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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3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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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尹力书记、殷勇市长,尊敬的王江副主任、功胜行长、云泽局长、吴清主席、傅华社长,各位来宾: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本届金融街论坛年会。下面,我结合外汇市场形势,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谈几点想法。 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减弱,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反复调整,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 面对各项风险挑战,我国外汇市场总体经受住了考验,表现出较强韧性。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特别是下半年以来,随着内外部环境改善,我国外汇市场形势逐步趋稳向好,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企稳回升,外商直接投资有所改善,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的积极性提升,企业对外投资活动更加平稳有序。 展望未来,我国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仍将是形势发展主基调。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对经济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多部门加力推出一系列增量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我国外汇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国际收支结构也将在改革开放中持续优化。首先,经常账户将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中继续发挥基础性作用。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支持全球贸易伙伴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将推动跨境贸易均衡发展。其次,跨境资本流动稳健性有望增强。我国不断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将促进跨境资本双向均衡流动。第三,外汇市场韧性将继续提升。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将更好发挥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更多运用人民币跨境收支,能够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第四,外汇储备将继续发挥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多元分散投资。未来将进一步推进专业化投资、科技化运营和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女士们,先生们! 当前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环境正发生边际变化,为我们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健全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以外汇管理“四个聚焦”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第一,聚焦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 一方面,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加力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近年来,我们探索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在防控风险的同时,解放了银行生产力,试点银行为优质客户办理外汇业务的平均时间缩短了50%以上。下一步,按照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要求,我们将以展业改革为抓手,全面优化事前尽职调查、事中差异化审核、事后监测报告的管理框架,把更多银行纳入政策范围,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环境。 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健全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全链条外汇服务。迭代式、集成化升级外汇便利化政策体系,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国公司资金池等政策提质增效,扩大外债登记便利化、“科汇通”等试点,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探索出台更多便利化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坚持商业化原则,统筹支持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第二,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首先,研究制定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便利化中期改革方案。着力提升外商直接投资汇兑便利,优化外汇登记、账户、资金使用等管理要求,简化业务流程,缩减管理链条,为外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营造良好环境。 其次,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支持壮大耐心资本。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扩大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 再次,深化跨境融资管理改革。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差异化外债管理。优化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将更多轻资产的初创、小微企业纳入政策范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三,聚焦政策实效和人民群众的切实感受,加强政策评估和市场沟通。 坚持以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定位、是否符合地方发展实际、是否取得惠企利民的改革实效为标尺,对北上广等重点地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等重要外汇政策落地情况开展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推动政策优化升级,适时复制推广。同时,加强市场沟通和开门问策,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增强经营主体改革获得感。 第四,聚焦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 宏观方面,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微观方面,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女士们,先生们! 北京作为首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担负着重要使命。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各领域改革成果丰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多项首创性外汇改革措施在北京落地,北京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连续三年突破3万亿元,服务贸易规模位居全国前三,近四年累计吸引外资企业超过7000家。 下一阶段,国家外汇局将加力支持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一如既往在北京先行先试外汇改革举措,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多贡献。 最后,预祝本届金融街论坛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24-10-18/safe/2024/1018/25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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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8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05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25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10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9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1885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7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5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65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1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52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1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62亿SDR。(完) 2025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1885 1656 1262 贷方 2 72020 10036 7644 借方 3 -60135 -8380 -6382 1.A 货物和服务 4 12794 1783 1358 贷方 5 66455 9261 7053 借方 6 -53661 -7478 -5695 1.A.a 货物 7 17053 2376 1810 贷方 8 59267 8259 6290 借方 9 -42214 -5883 -4480 1.A.b 服务 10 -4258 -593 -452 贷方 11 7189 1002 763 借方 12 -11447 -1595 -1215 1.A.b.1 加工服务 13 187 26 20 贷方 14 210 29 22 借方 15 -23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8 15 12 贷方 17 225 31 24 借方 18 -117 -16 -12 1.A.b.3 运输 19 -791 -110 -84 贷方 20 2090 291 222 借方 21 -2880 -401 -306 1.A.b.4 旅行 22 -4267 -595 -454 贷方 23 797 111 85 借方 24 -5064 -706 -538 1.A.b.5 建设 25 105 15 11 贷方 26 268 37 28 借方 27 -163 -23 -1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29 -46 -35 贷方 29 67 9 7 借方 30 -396 -55 -42 1.A.b.7 金融服务 31 15 2 2 贷方 32 82 11 9 借方 33 -67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70 -80 -60 贷方 35 189 26 20 借方 36 -760 -106 -8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19 58 44 贷方 38 1196 167 127 借方 39 -776 -108 -8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910 127 97 贷方 41 1991 277 211 借方 42 -1082 -151 -11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2 -4 -3 贷方 44 47 7 5 借方 45 -78 -11 -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4 -2 -2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40 -6 -4 1.B 初次收入 49 -1104 -154 -117 贷方 50 4946 689 525 借方 51 -6050 -843 -642 1.C 二次收入 52 194 27 21 贷方 53 619 86 66 借方 54 -425 -59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885 -1656 -1262 2.1 资本账户 56 -5 -1 -1 贷方 57 2 0 0 借方 58 -7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879 -1655 -126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4114 -1966 -149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417 -337 -258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468 -483 -368 2.2.1.1.1.1 股权 63 -2309 -322 -245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159 -162 -12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052 147 110 2.2.1.1.2.1 股权 66 1535 214 162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484 -67 -52 2.2.2 储备资产 68 2234 311 238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86 -12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5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345 327 25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1亿美元(折约136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5-12/xizang/2025/0512/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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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特此通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05-12/xizang/2025/0512/1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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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满足最新国际标准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本次修订是《统计制度》2014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的第4次例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细分非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类别,提升数据报送便利性。二是将贸易信贷调查统计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整合数据采集要素。三是调整国际运输等调查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四是优化数据采集范围和要素定义,调整部分附录代码表。 修订后的《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提高申报主体数据报送便利性,更好指导各类主体进行统计申报,推进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好的统计保障。 2025-05-12/xizang/2025/0512/1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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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1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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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0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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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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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2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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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32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