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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长明 197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并赋予其管理全国外汇的职能,1981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成立并承担管理云南省外汇交易的职能。40年风雨兼程,中国外汇领域出现了重大转变,外汇管理体制经历了深刻变革,市场开放程度大幅提升。 40年来,我国完成从外汇短缺国到世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的转变,云南省实现从边陲末梢到开放前沿的转变。云南的对外贸易起源于小规模的边境贸易和小额贸易,改革开放初期,云南由于地处内陆属于对外开放的末梢,1980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仅为1.1亿美元。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云南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目标,云南正以全新的姿态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推进对外开放。2018年,云南省实现进出口总额接近300亿美元,较1980年增长了270倍。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铿锵步伐,云南的对外贸易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在服务云南涉外经济快速发展、助力云南对外经贸合作稳步推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0年来,云南省跨境收支从长期单边流入转变为双向流动。伴随着近40年来云南外贸转型升级不断加快,引进外资规模逐步扩大,“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云南省跨境收支总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的跨境收支总额达258亿美元,为1998年的31倍,跨境收入金额为137.34亿美元,较1983年的7218万美元外汇收入增长了189倍。跨境收支差额也由长期以来的净流入逐步转向双向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为底线,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激发地方市场活力。 40年来,侨汇券和外汇券的兴起和消亡讲述了市场变革的历史。物资匮乏年代,华侨寄给亲属的外汇、境外来华人员带来的外汇被视为珍贵资源,为了鼓励海外侨胞多往祖籍国汇回外汇,同时保证侨眷在国内能够购买到紧缺商品,侨汇券和外汇券应运而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内市场供求格局发生根本变化,在国内物质供应极大丰富的同时,海外购物也越来越便捷,居民用汇便利性不断提升,作为过渡时期的外汇券,早已退出了流通领域,完成了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汇管理发展变革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40年来,个人用汇从管制到便利化额度管理。上世纪80年代,当时我国外汇极为短缺,对个人购汇采取严格的限制,只在规定允许的方面给予少量的用汇,个人出境前往世界各国的旅杂费批汇标准仅为几十美元。短短40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境旅游、留学等带来的个人用汇已经走进了寻常百姓人家。个人因私购汇的手续和凭证要求逐渐简化,购汇渠道不断丰富,实现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便利额度,购汇额度也“节节升高”。 40年来,企业结售汇实现了外汇留成制度到意愿结售汇制度的转变。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汇储备极度短缺,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全面调动地方、部门、企业创汇积极性,中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例如,当时属于中央部管的出口商品所得留成外汇,分给地方和企业80%,分给委托出口部门20%;机电产品按出口收汇留成50%,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外汇为出口收汇的30%。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飞速发展,外汇储备规模快速增长,我国对企业结售汇的管制不断放松, 2007年取消了经常项目的汇兑限制,境内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40年来,云南省对外经济往来和人员交往实现从寥寥无几到往来频繁的转变。1994年我省出入境人员仅为3189人次,2018年全省边境机关检查出入境人员达4584万人次,24年间增长了14373倍。随着对外交流的加速,居民对外汇的需求也日趋增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在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下,不断满足居民个人正常、合理的用汇需要。 以上几组变化只是我国外汇管理改革的一个缩影。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思想引领新发展。未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不断融入全球经济,中国外汇管理模式还将更加完善,外汇管理重点领域的改革还将继续深化,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还将大幅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还将不断升级……(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处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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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富滇银行紧扣地方金融机构的职责使命,在加快促进资金融通、贸易畅通等方面持续探索实践,成为全国唯一在境外设立机构的城商行,全国第一家直接挂牌老挝基普并开通结算的银行,全国第一家获批开办跨境外币现钞调运的城商行,全国唯一一家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城商行做市商,全国第一家打通中老本外币现钞陆路调运通道的银行,国际业务已经成为富滇银行一张靓丽的名片。 深耕金融合作 跨境业务“走出去” 富滇银行品牌创立于1912年,是继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之后,中国第四个具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银行品牌。富滇也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早早探索金融“走出去”,20世纪初,就在我国香港、上海,越南海防,缅甸曼德勒等地设立分支机构50余处,发行的滇币成为我国西南三省和东南亚各国的通用货币。通过自设电台,实现滇币与英镑的实时挂钩交易,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与外币挂钩交易的币种。 2007年更名重组后,富滇银行就确立了“立足云南,辐射西南,放眼全国,走向南亚东南亚”的战略定位,将“构造地缘金融网络、搭建跨境金融平台,为泛区域客户提供多币种的广泛金融支持”作为国际业务发展方向,聚焦沿边金融和跨境金融领域,有针对性地搭建了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网络,逐步覆盖越南、老挝、泰国、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并与老挝、泰国、越南的金融机构深度合作。 民心相通、文化相近、历史相承,为富滇银行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富滇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积极参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作为云南第一批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积极发挥法人银行优势,广泛布设沿边机构,针对不同国家推出跨境人民币清算方式,逐步搭建了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1+3”跨境人民币结算平台。