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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 划单列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支持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支持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规定,通过多级托管、结算代理等模式直接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中国债券市场包括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第四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使用人民币跨境收付,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完成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 第五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等应按本规定相关要求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有关事项。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涉及的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实行登记管理。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在取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中国债券市场投资备案通知书或其他同等效力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指定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凭上述文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登记。 第八条 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应凭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生成的业务登记凭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中国债券市场投资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债券市场资金专户)。 债券市场资金专户的收入范围是: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和相关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管理费等),出售债券所得价款,债券到期收回的本金,利息收入,符合规定的债券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入,境内办理结售汇相关资金划入,同名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资金相互划转,同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划入,以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债券市场资金专户的支出范围是:支付债券交易价款和相关税费,投资本金、收益汇出境外,符合规定的债券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出,境内办理结售汇相关资金划出,同名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资金相互划转,同名QFII/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划出,以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九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名称、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由相关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变更登记。 境外机构投资者退出中国债券市场并关闭相关资金账户的,应在关闭相关资金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条 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的QFII/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与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资金可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并用于境内证券投资,后续交易及资金使用、汇兑等遵循划转后渠道的相关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汇出与汇入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同时汇入“人民币+外币”进行投资的,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 第十二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按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第十三条 境外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托管人、结算代理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第十四条 境外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托管人、结算代理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第十五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的,如需在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业务登记凭证办理。该专用外汇账户专项用于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项下的资金交割、损益处理、保证金管理等,跨境资金收付应统一通过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办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应自行或通过托管人、结算代理人将金融机构名单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调整金融机构的,应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外汇衍生产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外汇风险敞口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等。 (二)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在5个工作日内或下月初5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产品敞口进行调整。 (三)根据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可灵活选择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算损益。 (四)首次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境内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 第十八条 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资金汇出汇入时,应对相应的资金收付进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并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义务。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配合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履行上述责任,并向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九条 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等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等相关规定,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信息数据。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等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的通知》(汇发〔2022〕13号)等相关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数据。 第二十条 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的,按照对客户即期结售汇业务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的,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进行统计。 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每日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信息。 (二)作为对客户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 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入市模式或主经纪模式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应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报送有关交易信息。 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若使用本机构内部交易系统以外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或设施,应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第二十一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等有以下相关行为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资金结售汇、收付汇或资金汇出汇入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账户开立或关闭,或未按规定使用账户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 (五)未按规定报告信息和数据,或报告的信息和数据内容不全、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证明等。 (六)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有关结售汇统计报告的。 