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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2024-04-15/shanxi/2024/0415/1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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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 2022-07-30/shanxi/2022/0730/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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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1106004】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 【000171106011】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申请经营批发调钞业务核准 【000171112003】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辖内经营个人兑换业务进入筹备期审批 【000171112004】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5】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6】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7】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8】银行总行合作办理远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17】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辖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000171112018】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000171112019】境内非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申请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000171112022】银行总行合作办理掉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4002】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2025-02-21/chongqing/2025/0221/3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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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4年12月) 2025-02-20/anhui/2025/0220/2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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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8万亿美元)。 2024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93.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1.14万亿美元)。 2025-02-20/anhui/2025/0220/2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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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889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049亿元,进口17440亿元,顺差660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986亿元,进口4418亿元,逆差14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246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90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7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82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61亿美元,进口3041亿美元,顺差72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176 720 贷方 27034 3761 借方 -21859 -3041 1.货物贸易差额 6609 919 贷方 24049 3345 借方 -17440 -2426 2.服务贸易差额 -1433 -199 贷方 2986 415 借方 -4418 -615 2.1加工服务差额 76 11 贷方 84 12 借方 -8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4 3 贷方 89 12 借方 -66 -9 2.3运输差额 -181 -25 贷方 861 120 借方 -1042 -145 2.4旅行差额 -1623 -226 贷方 312 43 借方 -1934 -269 2.5建设差额 112 16 贷方 176 24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94 -13 贷方 -6 -1 借方 -88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32 4 借方 -31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344 -48 贷方 39 5 借方 -384 -53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04 42 贷方 567 79 借方 -262 -3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0 44 贷方 798 111 借方 -479 -6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2 -4 贷方 20 3 借方 -52 -7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 1 贷方 13 2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2-20/anhui/2025/0220/2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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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外汇管理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组织开展了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集中学活动。 活动中,分局党总支纪检委员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以及《金融案例》中“监守自盗--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原库管员润青案例”和“小金库终成大窟窿--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小金库违纪案例”等两起警示案例。组织全体外汇干部职工观看了《永远吹冲锋号》专题片,以真实案例的形式使大家深受震撼。全体外汇管理干部一致表示,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做到自重、自警、自律;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此次集中学习为新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时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活动强调,全体外汇管理干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悟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实质,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各个环节。 2023-04-14/qinghai/2023/0414/1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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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实施以来,显现出政策优势,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5月15日,青海省分局副局长薛建峰调研督导辖内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进工作,了解政策实施中的深层次问题,回应企业提出的政策诉求,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此次调研以问题为导向,分座谈会和实地调研两部分开展。上午,首先召开了座谈会,邀请银行和企业畅谈试点以来存在的难点和堵点,调研尚未加入试点银行和企业的便利化政策诉求,并现场提供解决方案;下午,外汇管理处人员直插现场,与相关银行共同赴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考察企业内控建设、业务经营等,解答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试点的宣传解读。 最后,根据薛建峰副局长要求,外汇管理处对当前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是针对本次调研中企业和银行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各级人员要深入研究分析,主动作为,持续推进便利化,提升企业政策满意度。二是深刻把握试点政策要旨,突破传统思维瓶颈,加快试点步伐,把优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笔数多、材料多”企业早日纳入试点,提升全辖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是各试点参与方要切实理解“合法合规”要求,落实各项事后监督措施,做到“越诚信 越便利、越合规 越自主”,保证试点业务合规、高效办理。 2023-05-26/qinghai/2023/0526/1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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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5-02-20/anhui/2025/0220/2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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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贸易信贷调查扩容工作,培育企业直接申报意识和“汇率风险中性”意识,近期,安徽省分局组织召开了2025年新增贸易信贷企业培训座谈会,国际收支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局直辖新增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申报人员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座谈会,不但增进了分局与企业申报主体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推进国际收支统计的扩容提质,帮助企业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而且通过座谈交流,对于企业的涉外经营、汇率避险状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助于分局后续进一步加强外汇形势分析,优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 2025-02-19/anhui/2025/0219/2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