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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19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3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18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255亿元人民币。 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75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4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1238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3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5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5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8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4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3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13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721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57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6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45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233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132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190 6,759 贷方 2 41,224 77,042 借方 3 -37,034 -70,284 1.A 货物和服务 4 4,574 7,596 贷方 5 36,863 68,889 借方 6 -32,290 -61,293 1.A.a 货物 7 8,220 15,006 贷方 8 32,317 60,104 借方 9 -24,097 -45,098 1.A.b 服务 10 -3,646 -7,410 贷方 11 4,546 8,784 借方 12 -8,193 -16,195 1.B 初次收入 13 -357 -625 贷方 14 3,821 7,097 借方 15 -4,178 -7,721 1.C 二次收入 16 -27 -213 贷方 17 540 1,057 借方 18 -567 -1,2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34 -944 2.1 资本账户 20 -2 -9 贷方 21 3 15 借方 22 -5 -24 2.2 金融账户 23 -932 -935 资产 24 -5,970 -5,092 负债 25 5,038 4,15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187 -11,238 2.2.1.1 直接投资 27 -1,983 -3,045 资产 28 -4,181 -7,928 负债 29 2,198 4,884 2.2.1.2 证券投资 30 508 -2,163 资产 31 -1,024 -2,463 负债 32 1,532 30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23 -156 资产 34 -190 -301 负债 35 -34 144 2.2.1.4 其他投资 36 -1,488 -5,875 资产 37 -2,830 -4,704 负债 38 1,342 -1,171 2.2.2 储备资产 39 2,255 10,303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256 -5,81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值)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641 1,035 贷方 2 6,311 11,798 借方 3 -5,670 -10,763 1.A 货物和服务 4 700 1,163 贷方 5 5,644 10,549 借方 6 -4,944 -9,386 1.A.a 货物 7 1,259 2,298 贷方 8 4,948 9,204 借方 9 -3,689 -6,906 1.A.b 服务 10 -558 -1,135 贷方 11 696 1,345 借方 12 -1,254 -2,480 1.B 初次收入 13 -55 -96 贷方 14 585 1,087 借方 15 -640 -1,182 1.C 二次收入 16 -4 -33 贷方 17 83 162 借方 18 -87 -19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43 -145 2.1 资本账户 20 0 -1 贷方 21 0 2 借方 22 -1 -4 2.2 金融账户 23 -143 -143 资产 24 -914 -780 负债 25 771 63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488 -1,721 2.2.1.1 直接投资 27 -304 -466 资产 28 -640 -1,214 负债 29 337 748 2.2.1.2 证券投资 30 78 -331 资产 31 -157 -377 负债 32 234 4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4 -24 资产 34 -29 -46 负债 35 -5 22 2.2.1.4 其他投资 36 -228 -900 资产 37 -433 -720 负债 38 206 -179 2.2.2 储备资产 39 345 1,57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99 -89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SDR计价)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55 738 贷方 2 4,479 8,424 借方 3 -4,023 -7,686 1.A 货物和服务 4 497 830 贷方 5 4,005 7,533 借方 6 -3,508 -6,703 1.A.a 货物 7 893 1,641 贷方 8 3,511 6,572 借方 9 -2,618 -4,931 1.A.b 服务 10 -396 -811 贷方 11 494 961 借方 12 -890 -1,772 1.B 初次收入 13 -39 -68 贷方 14 415 776 借方 15 -454 -844 1.C 二次收入 16 -3 -23 贷方 17 59 116 借方 18 -62 -13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01 -103 2.1 资本账户 20 0 -1 贷方 21 0 2 借方 22 -1 -3 2.2 金融账户 23 -101 -102 资产 24 -649 -552 负债 25 547 45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46 -1,233 2.2.1.1 直接投资 27 -215 -332 资产 28 -454 -867 负债 29 239 535 2.2.1.2 证券投资 30 55 -239 资产 31 -111 -270 负债 32 166 3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4 -17 资产 34 -21 -33 负债 35 -4 16 2.2.1.4 其他投资 36 -162 -645 资产 37 -307 -514 负债 38 146 -131 2.2.2 储备资产 39 245 1,13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54 -63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6-10-08/shandong/2016/1008/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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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需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银行在遵守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条件下,可以选择审核纸质单证或审核电子单证。二是鼓励合规性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银行采用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其中,要求经办银行近三年外汇管理考核为B类(不含B-)及以上,企业的货物贸易分类为A类。三是明确银行和企业的义务。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自主审慎选择进行电子单证审核的企业,并做好单证留存;企业应确保提交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配合银行做好真实性审核工作。四是规范事后管理。外汇局将对电子单证审核业务开展核查或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完) 2016-10-08/shandong/2016/1008/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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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195亿元,支出11355亿元,顺差184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652亿元,支出8310亿元,顺差334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44亿元,支出3046亿元,逆差15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76亿美元,支出1701亿美元,顺差27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45亿美元,支出1244亿美元,顺差50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31亿美元,支出456亿美元,逆差225亿美元。