第二十二条 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以及主权财富基金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商业银行)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本规定报送的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同时废止。 2022-12-22/jilin/2022/1222/1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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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组织召开全省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座谈会议。辖内各市(州)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科(处)长、负责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座谈会议精神,总结梳理了全省资本项目现场核查及综合信息调研工作,确定了四季度我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本次会议的召开,明确了下阶段我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改革方向、监管思路、工作重点,为进一步落实“推改革、防风险、促服务”,促进我省区域涉外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7-10-13/jilin/2017/1013/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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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总局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管理检查司、内审司和科技司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7年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部署2018年全省各专业工作任务,4月27日,吉林省分局组织召开2018年全省国际收支相关专业外汇管理业务工作会议。省分局国际收支处业务骨干及各中心支局负责人20余人参加会议。 2018-05-03/jilin/2018/0503/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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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新华社快讯: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当选为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7-10-26/jilin/2017/1026/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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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新华社快讯:十八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当选为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7-10-26/jilin/2017/1026/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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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一个改变中国的政治语汇,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激浊扬清的作风之变。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即“中央八项规定”,至今已近5年。 5年徙木立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顽强的意志品质,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发生了全面深刻、影响深远、鼓舞人心的变化。中央八项规定,试出了人心向背,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 5年春风化雨。各级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时至今日,八项规定成为十八届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亮丽名片,成为改变中国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标志性话语。 以行动作号令 以身教作榜样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树立起光辉典范 人们依然清晰记得5年前的这一幕场景—— 2012年12月7日下午,广东深圳,通向前海深港合作区的道路畅通如常,一个由8辆车组成的车队融入车流,与公交、出租车、私家车并行,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令行进。 不腾道、不封路、不扰民,不铺红地毯、没有欢迎横幅,没有层层陪同,与群众不期而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首次出京考察令人印象深刻。 就在3天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八项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短短600多字,却内涵丰富,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活动、警卫工作、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对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不搞四平八稳,不喊空洞口号,直面现实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内存在的问题,抓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刀”。 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带头作出承诺、发起号召,对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提出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 “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这也是新形象新气象。”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接过历史接力棒的新一代共产党人,从立规矩开始,从作风建设切入,从最高领导层做起,开启了再塑自身形象的“第一行动”。 36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1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每年召开的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都对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中央政治局先后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措施。 ……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 “我们要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一定要一块过、一块干,保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工作做好。” “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积小胜为大胜。” “在改进作风问题上,我们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 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关乎党的兴衰存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政治高度,严肃对待作风问题,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在不同阶段、不同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并先后作出51次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指出明确方向,提出根本遵循。 言出必信,行胜于言。 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给全党树立了典范,向全国人民持续传递信心和力量。 深入地方考察调研50次、151天,足迹遍及全国各地,深入农村、社区、工厂车间、港口码头、边关哨所,每次考察调研都是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察实情、重实效。 从赴广东考察工作时吃自助餐,到赴河北调研时吃大盆菜;从在河北阜平住16平方米的房间,到在四川芦山地震灾区住临时板房;从在湘西同村民一起摘柚子,到去北京庆丰包子铺排队点餐;从在陕北梁家河用自己的钱为乡亲购买年货,到在长白山下的田间地头关心农业生产……点滴之间,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为民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特别关心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看望慰问、了解情况,与困难群众共商脱贫办法,鼓励他们早日致富奔小康。2015年2月,在陕西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强调要让老区人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2015年6月,在贵州贵阳主持召开扶贫攻坚座谈会,强调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2016年7月,在宁夏银川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强调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2017年6月,在山西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强调要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出国访问28次、191天,到访五大洲52个国家,每次出访都严格做到切实精简随行人员,日程安排紧凑合理,活动开展务实高效,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外事活动的要求,严禁随行人员收受驻外使领馆任何馈赠……言行细节,展现大国领袖的务实担当和崇高风范。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每年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模范践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坚如磐石的党性观念、以上率下的领袖风范、从严从实的执政品格,为全党作出了表率。 