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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结合辖区外汇管理工作实际,瞄准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局县域派出机构、外汇管理科“三个点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为基本点,以行政许可、外汇管理、业务指引等规章制度为落脚点,做到“全面普法+精准普法”相结合、“线上宣传+线下宣传”同步推,面上广而告之、点上针对讲解,增强汇银企外汇政策理解运用能力,有力提升博州外汇管理法治水平。 聚焦外汇指定银行,营造普法声势,精准宣介政策。在全辖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指导外汇指定银行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银企联学”方式深入学法、懂法,广泛运用LED、易拉宝、展板、横幅等载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1000余次,组织外汇政策培训宣传8场次,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参与网络答题活动300余人次。开展专题普法宣讲4场次,针对各行薄弱环节破题宣讲,做到以法促学、以学促干。 聚焦“两站”建设,边讲边教边带,强化县域服务。根据《博州分局阿拉山口营业管理部“丝路驿站”建设方案》安排,博州分局深入阿拉山口营业管理部开展为期3天的普法宣讲,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外汇管理内控制度汇编》等法规,边讲政策、边教业务、边强内控,切实把“丝路驿站”建设成为懂法、守法、会用法的外汇前沿阵地。 聚焦外汇条线“新兵”,丰富普法形式,强化法治意识。根据博州外汇管理工作人员队伍的变化调整,重点对外汇“新兵”开展集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测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政策认识把握能力。集中观看普法警示教育片,全员参加博州公职人员“宪法法律应知应会”线上答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尊崇意识、敬畏意识。 2025-03-03/xinjiang/2025/0303/1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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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 谢希瑶、王雨萧)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9日发布。 方案提出提升健康饮食消费水平、优化特殊食品市场供给、丰富健身运动消费场景、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增强银发市场服务能力、壮大新型健康服务业态、引导健康产业多元发展、强化药店健康促进功能、组织健康消费促进活动、宣传推广健康理念知识10方面重点任务。 其中,明确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开展有机食品认证有效性抽查。完善保健食品事前审评和事后评价机制。加大保健食品、“一老一小”等领域价格违法打击力度。支持地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等场地设施。深入实施“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跟着赛事去旅行”“户外运动活力山水”等行动。支持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研发适老化产品用品。加快建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零售药店拓展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居民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健康消费潜力巨大,呈现出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业态模式不断创新、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等特点。为更好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加快落实促进健康消费各项举措。 2025-04-14/dalian/2025/0414/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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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外汇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的了解,提升居民个人和企业的外汇风险防范意识,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喀什地区分局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以“支持喀什涉外经济跨越式发展”为主题的外汇知识宣传活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喀什地区分局联合喀什地区发改委、喀什海关稽私分局、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辖内金融机构在商业步行街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折页、开展各类小游戏等方式向市民普及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指南、汇率避险等知识。针对群众关心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跨境汇款手续、外汇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等热门问题进行解答,引导公众合理合规使用外汇。针对自贸试验区涉外企业集中、跨境金融服务需求高的特点,联合相关涉外单位组建专家团队,进园区、进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2025-04-14/xinjiang/2025/0414/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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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 周圆、张辛欣)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9日召开的第九次中小企业圆桌会议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生力军,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强化创新引领,在专上深耕、在精上打磨、在特上见长、在新上发力,打造更多“独门绝技”,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创新赋能、数字赋能、人才赋能、生态赋能和服务赋能,提高政策帮扶精准度,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助力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中展现新作为。 2025-04-14/dalian/2025/0414/2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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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昌吉州分局组织召开昌吉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0家外汇指定银行的分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主办及昌吉州分局全体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2025年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24年辖区外汇管理工作情况,明确了2025年重点工作要求。其次,2名银行代表分别就银行外汇展业试点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和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进行了经验分享。 会议最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昌吉州分局领导从落实金融外汇“五篇大文章”方面对2025年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五方面总体要求。一是聚焦科技金融,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便利化服务;二是聚焦绿色金融,更好支持新能源产业对外开放;三是聚焦普惠金融,增强市场主体外汇服务满意度;四是聚焦数字金融,营造高效便利贸易投融资氛围;五是聚焦养老金融,不断优化外汇适老服务环境。 2025-04-01/xinjiang/2025/0401/1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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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外汇政策的覆盖范围,提升个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意识,3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阿克苏地区分局联合公安、海关及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个人外汇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向公众介绍个人外汇政策,讲解“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引导个人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远离非法外汇交易,保护自身合法金融权益。 2025-03-19/xinjiang/2025/0319/1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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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执法证编号 1 刘伟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1 2 杨雅欣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2 3 饶慧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3 4 卢志利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4 5 顾玲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5 6 唐振和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8 7 朱莉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9 8 范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0 9 臧炜尧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1 10 杨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2 11 王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3 12 聂世扬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4 13 刘珈彤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5 14 张奕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6 15 孙为昭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8 16 刘丹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9 17 宋会丽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0 18 左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1 19 张若旸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2 20 张鹤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3 21 王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4 22 杨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5 23 李雪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6 24 杨晓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7 25 谢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8 26 李昊昱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0 27 栗潇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1 28 刘泽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2 29 高瑞邦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3 30 汤娟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4 31 李楠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5 32 赵霞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7 