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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0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34亿美元,升幅为0.42%。 2025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财政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一揽子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继续发力显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4-08/xizang/2025/0408/1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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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津分局组织召开金融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座谈会,19家银行及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相关负责人参会。 座谈会上,各银行围绕金融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枢纽港产业园建设的经验做法、痛点堵点、政策诉求等方面展开交流,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就各银行提出的问题及困难进行答疑解惑。江津分局围绕金融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就金融外汇服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聚焦通道建设,紧盯“枢纽”和“产业”两大关键,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二是聚焦内陆开放经济发展,加大对外贸企业金融外汇服务力度;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共推枢纽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2025-03-28/chongqing/2025/0401/3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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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至27日,贵州省分局在安顺开展贵州省外汇检查非现场工作。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线索进行集中筛查,对非现场检查系统新功能运用,规范文书撰写等进行讲解,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复盘+实战演练”三维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外汇检查队伍的非现场监测分析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5-04-21/guizhou/2025/0421/1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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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在外汇局安顺市分局的指导和推动下,中国银行安顺市分行成功办理全省首张电子《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电子携带证方便安全,大大提高了社会公众用汇体验。下一步,安顺市分局将持续推广使用电子携带证,不断提升外汇服务质量。 2025-04-22/guizhou/2025/0422/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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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报送范围是什么? 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报送包括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提款机等场所或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以及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不包括退税、返现奖励、汇款等交易信息。 2025-04-22/tianjin/2025/0422/2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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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15号 电话:0951-5189505(综合) 0951-5189600(经常项目)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嘴山市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东街180号 电话:0952-2090470(综合) 0952-2090469(经常项目)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古城路83号 电话:0953-2059136(综合、经常项目)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固原市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新区街道八一路 电话:0954-2042637(综合) 0954-2042704(经常项目)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3号 电话:0955-7025150(综合) 0955-7025154(经常项目)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灵武营业管理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西平东街189号 电话:0951-5189954(综合) 0951-5189985(经常项目) 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2024-07-16/ningxia/2017/0915/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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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4/content_70201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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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4/content_70194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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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4/content_70201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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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861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888亿元,进口13250亿元,顺差463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73亿元,进口3451亿元,逆差117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6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0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11亿美元,进口2329亿美元,顺差48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459 482 贷方 20160 2811 借方 -16701 -2329 1.货物贸易差额 4638 647 贷方 17888 2494 借方 -13250 -1848 2.服务贸易差额 -1178 -164 贷方 2273 317 借方 -3451 -481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8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6 11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187 -26 贷方 698 97 借方 -885 -123 2.4旅行差额 -1317 -184 贷方 223 31 借方 -1541 -215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76 11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21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7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0 -22 贷方 59 8 借方 -219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37 47 借方 -287 -4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30 46 贷方 670 93 借方 -339 -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8 1 借方 -23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4-10/jiangxi/2025/0410/2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