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同志和其他中央政治局同志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并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管地方的贯彻落实。 一份份督查报告,展现出党中央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5年来,中央政治局同志深入地方和基层开展调研共1587次、3212天,平均每人每年调研17次、34天。考察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务求实效。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精简一般性事务性会议活动。持续简化中央领导同志节日活动,不再举办首都春节联欢文艺晚会和元宵晚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不讲空话套话。中央全会、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会风不断改善。 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科学编制中央年度发文计划,从严把好发文关,较好控制了发文数量,提高了文件质量。严格实施简报备案制度,地方和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数量分别从原来的500多种、300多种减少到130多种、200多种。 在规范出访活动方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外交战略需要,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外事活动,科学制定出访计划,严格控制访问次数、天数、国家数、随访人数,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在改进警卫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不封路不腾道、不清场不闭馆要求,坚持内紧外松、防范在先,使安全措施扎实严密、形式缓和宽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安全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严控一般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认真执行字数、时长等规定,规范新闻体裁运用、职务表述、列名方式等。创新新闻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全媒体优势。 在严格文稿发表方面。除党中央统一安排外,中央政治局同志没有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没有发贺信贺电,没有题词题字。 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制定出台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系列文件,对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这些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 …… 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打折扣、不做变通,以行动作无声的号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诠释了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为全党同志树立了标杆,形成了巨大的“头雁效应”。 始终动真碰硬 坚持标本兼治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出实招、动真格,作风建设成绩斐然 2013年9月28日,中央纪委公开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海南省卫生学校违规购买384份月饼券,发放给教职工共计12万余元,所需费用在学费收入财政返还资金中列支。 这是全国第一起因违规购买月饼而被处理并通报的案例。小小月饼背后,折射出抓作风的清晰思路。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作风问题有的看起来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 作风问题常起于毫末、积于忽微,作风之变也成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从针对中央政治局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到将其贯彻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项规定在以上率下的示范和引导中,不断扩展到每一名党员和每一个党组织。 中央八项规定,治全党,靠全党。 各级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能不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具有坚定的“四个意识”,是否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的高度来对待,主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力量。 5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系列剑指作风之弊的实招硬招频频出击,一项项针对作风建设的组合拳效果空前,每年都有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 ——细处着眼,以点带面。 先从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年卡、烟花爆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抓起,一连下发3道禁令;之后又拓展到抓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大办婚丧喜庆、滥发钱物、出入私人会所等12个方面具体问题。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元旦春节都要专门印发通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纪检监察机关端午抓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中秋抓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春节抓公款购买爆竹等年货节礼,抓早抓小、串点成线,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 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这三类问题来看,截至2016年12月,全国查处的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国内)这三类问题共3.18万起,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2014年的占到76.1%,发生在2015年的占16.7%,发生在2016年的仅为7.2%,逐年大幅下降。 许多党员干部感慨,过去上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没想到一个八项规定就把嘴管住了。 新加坡《联合早报》这样描述八项规定:当时很少人预见到,公款吃喝、文山会海等中国官场的“老大难”问题,竟然出现如此明显的改善。 ——专项整治,攻克顽疾。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等现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必须严厉惩处、坚决刹住。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任务,扭住不放、精准发力,刹住了一些曾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曾被认为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 全国共整顿各类会所512家、处置456家,关停高尔夫球场187个,核查清理625家驻京办事机构,做到应撤尽撤; 中央和国家机关、29个省区市直属机关公车改革完成,节支率分别达到14%、7.9%;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全面完成办公用房清理,全国共调整清理办公用房2227.6万平方米。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万余人次、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2万余人次,其中中管干部358人次,清理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5.6万余人次。 ——铁面执纪,寸步不让。 一大批党员领导干部因为“小节”不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上了“曝光台”。 从高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看,有一些就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如周本顺、王珉、王三运等。 坚决查处、严肃问责、一律曝光! 5年来,各级党委(党组)以最讲认真的精神、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严查严处,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有力维护了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成为“铁八条”。 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设立曝光平台、手机随手拍和微信一键通,形成了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动真格,成为了人们对中央抓八项规定的突出印象;持续动真格,成为过去5年的常态,形成了知畏知止、收敛收手的压倒性态势。 坚持发现一起、查实处置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5年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61万起,处理党员干部23.9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8万人,平均每天约有140人受处理。 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中央纪委共通报曝光31批、167起典型问题,涉及中管干部30人,对2016年以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5年、2016年,全国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为6010余人、6770余人,2017年仅上半年就追责3960余人,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有的党员干部坦言,中央八项规定开始时,觉得“吃点喝点”“转转看看”不是多大个事儿,现在给机会也不敢干了,因为一顿饭、一点小礼挨处分被通报,不仅自己在单位“挺不起腰”,家里人也跟着“丢面子”,实在不值得。 …… 善除害者查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抓作风建设,如何既治标又治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 2013年10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施行。随后包括《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多个配套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源头上刹住奢侈浪费之风提供了一个可执行、可操作的顶层规范。 