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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了解直接投资业务改革半年来各外汇银行业务办理情况,以及即将正式上线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前期准备和试运行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中卫市中心支局”)于2015年12月22日至23日组织人员深入各外汇银行开展现场指导。 中卫市中心支局首先详细了解了各外汇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的试运行情况,并要求各银行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系统出现紧急情况时相关业务的顺畅开展。随后,对各银行直接投资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业务操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要求银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充分落实岗位职责,做好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同时,要求具体业务人员加强学习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知识,杜绝差错,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和数据报送质量。最后,针对各外汇银行业务办理中发现的其他各类问题进行了现场集中解答,听取了银行对于中卫市外汇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外汇管理局和外汇银行之间的沟通,为下一步外汇工作的开展铺平了道路。 2015-12-25/ningxia/2015/122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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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对对外开放作出系统部署,提出要坚持开放发展,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方位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我区“十三五”发展,加快开放宁夏建设,要把中阿博览会作为关键抓手,全力打造中阿博览会金字品牌,把中阿博览会向更深、更高层次拓展,全面开创宁夏对外开放新局面。 一、全力打造,使中阿博览会成为开放宁夏建设的合作平台 三届中阿经贸论坛和两届中阿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按照“中阿所需、宁夏所能”,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中阿博览会,必须凝聚全区上下、方方面面的力量,依托国家部委资源、项目和政策优势,充分调动阿方共办盛会的积极性,将其全力打造成为开放宁夏建设的合作平台。 一是确保中阿合作项目全面落实到位。为落实2015中阿博览会合作成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5中阿博览会合作成果跟踪落实分工方案》,对每项合作成果都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需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项目落实的路线图、时间表,及时主动与有关国家、国家部委、省(区、市)以及企业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特别是推动中阿技术转移中心、中阿商事调解中心、中阿农业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尽快落地见效,在2017中阿博览会召开前形成并发布《2015中阿博览会合作成果落实报告》,真正使这些项目成为催化因子,赢得国家部委、兄弟省(区、市)、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对宁夏对外开放的高度信赖,打造宁夏务实开放新形象,为开放宁夏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凝聚共办中阿博览会的强大合力。全区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对接,找准本地本部门与中阿博览会的结合点,把中阿博览会作为推动发展、加快开放的重要平台和抓手,进一步激发各方共办中阿博览会的积极性,凝聚强大合力,形成全域参与、全员参加、共办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是牢固树立久久为功的办会理念。切实增强把中阿博览会办成永不落幕盛会的思想意识,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制定2016-2017年中阿博览会行动方案,务实谋划2017中阿博览会的思路、举措和办法,及早主动对接相关国家、国家部委、企业以及商协会,持续用力,善做善成,不断扩大中阿博览会的影响力。 二、全面打造,使中阿博览会成为开放宁夏建设的务实平台 对外开放是一项全方位、系统性的工作,良好局面的形成非一朝一夕,必须多方出击,发挥好中阿博览会在“开放宁夏”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中阿在经济领域、社会人文交流等方面全方位开展交流合作,将中阿博览会全面打造成为开放宁夏建设的务实平台。 一是推动产业合作。借助中阿博览会平台,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文化旅游、会展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建设中阿产业合作园区、大型免税商店、中阿特色购物街区、特色文化街区等,带动对外产业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优势特色产业方面的交流合作,重点加快推进在毛里塔尼亚、阿曼、沙特三国建设产业园区,带动我区企业抱团走出去。 二是深化多领域交流合作。加快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和分中心建设,实施中阿科技伙伴计划,搭建对阿科技合作的平台和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中阿经贸合作交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各专业领域外语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阿大学校长论坛平台作用,加强与阿方高校在科研、学术交流、合作办学和人才联合培养方面的合作。整合旅游资源和品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联合打造独具特色的中阿旅游中转港和国际旅游目的地。每年安排开展系列中阿经贸、文化、旅游等活动,探索促进资金、技术、商品、信息和人员双向流动的便利化措施,为中阿政府层面、企业层面、民间层面的交流交往搭建桥梁。 三是推动对阿交流交往的日常化、机制化。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高层互访,结合落实《2015中阿博览会合作成果跟踪落实分工方案》,完善自治区领导出访计划,每位领导相对固定1个-2个目标国,明确出访任务,落实合作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中阿交流联系网,在每个阿方国家设置一个联络点,一位阿方副部长级官员作为中阿博览会联络官、一位阿方工作人员作为具体联络人,加强日常交流沟通、保持长期人脉联系。按照中阿商事合作、中阿交流、中阿博览会秘书处三个板块设计建设中阿信息交流平台。协调阿方各大商协会来宁设立办事处,邀请阿拉伯各国和穆斯林地区来宁设立外事机构。 四是打造开放环境。以打造“两优”发展环境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破除制约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依法规范的政务环境,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项目投资负面清单“三个清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对外开放政策体系,制定更加宽松的投资、贸易政策,推动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便利化。加大对开放宁夏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开放、参与开放、投身开放的浓厚氛围。 三、机制化打造,使中阿博览会成为开放宁夏建设的战略平台 中阿博览会是我区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打造“金字品牌”,不仅仅在于办会办展,更需要学习借鉴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和东盟博览会等成功经验,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博览会举办和中阿务实合作的体制机制,探索构建“135”办会模式,将中阿博览会打造成为开放宁夏建设的战略平台,让中阿博览会拥有长久的生命力。 “1”指加强顶层设计。围绕服务中阿合作、推动宁夏全面开放,优化顶层设计,使中阿博览会永葆生机与活力。突出时代性,与时俱进,根据形势变化,科学设计活动板块、内容和形式,创新和完善办会机制。突出开放性,集聚整合国内外资源,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作用,调动阿方、国家部委、兄弟省(区、市)积极性,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开放的理念和胸襟办会办展。突出务实性,聚焦中阿务实合作,落实投资项目,深入交流交往,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赢发展。突出前瞻性,既立足当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又立足长远,谋划好未来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把中阿博览会打造成高层对话、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机制和综合性平台。 “3”指三个大的架构。第一个架构,建立“三个三”机制。形成商务部、中国贸促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家作为中方主办单位;协调相应外方国际机构和国家作为外方主办机构;引入中国国际交流中心、罗兰贝格公司等企业、协会与我区会展公司形成中方、外方、宁夏企业三方市场力量共同承办的模式。第二个架构,推进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三大便利化。通过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等改革创新经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等措施,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宁夏对外开放服务的能力。第三个架构,打造陆上、空中、网上三条丝绸之路。实施铁路提速联通、高速公路贯通和机场枢纽提升三大工程,开通“中阿号”国际货运班列。以银川直飞迪拜航线开通为契机,加强与国际国内航空公司合作,推动宁夏货运航空公司开通国内、国际货运航线,加快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建设,促进银川空港、临空经济区与综合保税区融合发展。依托银川综合保税区,高标准建设肉类、水果、植物种苗进境口岸,创建中阿经贸合作示范区。