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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聚焦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商业领域的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强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协作,从确定商业领域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构建包容多样支付受理环境、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丰富移动支付应用、强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引领、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着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共同提升商业领域支付服务水平。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细化落实措施,从金融机构和商户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推动多种支付方式在商业领域推广应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商业领域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要求,现就做好商业领域支付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商业场所,构建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大型商圈、步行街、购物中心、百货店、连锁超市和便利店、餐饮店、离境退税商店、免税商店等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推动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配备受理移动支付、境内外银行卡、现金等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及工具。积极推动全国示范步行街和示范智慧商圈重点商户支持受理境内外银行卡,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比照办理。将商户境内外银行卡受理情况纳入相关试点示范服务质量评价范围。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服务保障,按照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加快推进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和布放,统筹考虑推动非接触式支付发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场所的自动取款机(ATM)开展改造,支持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现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商户受理覆盖情况督促指导,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持续优化。 二、聚焦民生消费领域,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引导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便利店、集(农)贸市场、菜市场、早餐店、美容美发店、药店等民生领域经营主体做好现金备付,满足消费者现金使用需求,提升日常消费领域现金收付能力。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规范张贴支持现金收付标识。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上门帮助相关经营主体做好现金备付,为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开辟小面额现金和零钱包兑换服务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创新融合,丰富移动支付应用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身份信息核验机制,针对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开通服务热线,制作图文、视频等宣传产品,提升注册、使用移动支付的友好度和便利性。鼓励电商平台充分考虑外籍来华人员消费需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优化国际化服务,丰富多语言服务、多支付选项等产品功能,提升网络购物支付体验。 四、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付环境 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将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支付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支付便利性纳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评价指标,建立督导机制,加快打造多方式可选择、多场景可应用、多币种可兑换的支付环境。率先打造一批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重点商圈,力争基本实现重点商户境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积极推动在入境口岸、重点涉外场所设立支付服务柜台,发放多语种、多类型宣传材料,提供货币兑换、指导下载移动支付应用程序(APP)等服务。优化提升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点展会外籍参展商和观众支付服务保障水平。鼓励其他城市对标开展相关工作,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体验。 五、强化宣传推广,提升对支付服务的认知度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和商户,做好境内外银行卡刷卡、ATM银行卡取现、现金受理、外币兑换等标识张贴,加强业务人员培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型商圈等场所设立支付服务咨询点。运用线上、线下各类渠道,常态化开展支付服务宣传,开展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和反假货币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对支付服务的认知度。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分工协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本辖区落实措施,从金融机构和商户两端发力,推动多种支付方式在商业领域推广应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05-09/shanghai/2024/0509/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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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5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98亿美元,升幅为0.62%。 2024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增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5-09/shanghai/2024/0509/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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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4-05-09/shanghai/2024/0509/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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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05-09/shanghai/2024/0509/2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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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服务指南 相关表格 57013. 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 服务指南 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表格) 银行(含农村信用社)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 服务指南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服务指南 外国银行分行头寸集中管理审批 服务指南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服务指南 57015. 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 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服务指南 57016. 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 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服务指南 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市场准入审批(表格) 2023-07-11/tianjin/2021/0831/1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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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手册,吸收最新法规和操作实践,着力提升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可操作性。一是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相关内容。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优化布局,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分局和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25/jiangxi/2024/0425/2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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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子项 服务指南 相关表格 57004. 跨境从事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外汇登记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或发行境外存托凭证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服务指南 境外上市登记表 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 服务指南 境外持股登记表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服务指南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表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服务指南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 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服务指南 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登记申请表 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股票或中国存托凭证登记 服务指南 以新增证券为基础的中国存托凭证发行登记表 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服务指南 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登记表 57006. 境内机构外债、对外或有负债、外债转贷款审批、登记及履约核准 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服务指南 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 服务指南 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确认书 内保外贷登记 服务指南 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还本付息备案 服务指南 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服务指南 57007.境内机构(不含商业银行)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审批与登记 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服务指南 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确认书 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服务指南 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服务指南 57011.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服务指南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移民财产转移核准 服务指南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备案 服务指南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备案 服务指南 继承财产转移核准 服务指南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服务指南 57012.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履约款结汇核准 服务指南 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服务指南 57014.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 准入、退出审批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外汇业务备案管理 服务指南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表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含初审) 服务指南 57015. 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管理 服务指南 2023-12-11/tianjin/2021/0406/1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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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服务指南 相关表格 57001.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查 进口单位名录登记 服务指南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 进口付汇事前审核 服务指南 57002. 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查 出口单位名录登记 服务指南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 出口收汇事前审核 服务指南 57014.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服务指南 57016. 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 服务贸易项下外币现钞提取审批 服务指南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单笔或当日提取超过累计等值10000美元现钞) 服务指南 个人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审核(一人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现钞出境) 服务指南 57017. 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外汇账户审批 服务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外汇账户审批 服务指南 2023-01-12/tianjin/2021/1109/1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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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3352亿元人民币(等值24475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6826亿元人民币(等值10847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6526亿元人民币(等值13628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5%。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775亿元人民币(等值4345亿美元),占18%;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593亿元人民币(等值1072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71487亿元人民币(等值10093亿美元),占41%;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496亿元人民币(等值8965亿美元),占37%。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6457亿元人民币(等值3735亿美元),占1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7700亿元人民币(等值3911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4453亿元人民币(等值4864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53078亿元人民币(等值7494亿美元),占31%;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41亿元人民币(等值48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0949亿元人民币(等值2958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2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27亿美元),占4%。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1969亿元人民币(等值11573亿美元),占47%;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1383亿元人民币(等值12902亿美元),占53%。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3%,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202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3.7%,债务率为69.7%,偿债率为7.6%,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1%,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3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3年末 2023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775 4345 短期 2870 40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870 40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905 3940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084 3400 贷款 3821 54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593 1072 短期 2138 302 货币与存款 1041 147 债务证券 1097 15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5454 770 SDR分配 3441 48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014 284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1487 10093 短期 55617 7853 货币与存款 33390 4714 债务证券 6110 863 贷款 15681 221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36 62 长期 15870 224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890 1820 贷款 2890 40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0 13 其他部门 42548 6007 短期 30557 4314 货币与存款 22 3 债务证券 146 21 贷款 1181 16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7216 3843 其他债务负债 1992 281 长期 11991 169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881 830 贷款 2884 40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85 68 其他债务负债 2742 387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0949 2958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741 1658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328 18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880 1113 外债总额头寸 173352 24475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4-05-03/hebei/2024/0503/2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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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籍人员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提升个人外汇服务水平,2024年4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钦州分行走进北部湾大学国际教育与外国语学院,开展外籍人员支付服务及外汇管理政策宣传交流会。该校来自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近30名留学生及外籍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交流会分为两个环节。首先,宣传人员与留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讲解外籍人员开户、支付结算、结购汇等个人外汇金融服务政策,现场解答留学生在办理日常外汇业务中遇到的问题。随后,宣传人员与学校外籍教师进行座谈,帮助其更好地了解个人外汇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解决其薪酬购付汇办理中遇到的困难。本次交流会得到了校方的高度肯定。 2024-05-07/guangxi/2024/0507/2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