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00.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104.63万元人民币。 案例9:黑龙江籍李某逃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黑龙江籍李某在境外违规刷卡交易188笔,金额合计122.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32.56万元人民币。 案例10:辽宁籍李某逃汇案 2020年3月至6月,辽宁籍李某利用102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75.36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172.78万元人民币。 2022-10-24/xiamen/2022/1012/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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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10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到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分行召开外汇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就更好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进行了专题座谈交流。座谈会充分肯定了工商银行玉林分行在推进重点工作上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当前外汇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银行表示,将继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以增加外汇营业网点和服务供给来贯彻落实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客户更好地运用外汇衍生产品或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方式来管理汇率波动风险。 2022-10-08/guangxi/2022/1008/2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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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廖春副行长带队,与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联合开展“党建引领激活力 跨境金融促振兴”主题党日活动。廖春副行长一行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以座谈、参观生产线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的跨境业务需求、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等,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及进行业务指导,并重点向企业宣讲了跨境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汇率避险等助企纾困政策。之后,防城港市中心支局现场见证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向企业授予“跨境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称号。 2022-09-30/guangxi/2022/0930/2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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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副局长王景富带领调研组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2家企业,并与示范区党委、区政府、企业代表及银行代表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示范区发展状况、企业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政策需求,现场讲解相关政策,解答企业疑问,针对企业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 2022-09-30/jilin/2022/1010/1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