党中央制定出台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纳入其中,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区各部门普遍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细则及配套制度。 党员干部普遍反映,随着规矩越来越明晰,许多事都有硬“杠杠”,别说“禁区”“红线”不能踩,打个“擦边球”也不行了,一条条制度红线绑住了“任性的权力”。 立规矩“治身”,更需强信念“治心”。 抓作风建设,如何筑牢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 5年来,不断深入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连续开展的党内教育活动,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013年至2014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通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群众路线再教育,强化了宗旨意识,锤炼了党性修养。 2015年启动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2016年推开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延伸到了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实现了在思想、作风、纪律上的新进步。 这不仅是一次直面现实的“问题清扫”,也是一次回归传统的“思想整风”,更是一次党内政治生态的“集中净化”。 数字是最有力的证明—— 中央纪委数据显示,在截至2016年12月查处的15.53万起问题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2014年的为12.15万起,占到78.2%;违纪行为发生在2015年的有2.34万起,占15.1%;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的有1.04万起,仅为6.7%,表明违纪增量不断减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财政部数据显示,从2012年到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实现“四连降”,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比2012年累计减少26亿元,累计降幅达3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分别累计下降6.5%、36.4%和70.3%。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讲认真的态度、有担当的行动、求实效的精神、务长远的思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党内正气上升 社会风气上扬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立足根本、着眼长远,以可知可感的切实变化,凝聚起继续前进的磅礴力量 “以前逢年过节,我的车都会被人包下,拉着一车礼品满北京城转悠,这几年没有这种现象了。”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前后的变化,北京出租车司机黄师傅这样描述。 细微之处见变化,百姓心中自有秤。 作风建设的目的是什么?成效如何评判?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根本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老百姓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春江水暖鸭先知’,有没有变化,老百姓体会最深。” 一年一个样,五年大变样。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在整个神州大地涤荡起一股激浊扬清的净化之风,广大干部群众在一个又一个细节、一件又一件小事中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变化。 公款送礼之风基本刹住了—— 曾几何时,公款收送节礼的歪风让大量名烟、名酒等过剩礼品流向市场,让许多高档礼品回收店赚得盆满钵满。但近年来,人们发现,街头巷尾曾经随处可见的“高档烟酒回收”等字样的牌子正在悄然消失。 “八项规定前,一个端午或者中秋下来光卖回收的烟酒就能赚上万元,现在很冷清了。”江西南昌市滕王阁周边的一家烟酒店老板说。 粽子、月饼、大闸蟹这些一度被“天价”异化的食品,重新回归百姓餐桌,成为庆祝佳节的应景美味;寓意亲人团聚、祈盼美满的传统节日,找回应有的民俗特色和文化底蕴;“八元一碗的面没人吃,八十元一碗的面销路好”的现象成为历史。 高档会所、酒店也开始走“亲民”路线—— 位于广州著名景区白云山山顶的“望景餐厅”,曾是包括已落马的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在内的不少官员涉足的私人会所,最低消费8888元。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后,这家会所开始向大众化经营转型。 如今,过去的会所已经变成一家米粉店。“以前经过这里总是大门紧闭,现在爬山爬到这里正好吃一碗米粉,歇歇脚,看看周围美丽的景色。”市民张彬彬说。 位于杭州西湖风景区内的几十家会所一时间全部关停转型,按照公益性、大众化、可进入性原则,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 如今,普通杭州市民能够走进当年“可望而不可进”的“神秘会所”中喝茶了。“党中央抓八项规定,真是说到做到,真真切切为老百姓着想呐。”年过八旬的退休职工孙枫说。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政治上打造“青山绿水”,党内政治生态得以改善。 “这些年变化最大的是干部们的观念。”工作30多年的广东省一名副厅长说,“现在有了八项规定,公务接待简单一点,甚至不接待也没关系,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党内上下级关系、同志关系变清爽了,党员干部逐渐摆脱应付人际关系的烦恼,繁文缛节、迎来送往的少了,生活方式变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升。 抓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只顾自己奔小康、不管他人喝米汤”“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式的干部少了,一大批“合格党员”“担当干部”“贴心党组织”以务实的改革精神、清廉的工作作风,察民情、晓民意、解民忧、排民难。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让一度笼罩在潜规则之下的政商关系回归正常。 “给县领导的烟,被退回到自己手里,当时心里真没底,担心以后不好办事。”2014年8月,来自辽宁的一家企业与河南兰考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送礼送不出去的尴尬让项目负责人心里没了底。2016年1月,一条投资10亿元的生产线顺利投产。这位没花一分钱请客吃饭的负责人感慨,干部作风过硬,让企业得了真实惠。 “相敬如宾,切莫勾肩搭背。”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消除了那些抑制市场主体活力、损害公平竞争的不利因素,为经济发展营造出更良性长久的市场环境。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匡正党风与弘扬良好道德风尚结合起来,让勤俭节约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 曾几何时,在沿海侨乡福建长乐市,婚丧喜庆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分发红包之风甚嚣尘上,“结不起婚”“死不起人”成为当地老百姓的难言之隐、心头之痛。 去年以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落实中,一场移风易俗的“清风运动”让多年的歪风陋俗得到根本整治,群众如释重负,拍手称快。 褪尽奢华见真淳。 从铺张浪费到勤俭节约,从注重“人情消费”回归友善真情,从违背本心适应潜规则到理直气壮坚守明规矩……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民意是最好的褒奖。 国家统计局2017年6月进行的民情民意电话调查显示,94.8%的受调查对象肯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效,91.8%对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执行有信心,85.5%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身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89.5%认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带动社会风气有明显改进。 2017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同时显示,92.7%的群众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有很大的效果,比2013年提高11.4个百分点。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极大提升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极大增强了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信赖和衷心拥戴,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 回望过往,成绩令人振奋,启示愈加深刻: ——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抓住“关键少数”,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党上下齐抓作风建设的强大声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凡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就改,凡是人民群众期盼的就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抓成,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前进。 ——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作风顽症,扎牢织密制度之笼,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的温床和土壤。 …… 展望未来,问题令人清醒,犹须敬终如始: ——“不敢”的问题已初步解决,“不想”“不愿”的内在自觉尚未普遍形成; ——不良作风树倒根在,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反弹回潮的隐患和压力犹存; ——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存在“灯下黑”、“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等问题; ——制度体系尚不完备,制度落地生根还有差距。 ……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 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我们党必将凝聚起更加磅礴的力量,带领全体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不断迈向新的胜利! 2017-10-16/jilin/2017/1016/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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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企业家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2.