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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下午,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案头。为落实好这部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法律,以法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当天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于明年1月1日同步配套实施。 李克强总理指出,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是中国对外国投资者和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它表明中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步骤。 “‘稳外资’是明年做好‘六稳’工作的重点之一。”总理说,“各部门各地区要以贯彻外商投资法和《条例》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内的中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条例》围绕外商关切,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一是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次标准制定修订,可提出标准立项建议,并承担标准起草等工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二是强化投资保护。明确国家对外国投资不实行征收,特殊情况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应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并按市场价值给予补偿。禁止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转让技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订立的合同违约毁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按照公开透明、高效便利原则,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指定部门或机构专门受理,投诉规则、处理时限等要对外公布。三是规定主管部门在审核有关行业、领域准入许可时,不得在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环节、时限等方面对外国投资者设置歧视性要求。四是规定了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转让技术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五是明确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执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执行。 2019-12-16/guangxi/2019/1216/1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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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1月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保持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一是银行结售汇总体平稳。1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56亿美元,与今年以来的月均水平基本相当。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平衡格局。二是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与支出规模基本相抵。11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5亿美元。 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稳定性进一步增强。11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与2018年同期基本持平。从跨境资金流动主要渠道看,外汇供给和外汇需求均更为稳定。11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69亿美元,2018年同期为逆差7亿美元;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同比上升2.1倍;直接投资净结汇增长明显;个人净购汇同比下降16%。 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未来将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继续保 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升全方位对外开放水平,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此外,中美第一阶段经贸磋商取得进展,有利于全球经济和贸易良性发展,也为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提供了更加稳定的外部环境。 2019-12-20/guangxi/2019/1223/1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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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1355亿美元,对外负债13154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79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40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34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133亿美元,债券资产161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60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2%、14%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097亿美元,美元资产7890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368亿美元,分别占10%、69%和21%。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634亿美元,占比接近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721亿美元,占比略超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276亿美元,债券负债219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82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17%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237亿美元,美元负债5428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89亿美元,分别占比32%、41%和27%。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481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674亿美元,占比58%。(完) 2019-12-27/guangxi/2019/1227/1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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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5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92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万亿美元)。 2019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83.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68万亿美元)。(完) 2019-12-27/guangxi/2019/1227/1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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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保障《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自2020年1月1日起,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联合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现就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20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内容,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三、参加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四、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查询商务主管部门接收企业年度报告的状态。若发现该平台未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反映。 五、2020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2020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还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报送年度报告。 七、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的企业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向商务主管部门共享,企业无需另行报送。 八、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 2019年12月31日 2020-01-06/chongqing/2020/0106/1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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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中国工商银行钦州分行依托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成功为某机械有限公司办理了钦州市首笔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自广西正式获批开展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积极与银行企业开展沟通宣传,及时为有需求的9家外汇指定银行开通平台准入,指导配置相关网络,督促银行学习操作手册、梳理有业务需求的涉外企业。在获悉辖内某机械制造出口企业有远期信用证押汇需求后,及时指导工商银行钦州分行完成了银行代申请、融资受理、融资审核等流程操作。 通过此次实务操作,体现出平台在提高信息可信度、解决重复融资难题、管控融资风险、监管与服务协调方面为企业融资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2019-12-18/guangxi/2019/1218/1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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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梳理边境贸易跨境结算付款主体间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12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李斌华副局长率队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东兴市农村商业银行、广西北投口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浩耀信息咨询服务公司、防城港兴华边贸服务有限公司等开展调研,深入研究制定跨境结算相关业务的操作规范及审核要求,以明确边民互市贸易结算商铺代理人责任,进一步加强贸易真实性核查,积极促进边民互市贸易结算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9-12-18/guangxi/2019/1218/1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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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贺州分行深入广西盛泰日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政策宣导,并针对企业在“贺州市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贺州市中心支局通过实地参观企业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更进一步了解企业实际的经营情况和收汇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并就此对企业及银行如何按外汇政策、法规规定解决面临的困难进行了的政策宣导和操作指导。此次回访,进一步加强了“局银企”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外汇局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得到了企业和银行的好评。 2019-12-12/guangxi/2019/1212/1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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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前往广西梧州市通宝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开展调研。调研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重点向企业了解国家环保政策收紧对企业进口和资金运作的影响以及企业对下一阶段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期,向企业解读对外支付和贸易信贷中需要注意的政策性问题,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用好外汇政策。 2019-12-25/guangxi/2019/1225/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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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赴三江侗族自治县召开外贸企业座谈会,了解县域外贸企业出口贸易情况及政策诉求,将最新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知识送到企业家门口,为企业做好政策解答服务。 2019-12-16/guangxi/2019/1216/1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