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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服务质量,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按照简洁清晰、便利使用的原则,全面整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现有法规,精简部分业务流程和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同步废止法规29件,实现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一本通”,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汇相关业务。《指引》不涉及现有政策实质改动和重大调整。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并根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及时修订更新《指引》内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9-04/gansu/2020/0904/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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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9-04/gansu/2020/0904/1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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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和8月17日,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和外汇管理处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了“严纪律、重规矩、守底线”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两个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廉洁交往的规定(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处分办法》等制度规定,讨论学习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通过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法律规章和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加强了法纪教育,起到了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的积极作用。 2020-08-21/gansu/2020/0821/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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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7日,嘉峪关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深入辖区龙头企业酒钢集团、酒钢宏兴公司调研座谈,进一步了解企业落实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措施情况。 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2020年上半年企业进出口、生产经营、汇率风险管理情况。外汇局人员重点围绕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措施的落实情况、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座谈交流,同时积极向企业征询对外汇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并耐心解答企业关于近期人民币升值、外汇衍生产品使用的疑问。 2020-09-10/gansu/2020/0910/1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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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下午,陇南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推进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2020年下半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简要分析了当前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外汇管理形势,并就下一阶段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参会银行就当前外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与陇南市中心支局业务人员进行了现场探讨,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外汇业务中坚持优服务与防风险并重,不断提高外汇服务的精准性。 2020-08-28/gansu/2020/0828/1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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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0-09-24/gansu/2020/0924/1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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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报送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印发),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国家(地区)的报送原则、记录时点和计值方法、境内分支机构与境外对手方的关系、跨机构信息校验、零申报、数据修改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八)至(十三)条。 (二)新增投资境外股本证券和投资基金份额(B01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B02表)、吸收境外股权和基金份额投资(B04表)、境外发行债务证券(B05表)、存贷款及应收应付款业务(D系列报表)、涉外托管业务(H系列报表)等具体报表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五)、(六)、(七)、(八)和(十一)条。 (三)新增有关可转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存托凭证、非上市股份全流通、贷款展期、境外投资筹备款、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吸收非居民投资者保证金、非居民以股抵债业务以及非居民购买境内信托产品等业务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五)、(六)、(七)、(十)、(十五)、(十六)、(十七)、(二十四)和(二十五)条。 (四)新增申报主体合并的填报要求,涉及第四部分第(六)条。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关系的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一)条。 (二)补充有关境外法人机构在中国境内分机构的申报义务分工,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的说法,以及申报主体的“离岸业务部”等是申报主体的内设部门,而不是独立的申报主体或非居民机构等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二)条。 (三)调整有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托管机构申报内容的说法,补充有境内托管机构的跨境投资业务的申报义务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三)条。 (四)补充其他因素引起的非交易变动的归类原则,涉及第一部分第(五)条。 (五)补充金额字段应与币种字段相匹配,以及贵金属合约币种填报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六)条。 (六)补充有关非居民之间股权转让导致的投资者信息变动,申报主体应同时填报非居民股东的撤资和增资信息的申报说明,涉及第二部分第(四)条。 (七)调整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E01表)的说明,补充相关案例,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二)条。 (八)补充银行进出口贸易融资余额(X01表)的统计范围和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三)条。 (九)调整境内机构租用非居民境内不动产的说明,将之区分为“经营性租赁”和“其他形式的职工报酬”,涉及第三部分第(二)条。 (十)调整有关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原外方股东在不同情况下增资和减资的填报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四)条。 (十一)补充有关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说明。其中,存贷款等已做外债登记的债务类数据项应与对应登记外债类型和签约币种相匹配,其他业务遵从直接申报有关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十八)条。 (十二)调整有关债务减免的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十九)条。 (十三)将多处“填报机构”调整为“申报主体”。 (十四)其他补充内容主要为举例说明。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6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报送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修订说明 2020-10-16/gansu/2020/1016/1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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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外汇业务应急管理,防范外汇业务风险,提高全辖外汇业务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庆阳市中心支局于2020年12月3日,组织开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应急演练。 本次演练建立了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采用桌面推演的形式,主要内容是模拟总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且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修复情况下,银行、外汇局面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业务、名录登记、BC类企业登记表业务时所应采取的应急业务处理。 演练过程中,应急演练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庆阳市中心支局2020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应急演练方案》各项要求,确定响应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程序。执行人员模拟企业客户办理业务场景,按照展业原则和真实性审核要求,审核企业提交资料后,手工办理相应货物贸易收付汇业务以及名录登记、《登记表》业务,同时建立业务台账备案。 此次应急演练的开展,实现了应急响应程序、操作流程、采取方法和应对措施的共享,提高了基层外汇局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协调能力,为今后处置类似突发事件积累了丰富经验。 2020-12-23/gansu/2020/1223/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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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全辖金融服务和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9月18日,嘉峪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跨境区块链及金融衍生品应用培训暨经验交流会。 会议邀请了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李启盛、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国际业务及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祁德宇、交易顾问赵娜现场授课。中国银行嘉峪关分行和建设银行嘉峪关分行分别交流了金融衍生品办理经验。嘉峪关市中心支局通报了近年来辖区金融衍生品办理情况、面临的问题及今后的措施建议,指出在巩固外汇衍生产品应用成果的同时,利用跨境区块链平台等,加大对辖区企业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持。 与会的银行和企业均表示,此次培训为其区块链技术和金融衍生产品的使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思路,希望外汇局能够更多组织此类培训,提供更多银、企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有力支持辖区涉外经济发展。 2020-09-30/gansu/2020/0930/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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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9月16日,张掖市中心支局借助“金融知识普及月”开展外汇知识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张掖市中心支局通过设立业务咨询台,摆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了外汇政策法规,讲解了外汇局出台的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等。 此次外汇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强化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知悉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09-24/gansu/2020/0924/1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