基本原则 ——模范遵纪守法、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企业家遵纪守法、恪尽责任的示范作用,推动企业家带头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净化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多作贡献。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生机活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增强企业家创新活力、创业动力。 ——遵循发展规律、优化发展环境。坚持党管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善精准支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营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注重示范带动、着力弘扬传承。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 二、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3.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侵害产权案例,总结宣传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 4.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探索建立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5.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企业家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研究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 三、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6.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地方保护,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7.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在工商、财税、金融、司法、环保、安监、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和领域的企业及企业家信息,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8.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明确和规范监管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市场协同监管。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审慎监管方式。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9.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家成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模范,更多国有企业家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10.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11.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五、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 12.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培养企业家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引导企业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 13.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企业家要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强化诚信意识,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亏心事,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做社会表率。党员企业家要自觉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模范。 14.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激励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企业发展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企业经营成功,要居安思危、不忘初心、谦虚谨慎。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竞争意识。 六、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 15.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增强创新自信。提升企业家科学素养,发挥企业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基地。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创业保险、担保和风险分担制度。 16.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强化企业家“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以工匠精神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术人才,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样板企业。激发和保护老字号企业企业家改革创新发展意识,发挥老字号的榜样作用。 17.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支持企业家敏锐捕捉市场机遇,不断开拓进取、拼搏奋进,争创一流企业、一流管理、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和一流企业文化,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培育发展壮大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七、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 18.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应急救灾等,支持国防建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家要自觉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模范。 19.鼓励企业家干事担当。激发企业家致富思源的情怀,引导企业家认识改革开放为企业和个人施展才华提供的广阔空间、良好机遇、美好前景,先富带动后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企业家认识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作更大贡献。激发国有企业家服务党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担当精神。国有企业家要更好肩负起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0.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完善企业家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企业家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参与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参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兴业,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 八、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 21.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核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推进窗口单位精准服务。 22.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要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 23.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载体,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强化涉企政策落实责任考核,充分吸收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 24.加大对企业家的帮扶力度。发挥统战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建立健全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和走访,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经营困难的企业,有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要主动及时了解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积极予以帮助。支持再次创业,完善再创业政策,根据企业家以往经营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给予更多便捷支持。加强对创业成功和失败案例研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借鉴。 九、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 25.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规划引领。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将培养企业家队伍与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鼓励支持更多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脱颖而出,在实践中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 26.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总结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等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商会、知名企业合作,总结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规律。 27.