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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外汇管理政策与法律法规、国际收支、资本流动和汇率等相关系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并开展对外政策宣传及学术交流合作等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格式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7日00: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届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笔试者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职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计算。具体事项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分数达到优秀(85分及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类别为报考者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闭号码拦截功能。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 联系人:段然、萨日娜,010-68402135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2日 2020-07-22/safe/2020/0722/16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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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http://www.gov.cn/xinwen/2020-07/17/content_55278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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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中心支局辖内企业名录(截至2020年6月) 2020-07-22/beijing/2020/0722/1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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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http://www.gov.cn/premier/2020-07/14/content_55267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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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80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17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 2020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67万亿美元)。 2020-07-13/hebei/2020/0713/1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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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0-07-15/hebei/2020/0715/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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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0-07-17/hebei/2020/0717/1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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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为加快推进对“60号”地下钱庄专案交易对手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维护外汇金融秩序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前往贵港市公安局开展工作交流。会上,双方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交流前期破获地下钱庄案经验,探讨推进贵港“60号”地下钱庄专案的重点和难点。双方就加快推进“60号”地下钱庄专案相关工作达成共识。 贵港市公安局向贵港市中心支局展示先进的办案技术,详细讲解办案过程,为贵港市中心支局今后开展地下钱庄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方法。下一步,贵港市中心支局将加强与贵港市公安局的部门合作,坚决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外汇金融环境。 2020-06-30/guangxi/2020/0630/1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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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是否有额度限制? 答: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2020-07-21/tianjin/2020/0721/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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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http://www.gov.cn/xinwen/2020-07/20/content_55284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