发展对阿跨境电子商务,吸引更多企业在我区设立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圈,使宁夏成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新高地、承载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的大平台。 “5”指五大园区与五大机制建设。建好五大园区。按照“中阿共建、部区联建、区市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中阿产业园、中阿文化园、中阿商贸园、中阿科技园、中阿信息港等开放载体建设,服务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进来,以园区为平台形成产业集聚高地。建好主宾国、主题省、中阿共办、顾问咨询、日常化工作五大机制,逐步把中阿博览会打造成“金字品牌”。(山 超) 2015-12-30/ningxia/2015/123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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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推广学习,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直接投资政策解读与宣传,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于2015年12月11日至12日组织开展了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与直接投资政策及系统现场业务培训班。辖区各中心支局及全区14家省级外汇指定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外汇管理处徐涛处长强调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并针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切实强化事后监管、合规开展业务,顺周期而为。二是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延伸培训和后续学习,练就真把式。三是要注重操作,认真学习数据信息关联规则,确保柜台熟练业务操作,争取零差错。四是要加强真实性审核和业务授权管理,切实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业务办理风险,共同努力打造我区高效、安全、快捷的外汇服务环境。 此次培训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针对即将全面上线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开展银行端和外汇局端的系统操作培训;二是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针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同时,宁夏分局还搭建了培训网络环境,专门安排半天时间进行上机操作,通过设置现场答卷和模拟操作案例,以实践操作增强了培训的直观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中心支局的业务监测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外汇银行柜台人员业务办理水平,为新系统平稳上线、共同打造我区高效、安全、快捷的外汇服务环境夯实了基础。 2015-12-16/ningxia/2015/121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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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向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备案通知书,同意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这标志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业务在宁夏正式启动,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区首家试点企业。这是宁夏分局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开放宁夏建设、全面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相关要求,切实推动上海自贸区政策落地,促进我区涉外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不同于现行区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管理体制,打破了经常、资本常规管理界限,以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良好的跨国公司为载体,通过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管理方式,分别集中管理境内、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降低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有利于自主统筹配置集团企业境内外的外汇资金,形成规范顺畅的外汇资金跨境流动渠道和机制,切实达到为企业节约交易费用和财务成本的目的。 下一步,宁夏分局将继续跟进试点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开展情况,学习发达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管,帮助企业合理、合规的用好政策,为扩大试点范围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加快推动改革试点,让更多有意愿且符合资格的跨国公司享受政策改革红利,促进涉外经济发展壮大。 2015-12-09/ningxia/2015/120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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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根据总局统一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倡导诚信兴商理念 共创诚信营商环境”的宣传主题,对辖内16家重点涉外企业进行主题宣讲,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 主题宣讲内容包括宣传与企业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外汇管理法规、近年外汇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取得的工作成效、开展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曝光违规典型案例等。宁夏分局工作人员重点对《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了讲解,有效震慑失信主体,加强企业诚信自律能力。 此次主题宣讲通过开展正面宣传、实施失信惩戒等方式在辖内营造“诚信兴商,诚信营商”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是宁夏分局探索建立常态化的诚信建设成效宣传渠道的一次创新与不断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一次尝试。参加主题宣讲的企业代表均表示要深入学习外汇管理法规,切实加强相关人员的内部培训,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培育诚信企业文化,自觉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随后,宁夏分局相关业务人员向企业现场提供外汇管理法规政策咨询及业务答疑。 下一步,宁夏分局将以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的理念不断丰富诚信兴商活动宣传的内涵与形式,延伸宣传触角,持续扎实推进“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2015-11-13/ningxia/2015/111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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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段成东副局长主持召开全局会议,为全体干部职工解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会上,段成东副局长紧密结合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各项任务、重大举措等方面,为宁夏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详细解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段成东副局长着重强调在“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要深刻领会“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等内容的实质内涵,要积极适应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的“三个新常态”,不断提升外汇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水平。 2015-11-30/ningxia/2015/113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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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外汇管理干部职工的金融视野,了解宁夏资本市场发展情况,2015年11月9日下午,宁夏分局举办商业银行投行化发展知识讲座。此次讲座邀请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处长丁博韬主讲,宁夏分局45岁以下中青年干部职工参加了讲座。 丁处长从现代银行的投行化之路、债券市场的历史与发展、股票市场的历史与发展三方面出发,通过实例、表格、中外数据对比,结合我区金融市场存在的主体要素短缺、融资手段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等现状和问题,揭示了商业银行投行化发展的必要性,并就如何提高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占比,优化我区融资结构提出了建议和思路。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对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在互动环节,大家就区内重点涉外企业的资本化运作展开讨论,拓宽了服务辖区涉外经济的思路。 2015-11-11/ningxia/2015/111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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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会同辖区石嘴山市中心支局先后赴中国银行石嘴山分行、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专项调研。 