(完) 2016-09-20/shandong/2016/0920/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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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6-10-09/shandong/2016/1009/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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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834亿元人民币,支出11584亿元人民币,顺差2250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333亿元人民币,支出8646亿元人民币,顺差3687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501亿元人民币,支出2939亿元人民币,逆差143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07亿美元,支出1681亿美元,顺差3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89亿美元,支出1254亿美元,顺差53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18亿美元,支出426亿美元,逆差20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250 326 13,834 2,007 -11,584 -1,68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687 535 12,333 1,789 -8,646 -1,254 2.服务贸易差额 -1,438 -209 贷方 1,501 218 借方 -2,939 -426 2.1加工服务差额 97 14 贷方 98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26 4 借方 -7 -1 2.3运输差额 -267 -39 贷方 179 26 借方 -447 -65 2.4旅行差额 -1,359 -197 贷方 567 82 借方 -1,927 -280 2.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7 11 借方 -45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19 3 借方 -54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17 2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0 -12 贷方 35 5 借方 -115 -1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2 8 贷方 135 20 借方 -83 -1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3 15 贷方 332 48 借方 -22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2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7年1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2-28/shandong/2017/0228/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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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上升。截至2016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总计持有债券8700亿元人民币,较2015年末增加834亿元人民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逐步增强的市场环境下,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债券存在管理外汇风险的需求。当然,境外投资者可以在境外人民币市场进行外汇风险管理,但随着国内外汇市场深度逐步提高,有条件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外汇市场,在债券和外汇市场进行综合管理。此次发布《通知》,既是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也是推动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的改革举措。 2、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 答:《通知》所称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各类境外投资者,这与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范围保持一致。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范围不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主要考虑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1号》规定,目前境外央行类机构已有多种渠道参与境内外汇市场,可以便利地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3、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办理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哪些类型? 答:为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办理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规定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在国内外汇市场已有的衍生品类型内不作交易品种限制。 4、如何理解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需原则? 答:实需原则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基于对冲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或者说债券投资项下的外汇风险敞口是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基础。在实需原则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于单只债券或债券组合投资的外汇风险敞口状况,灵活选择外汇衍生品工具,以及运用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 实需原则是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与市场参与者自身的审慎交易原则是内在一致的。这既维护了外汇市场秩序,也为市场参与者的交易灵活性提供了保障。 5、由结算代理人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外汇风险管理服务的政策考虑是什么? 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现有政策安排,结算代理人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结算等债券投资相关服务。因此,结算代理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提供债券投资和外汇交易“一站式”综合服务,更好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未来,外汇局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政策安排,不断丰富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内外汇市场的交易模式。 6、境外机构投资者是否可以参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 答:我国外汇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也称批发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也称零售市场或银行结售汇市场)两个层次,前者以金融机构提供市场流动性为主。考虑到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主要是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现阶段不是市场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因此以客户身份参与银行柜台市场完全可以满足需求。 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仍遵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40号》的规定执行。 7、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有什么规定?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项下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的规定执行,通过本外币专用账户直接在结算代理人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外汇局不进行事前核准或审批。 