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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为进一步指导辖区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因地置宜抓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大庆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银行召开“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大家谈”线上座谈会。外汇局及银行代表共计32人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了座谈。外汇局充分听取银行代表的意见并与银行代表深入交流,共同为维护大庆地区外汇市场稳定,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作出努力。 2022-04-27/heilongjiang/2022/0427/1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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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牡丹江市中心支局开展“学习党的伟大精神及党领导下的青年运动史”主题团日活动,在2022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之际,通过学习党的伟大精神,讲述党领导下的青年运动史,团员们唱团歌、重温入团誓词的活动方式,引导青年团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担当,提升能力业绩,为丹江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2022-04-28/heilongjiang/2022/0428/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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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0日,鹤岗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拥抱春天 放飞梦想”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清扫垃圾、分享感悟、畅谈理想,干部职工们进一步增进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对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有了更深刻的认知,表示要立足岗位,踏实工作,深化调研,勇于创新,为推动地方涉外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2022-04-25/heilongjiang/2022/0425/1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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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七台河市中心支局将提升全市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作为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通过研究涉外企业汇率风险应对能力、督促银行加大外汇衍生产品推介力度、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提供汇率避险精准规划等方式提高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质效。4月18日,七台河市中心支局深入本地企业开展汇率避险调研和推介工作,并联合当地银行机构为涉外企业规划汇率避险服务。 2022-04-24/heilongjiang/2022/0424/1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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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斯维尔德洛夫斯克铁路局新闻处发布消息表示,该局开通新的定期集装箱快速列车线路,从俄彼尔姆边疆区向中国输送焦炭。消息显示,焦煤运抵外贝加尔斯克边境火车站后,集装箱从1520毫米轨距的俄罗斯列车换装到1435毫米轨距的中国列车上。第一列火车运载56个集装箱,总重量超过1600吨,于4月16日从斯维尔德洛夫斯克铁路局布洛奇纳亚火车站出发。该项目由该局与俄罗斯集装箱运输公司共同实施。(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2-04-29/heilongjiang/2022/0429/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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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疫情出现规模性与散发性交织的复杂情况,一定程度干扰了辖区进出口企业报关与收付汇的正常秩序,造成企业进出口与收付汇个别环节、个别单证出具出现错配,给其正常收付汇造成困扰。为解决银行不敢办、不想办、不会办等难题,锦州市中心支局启动“会商机制”,通过外汇局与自律机制外汇业务专家对特殊业务“会商”,千方百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受到企业普遍赞许。 “会商机制”是指相关部门先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并根据具体情况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帮扶的一种制度安排。锦州市中心支局启动“会商机制”是指通过银行、企业等渠道收集疫情期间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报告外汇局和自律组织,再根据情况组织辖区外汇业务专家进行分析与研判,结合涉事企业历史合规情况、业务环节错配与问题出现原因,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咨询或当面讨论等方式,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真实性、合规性框架下帮助企业解决疫情期间因特殊情况导致的各种外汇业务难题,助力企业加快收汇速度与资金使用,帮助企业正常进出口业务的顺畅开展。 通过外汇局与自律机制共商、共议的方式,先后解决了辖内企业收付汇难题。一是积极指导辖内一家企业因疫情导致的港口封闭货物运抵无法正常报关的出口收汇与申报难题;二是对辖内一家企业因上海疫情货物出口联运无法取得正本发票,银行未核验发票不予付汇的问题。在为企业解决问题的同时,锦州市中心支局还要求银行对特殊业务要做好记录,如有必须审核的材料应待特殊情况解除后送交银行审核留档。同时,要求银行疫情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在保证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及时反映并保障客户的正常业务需求,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疫情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会商机制”的启动确保了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涉外主体外汇政策指导与服务不断档、两不误,以政策宣讲到位、难题解决及时和业务研讨充分体现辖区涉外金融服务的态度与温度,受到银行、企业的欢迎。 2022-04-29/liaoning/2022/0420/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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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以来,辽宁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朝阳市中心支局严格落实总、省分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满足各方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业务办理需求,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履职两手抓、两不误,确保辖区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充分优化外汇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少跑腿” 朝阳市中心支局倡导市场主体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外汇业务,保障市场主体防疫期间外汇业务及时高效办理,减少“脚底成本”。对于行政许可业务,朝阳市中心支局以“不见面、网上办、马上办”为服务宗旨,向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普及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通过鼓励外汇业务非现场线上办理,在降低人员流动和病毒传播风险的同时,提升内部业务运转效率,缩短业务办结时间,真正做到“无需见面、效率不减”。疫情期间,朝阳市中心支局共为5家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新办业务,网办率及好评率均达100%,相关业务全部实现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现场核查、名录注销、密码重置等业务,朝阳市中心支局全部采用邮寄方式接收,有效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深入指导金融机构,保障外汇业务“不停摆” 朝阳市中心支局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外汇服务保障工作。一是明确要求银行在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鼓励市场主体利用网银、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外汇业务。二是督导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从实处为企业提供便利,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三、畅通业务线上渠道,确保帮扶企业“不打烊” 朝阳市中心支局畅通业务受理线上渠道,及时了解辖区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困难及需求并提供建议、给予帮助。疫情期间,朝阳市中心支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为10余家企业在线答疑解难,帮助企业解决贸易信贷、结售汇、汇率避险、便利化政策等20多个问题,有效满足涉外企业的经营需要。 2022-04-25/liaoning/2022/0418/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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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山西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郭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7.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汪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汪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5.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1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郑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四川籍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罗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2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4月,肖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7.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5-05/shaanxi/2022/0505/1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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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情况我们已知晓,针对此笔业务的特殊性,我们会尽快安排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为您线下办理名录登记,请放心。” 3月22日,阜新支局接到阜新某工业有限公司打来的求助电话。该公司为辖内新设出口企业,有一笔60万美元的预收货款急需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入账。企业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后,按照名录登记办理流程进行网上登记申请时,“国家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提示其“信息不匹配,请到当地外汇局线下办理”。如若企业首笔跨境贸易资金不能及时入账,将给未来的跨境合作造成不良影响。得知这一情况后,阜新支局立即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监测中心”进行电话沟通,在得知此类情况确实只能线下办理后,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应急预案,以“无接触交接”方式接收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资料,对纸质材料进行消杀、静置,为其快速办理了名录登记业务,并协调相关银行及时办理了后续资金入账,满足了企业的迫切需求。 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外汇管理服务工作,外汇局阜新支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支持阜新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作了《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指南》宣传长图,在鼓励线上办理外汇业务的同时,秉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为涉外主体提供主动式、跟进式、管家式的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无障碍、不间断。 2022-04-19/liaoning/2022/0413/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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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寿中心支局赴长寿区财政局就政府融资性担保情况开展调研。调研座谈中,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了汇率避险再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区财政局金融、科创企业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运行情况。双方就推动汇率避险、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共同表示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切实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2022-05-05/chongqing/2022/0426/2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