33 刘文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9 34 常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0 35 党坤霞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1 36 王新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2 37 杨紫宁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3 38 王腾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4 39 房晶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5 40 樊孟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6 41 何欢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7 42 徐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8 43 刘新言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9 44 孙燕菲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50 45 朱思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51 46 朱英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52 47 李连同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2 48 张斌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3 49 王晶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4 50 王维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5 51 石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7 52 林琳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8 53 张瑞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9 54 刘赛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1 55 张潇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2 56 刘一童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3 57 丛林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4 58 姜宇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8 59 延诗苑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0 60 段丽丽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1 61 刘骁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2 62 张迈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3 63 刘毅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4 64 冯心雨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6 2025-04-14/tianjin/2025/0414/2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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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执法证编号 1 刘伟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1 2 杨雅欣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2 3 饶慧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3 4 卢志利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4 5 顾玲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5 6 唐振和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8 7 朱莉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09 8 范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0 9 臧炜尧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1 10 杨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2 11 王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3 12 聂世扬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4 13 刘珈彤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5 14 张奕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6 15 孙为昭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8 16 刘丹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19 17 宋会丽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0 18 左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1 19 张若旸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2 20 张鹤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3 21 王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4 22 杨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5 23 李雪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6 24 杨晓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7 25 谢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28 26 李昊昱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0 27 栗潇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1 28 刘泽阳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2 29 高瑞邦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3 30 汤娟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4 31 李楠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5 32 赵霞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7 33 刘文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39 34 常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0 35 党坤霞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1 36 王新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2 37 杨紫宁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3 38 王腾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4 39 房晶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5 40 樊孟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6 41 何欢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000061047 42 李连同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2 43 张斌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3 44 王晶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4 45 王维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5 46 石静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7 47 林琳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8 48 张瑞洋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09 49 刘赛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1 50 张潇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2 51 刘一童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3 52 丛林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4 53 姜宇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18 54 延诗苑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0 55 段丽丽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1 56 刘骁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2 57 张迈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3 58 刘毅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4 59 陈海生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5 60 冯心雨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000161026 2024-12-18/tianjin/2024/1218/2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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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汇发〔2024〕32号,以下简称《报告办法》)。《报告办法》是《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推动银行树立风险为本理念,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预防和遏制外汇违法违规活动,更好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报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告办法》共四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责任。要求银行制定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标准,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并开展监测分析,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二是明确外汇风险交易信息报送范围,包括涉及涉嫌虚假贸易、虚假投融资、地下钱庄、跨境赌博、骗取出口退税、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以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活动的信息。三是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外汇风险交易基本情况和拟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四是明确银行需采取的内部管理措施,包括内控制度、配套系统、资料留存及保密管理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银行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有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外汇展业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12-30/guangdong/2024/1230/2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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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预防和遏制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展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系统,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5-04-14/guangdong/2025/0414/2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