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支持发展创客学院,发挥企业家组织的积极作用,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加大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组织开展好企业家活动日等形式多样的交流培训。 十、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28.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增强国有企业家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抓企业党建意识,建好、用好、管好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多种方式,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29.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党员企业家日常教育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党员企业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制定和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加大面向企业家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狠抓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分解工作任务,对落实情况定期督察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7-10-16/jilin/2017/1016/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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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汇报,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发展基础。 会议指出,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骨干和中坚力量。2013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央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着力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央企重组整合,完成中国北车与中国南车、宝钢与武钢等32家企业重组的艰巨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平稳有序实现内部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重组整合后的企业管理成本、经营成本不断下降,经营效益稳步上升,2016年重组企业利润总额比2012年增加40%以上。下一步,要坚持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深入推进央企优化结构、重组整合,实现更好发展。一要在企业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央企重组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竞争力。二要运用“互联网+”、建设“双创”平台等,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格局,发展平台经济。推动央企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企业主业集中。三要严格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继续压减管理层级和法人户数推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健全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多渠道筹措资金处置央企历史遗留问题。四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转岗不下岗。五要推动重点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央企重组,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 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2013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2017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2%。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二是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三是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四是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五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2017-10-16/jilin/2017/1016/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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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抚松县支局积极组织召开全县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县支局及全辖8家外汇指定银行的相关人员共计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局会议精神及国际收支和经常项目业务政策,结合对全县2017年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的回顾,对做好2017年全年全县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县局及各外汇指定银行要认真加强对省局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全力安排做好2017年后两个月的外汇各项工作。 二是县局要全力做好外汇管理重点领域的改革相关工作,努力加强对全县外汇形势的研判,提高对银行及企业跟踪监测的频度和深度,认真做好“推改革、防风险、促服务”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我县在此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是积极做好国际收支和银行结售汇业务的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加大对银行统计数据核查力度,进一步强化申报主体的责任意识,加强各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为省局不断提高数据透明度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在积极参加外汇局及自身上级行开展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展业三原则”的落实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外汇管理改革工作的需要,推动外汇管理工作上水平。 五是作为外汇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当前外汇工作领域尤其是本地区外汇管理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工作,立足县域外汇工作实际,坚持把调研工作作为促进外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的手段,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六是要加大外汇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核查及监测工作,增强外汇指定银行和企业遵守外汇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外汇风险防范能力,维护正常的外汇市场秩序。 此次会议明确了做好2017年全年外汇工作的方向,坚定了做好外汇工作的信心,对促进全县外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10-30/jilin/2017/1030/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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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由吉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主办的“2017年吉林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知识竞赛”在长春成功举行,历时近一个半月的系列竞赛活动圆满落幕。吉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24家成员单位领导现场观摩了比赛。 自2016年9月吉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成立以来,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是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组成的市场自律和协调机制,为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促进外汇市场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次竞赛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银行展业自律要求,促进我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合规、以赛促自律”来推动实现自律目标。全省24家商业银行组成6个代表队参与了此次竞赛。经过总决赛个人必答、小组必答、小组抢答和小组抽题互考四个环节的紧张激烈角逐,由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韩亚银行长春分行、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组成的代表队脱颖而出,夺得总决赛团体一等奖,此外竞赛还决出了团体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以及个人单项奖等奖项。 本次竞赛活动期间,各展业自律机制各参赛银行积极响应、认真备赛,广泛发动员工主动加强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知识及政策法规的学习,达到了以赛促学、以赛代训、宣传合规的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吉林省外汇与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将积极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在强化行业自律、开展宣传培训、优化银行服务等方面取得积极探索,有力促进吉林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17-11-13/jilin/2017/1113/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