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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外汇政策。 ——联合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茂名银保监分局、茂名市网信办等多个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举办主题为“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活动,向广大学生普及外汇政策法规。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公交等传媒投放公益广告,组织银行在营业网点门楣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主题标语、在网点大厅LED显示屏播放《网络炒汇不合法 资金安全无保障》宣传视频等,警示外汇违规操作风险。 ——建立“诚信兴商”企业教育基地,对企业开展合法合规经营宣传教育活动。 ——举办外汇知识进社区、进大学校园、进乡村集市等专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提醒市民不参与非法外汇活动。 2019-11-04/guangdong/2019/1104/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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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阳春市支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普及外汇知识。 ——2019年10月18日,外汇局阳春市支局到万城针织有限公司开展主题为“弘扬诚信理念 促进高质量发展”宣传活动,讲解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跨境融资等外汇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共创良好营商环境。 ——2019年10月22日,外汇局阳春市支局在合岗村委会、合岗小学、助农取款点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积极向村民普及外汇知识,引导个人依法合规用汇。 2019-11-06/guangdong/2019/1106/1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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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0月31日) 2019-11-06/guangdong/2019/1106/1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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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中山市中心支局到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以及炜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建纶电器工业(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新达经贸有限公司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企业进出口、跨境投融资等情况,宣讲外汇政策,指导银企办理外汇业务,提高跨境资金运营和风险防范能力。 2019-11-01/guangdong/2019/1101/1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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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外汇局云浮市中心支局在云浮市人民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向市民普及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活动共派发宣传单80多份,解答市民咨询4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对外汇知识、外汇管理政策的认识,营造了诚信外汇市场环境。 2019-11-05/guangdong/2019/1105/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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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0月31日) 2019-11-07/guangdong/2019/1107/1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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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0月31日) 2019-11-08/guangdong/2019/1108/1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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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联合有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暖企服务活动,多措并举强化外汇政策传导,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助力辖区实体经济平稳发展,获得了梅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市场主体的好评,金融时报、南方+、梅州日报和梅州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 ——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宣传。与金融机构组建外汇宣传团队,先后参与“3.15”、“赴圩节”、125届广交会、“客都马拉松”等大型户外活动,打造多式样外汇政策宣传平台,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开展面对面座谈。与建设银行梅州分行联合举办“如何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汇率波动专题汇银企座谈会”,深入到“电声之都”丰顺县,集中为20多家企业现场分析研判形势和解读外汇政策,引导企业更好地运用金融手段应对跨境贸易风险挑战。座谈会现场还组织金融机构为广东汇威高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办理6000万元人民币全口径跨境融资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规避汇率风险等问题。 ——深入开展“稳外贸、稳外资”活动。建立汇银企合作联络员制度,深入企业了解发展情况,把脉企业跨境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让企业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积极回应市场关切。联合中国银行梅州分行以及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海关等多个部门在梅城召开“传导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政策 提升汇率避险效果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宣讲会,围绕当前“一带一路”建设、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互联网金融等市场热点,面对面回应现场80多家企业关切问题,与会企业反响良好。 2019-12-27/guangdong/2019/1227/1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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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关于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和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更好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对前期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汇发〔2019〕1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业务备案、便利化措施、业务管理等内容,共计24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推动28号文中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措施落地,切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1月5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并在信封上注明“便利化试点征求意见”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403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邮编:510000)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9年12月23日 2019-12-23/guangdong/2019/1223/1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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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19年11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9-12-24/guangdong/2019/1224/1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