8、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否需要与交易对手签署主协议? 答:签署主协议是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普遍惯例。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双方可以自主协商选择并签署主协议。 9、下一步外汇局对发展外汇市场有什么考虑? 答:未来,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外汇市场发展,丰富交易工具,扩宽参与主体,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基础设施,更好地满足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境内外市场各类主体的外汇风险管理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金融市场开放。 2017-02-28/shandong/2017/0228/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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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1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请问2月份数据表现如何? 答:2月份我国外汇供求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继续收窄。2017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01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47%和70%。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01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36%和71%;银行自身结售汇逆差0.2亿美元。二是银行远期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2月份,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环比增加58%,远期售汇签约下降52%,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47亿美元,上月逆差80亿美元。综合考虑即远期结售汇差额情况,2月份我国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三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由此前连续19个月逆差转为顺差。2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顺差19亿美元,上月逆差97亿美元。其中,外汇收付顺差74亿美元,环比增加3.3倍,人民币收付逆差55亿美元,收窄52%。 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均有所好转。首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主要受春节因素影响,2月份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小幅逆差,但年初以来企业出口回款有所增多,货物贸易项下跨境收支和结售汇均呈现顺差。其次,企业外汇融资继续恢复。2月份,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环比增长93亿美元,已连续12个月增长;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创2010年3月以来新低,环比下降35%,当月国内外汇贷款余额上升53亿美元,较1月份增幅进一步扩大。再次,境内主体购汇意愿更为理性。2月份,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6%,较1月份进一步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投资收益等项下购汇有所减少;个人境外旅游、留学等购汇继续下降,个人外汇存款余额也由升转降。 我国跨境资金流动趋向均衡的经济基本面更加稳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信心。例如,2017年2月份,官方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环比上升,且连续7个月处于扩张区间;进口同比明显增长,映射出国内经济活力。未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内产业结构将继续升级,我国经济增长也会更有质量、更有效率;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进展,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入将更加均衡,抵御和适应外部环境调整的能力不断增强。 2017-03-17/shandong/2017/0317/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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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市场主体: 为满足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送直接投资相关数据的时限要求,便利境内机构统筹安排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自2017年起,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时间调整为1月1日-6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场主体应于每年6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以下合称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存量权益登记的市场主体,外汇局将对其资本项下外汇业务采取管控措施,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外汇局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为便利数据填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为每个市场主体增设了专用于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用户(机构代码:主体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quanyidj;用户初始密码:20150101Aa)。企业端已经存在的、具有存量权益登记功能的用户仍可继续使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济南地区联系方式为:0531-86167320、86167164。 附件: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手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手册 2017-02-24/shandong/2017/0224/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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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查处了一批外汇违法违规案件,深圳6家企业在外汇收支中涉嫌违法,经过警方进一步侦查,破获一起涉案近50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件。此外还查明多家企业采用虚假单据、虚构贸易等手段逃汇;多名个人采用“蚂蚁搬家”的手段,涉嫌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今年将加强外汇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和违规行为,以维护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与此同时,还将增强政策透明度,推动金融市场继续对外开放。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我们将继续推动和支持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潘功胜表示,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形势比较稳定,跨境资金流动也在趋向平衡。 (来源:中央电视台2月26日新闻联播) 2017-02-28/shandong/2017/0228/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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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月末上升69亿美元,重返3万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2月28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051亿美元,较1月末小幅上升69亿美元,增幅为0.2%。 2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整体比较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贬值,但资产价格出现上升,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动能进一步增强,跨境资金流出压力会有所缓解,但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性依然较大,外汇储备规模可能在波动中逐步趋于稳定。 2017-03-08/shandong/2017/0308/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