宁夏分局一行首先与中国银行石嘴山分行行长及分管外汇业务的副行长、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了“8.11”汇改前后银行外汇业务变化情况,耐心解答银行在外汇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随后,宁夏分局一行赴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及生产经营状况。针对埃肯碳素自成立以来在没有国内贷款的情况下一直保持稳定盈利,但是受制于境外母公司集约化管理,财务难以灵活运作的局面,宁夏分局一行向企业提出了对接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跨境担保等相关外汇政策建议。 2015-11-20/ningxia/2015/112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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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组织召开银行外汇业务情况通报会,分局段成东副局长、各部门相关人员、全区13家外汇银行的主管行领导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宁夏辖区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情况、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专项检查情况以及银行在办理经常、资本项目业务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2015-12-04/ningxia/2015/120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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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深刻变化,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我国改革开放正站在新的起点上,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各项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要统筹开放型经济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使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改革开放和法治保障并重,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坚持与世界融合和保持中国特色相统一,坚持统筹国内发展和参与全球治理相互促进,坚持把握开放主动权和维护国家安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并与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国家外交战略紧密衔接,科学布局,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握好开放节奏和秩序,扬长避短、因势利导、有所作为、防范风险、维护安全,积极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总体目标是,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更加积极地促进内需和外需平衡、进口和出口平衡、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平衡,逐步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实现开放型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扩大开放中树立正确义利观,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建立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全球高效配置、国际国内市场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二)形成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管理开放,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推进政府行为法治化、经济行为市场化,建立健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健全对外开放中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体制机制。 (三)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坚持自主开放与对等开放,加强走出去战略谋划,实施更加主动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空间。继续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推动东西双向开放,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沿边开发开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四)形成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巩固和拓展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以创新驱动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核心,大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合作共赢的人文环境,加速培育产业、区位、营商环境和规则标准等综合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 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进一步开放制造业,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引进外资质量。改革外商投资审批和产业指导的管理方式,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转变,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 (五)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将规范和引导境外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的内容纳入外资基础性法律。对于外资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一般内容,可由统一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适用统一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营造规范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 (六)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放开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对于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以及矿业等相关领域逐步减少对外资的限制。 (七)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平台作用,形成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外商投资全程监管体系,提升外商投资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防止一放就乱。 (八)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省级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区规划指导、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推动区内产业升级,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产业结构、产品附加值、质量、品牌、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推动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继续深化节能环保国际合作。不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避免同质竞争,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三、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 实施走出去国家战略,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和效率,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开展先进技术合作,增强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避免恶性竞争,维护境外投资权益。 (九)确立并实施新时期走出去国家战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完善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对走出去的统筹谋划和指导,提供政策支持和投资促进。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在境外依法经营。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十)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法规。贯彻企业投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原则,放宽境外投资限制,简化境外投资管理,除少数有特殊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加快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加强境外投资合作信息平台建设。 (十一)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允许企业和个人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境外基础设施投资和能源资源合作。促进高铁、核电、航空、机械、电力、电信、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优势行业走出去,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积极稳妥推进境外农业投资合作。支持我国重大技术标准走出去。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支持国内投资主体自主建设和管理。 (十二)健全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协定,完善领事保护制度,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保障我国境外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培育一批国际化的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 (十三)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推进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有机结合、相互配合,推动与各国各地区互利共赢的产业投资合作。发挥我国优势和条件促进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对接、信息交流、人力资源开发等多方面国际合作。支持地方和企业做好引资、引智、引技等工作,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各类投资合作机制,分享我国引进来的成功经验,推动有关国家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四、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 保持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着力破解制约外贸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外贸竞争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进出口促进体系,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升级。 (十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推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各作业系统横向互联,建立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探索开展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加快一体化通关改革,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与主要贸易伙伴开展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互认。加强口岸检验检疫综合能力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整合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 (十五)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优化市场布局和贸易结构。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扩大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出口。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进出口秩序。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积极解决电子商务在境内外发展的技术、政策问题,在标准、支付、物流、通关、检验检疫、税收等方面加强国际协调,参与相关规则制定,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式,融入国外零售体系,化解相关贸易摩擦。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培育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提高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比重,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加工贸易的质量和附加值,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提高加工贸易增值率。 (十六)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提升服务贸易战略地位,着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服务业转型,培育服务新业态。创新服务贸易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与服务贸易相适应的口岸管理和通关协作模式。提高货物贸易中的服务附加值,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推进国内服务市场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和监管体系,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跨境流动提供便利。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加强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人才培养、资格互认、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促进服务外包升级,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建设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十七)实施质量效益导向型的外贸政策。支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资源和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产业关联度强的对外贸易活动,实现外贸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健全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加强贸易风险、汇率风险监测分析,适时公布有关风险提示,引导企业有效规避出口风险。 (十八)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强化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四体联动的综合应对机制,指导企业做好贸易摩擦预警、咨询、对话、磋商、诉讼等工作。有理有节、化解分歧、争取双赢,以协商方式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对滥用贸易保护措施和歧视性做法,善于运用规则进行交涉和制衡。依法开展贸易救济调查,维护国内产业企业合法权益。 五、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 建设自由贸易园区,立足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扩大对港澳台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的区域开放新格局,以区域开放的提质增效带动经济的协调发展。 (十九)建设若干自由贸易试验园区。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扩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并将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依托现有新区、园区,推动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全面实施,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未来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逐步向其他地方扩展,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完善内陆开放新机制。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以内陆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以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为平台,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路径,创新加工贸易模式,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为依托,稳妥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将整机生产、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发、结算等向内陆地区转移,形成产业集群,支持在内陆中心城市建立先进制造业中心。鼓励区域合作共建产业园区,促进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江海联运,以及铁水、陆航等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对外经济走廊。 (二十一)培育沿边开放新支点。将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成我国与周边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按有关规定有序进行边境经济合作区新设、调区和扩区工作。稳步发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有条件的可结合规划先行启动中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能源资源进口加工基地,开展面向周边市场的产业合作。鼓励边境地区与毗邻国地方政府加强务实合作。 (二十二)打造沿海开放新高地。发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建设若干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城市群,建成具有更强国际影响力的沿海经济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沿海地区发展高端产业、加强科技研发,加快从全球加工装配基地向研发、先进制造基地转变,推进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 (二十三)扩大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开放。发挥港澳地区的开放平台与示范作用,深化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加快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建设好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鼓励内地企业与港澳企业联合走出去。支持内地企业赴港融资,将境外产业投资与香港金融资本有机结合。鼓励内地企业与港澳企业联合成立投资基金,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逐步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加强两岸产业合作、双向贸易投资及便利化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的先行先试作用。深化和拓展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间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方面的合作。 2015-09-28/ningxia/2015/0928/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