同时,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现钞调运业务,获批成为全国第一家可以直接与老挝进行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的银行,打通了中国—老挝跨境人民币现钞调运的陆路通道。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来,富滇银行已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200余亿元。 同时,富滇银行突出差异化特色化策略,建立与周边国家的双边本币结算通道,主动开展与周边国家银行的磋商合作,直接挂牌人民币对老挝基普、人民币对泰铢、人民币对越南盾汇率,建立了中老、中泰、中越等国间的本币结算渠道,小币种货币综合服务商的定位不断强化。 积极探索机构“走出去” 打造沿边金融“云南模式” 2014年1月,富滇银行与老挝大众外贸银行合资设立老中银行。老中银行成立以来,一方面便利了双边经贸结算,通过一系列极为“接地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走出去”中小企业以及老挝当地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母子联动、跨境联动,在“一带一路”沿线树立了中资金融机构的良好形象,加快助推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发展。2017年8月,老中银行首家分行在老挝磨丁设立,与富滇银行西双版纳磨憨支行实现有效对接,共同服务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 2008年以来,富滇银行优先在边境口岸而非经济发达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已在我国与老、越、缅3国临近的蒙自、河口、磨憨、勐腊、瑞丽、姐告、孟连、腾冲等地设立支行,并逐步形成了“磨憨模式”“瑞丽模式”“河口模式”等特色模式,成为云南金融对外开放的示范窗口。 以成为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要成果的“磨憨模式”为例,2017年7月,富滇银行磨憨支行成为云南省第一家正式办理边民互市市场跨境结算的银行。2018年5月,磨憨支行与老中银行磨丁分行开展人民币和老挝基普的双边本外币现钞调运,成为全国第一家打通中老两国间人民币现钞陆路调运通道的机构,调出人民币现钞2500万元,调入老挝基普5亿元。 借助“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富滇银行将在外汇管理持续开放和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背景下,进一步落实外汇管理服务开放型经济建设措施,秉承敢为人先、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不断深化跨境金融合作,积极打造跨境金融平台,提升区域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将在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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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来,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作为传统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国有银行在滇建立网点最早且持续经营时间最长银行,见证参与了七彩云南对外开放的发展历程,更参与开创了云南涉外经济的辉煌景象。 1980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凡未设国家外汇管理分局的地区,由中国银行行使外汇管理职能,昆明中行也开始行使外汇管理职能。1983年9月省外汇管理分局从昆明中行分设,由此,昆明中行不再承担管理外汇职能,但仍属于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承担着统一经营全省外汇的职能。昆明中行在这一时期更名为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办了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边贸业务、外汇贷款等业务。在外币兑换方面,随着来昆明旅游的境外客人迅速增加,云南中行及时应对,除了在辖内网点开办外汇兑换业务外,还在机场、翠湖宾馆、昆明饭店等地方设立了外币兑换点,承担云南省的外汇券发行与回笼工作,满足外来游客的需要,支持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在国际结算方面,云南中行充分利用中国银行广泛的国外代理行关系,积极拓展国际结算业务,成为云南省第一家办理全面进出口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使外贸进出口企业缩短收汇时间、规避汇率风险、减少贷款利息支出、节约成本,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外贸企业发展。在边贸业务方面,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动边境贸易的迅速发展和扩大,云南中行在瑞丽、畹町、腾冲、盈江、陇川等边境口岸设立了5个县支行,大力支持发展边贸业务,推动其成为我省一大特色;在外汇贷款方面,云南中行开办了特种外汇贷款、卖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外商业贷款、三资企业外汇贷款、国际信托、国际租赁等新兴业务,多渠道帮助云南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发云南省丰富资源,大力支持我省的经济发展。 1996年,我国的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云南中行积极探索外汇业务金融新产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批准率先开办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实盘买卖等业务,全力满足我省对外企业的实际需求,支持我省外汇业务便利化发展。2005年,云南中行充分发挥国际化优势,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为我省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一直以来,云南中行的国际结算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市场份额一直翘楚同业,多次实现云南省跨境金融产品首发。2011年成为首家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区域市场交易报价和交易银行,同时创新泰铢跨境调运新模式、极大降低泰铢兑换成本。2012年以来办理首笔付款汇利达业务、首笔云南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首笔货物贸易国际汇款电子单证审核业务。2015年,为做好“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相关工作,云南中行联动相关海外机构成立了“中国银行沿边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具体推进 “金融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我省发展战略,做金融服务南亚、东南亚发展的参与者、践行者。 商业银行在外汇合规经营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6年9月13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的指导下,由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牵头,全省27家商业银行共同签署公约,成立了云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云南省自律机制建立两年多来,云南中行牵头为各成员行创造了开放的交流平台,建立了工作磋商制度、纠纷处理制度、监测评估制度和政策咨询及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统一了进口贸易单证审核标准、开展了4次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培训,并成功将自律机制向州市进行推广,建立了红河州外汇业务自律机制。云南省自律机制用实际行动在我省的外汇管理改革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得到了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肯定,获评“开拓创新省级自律机制奖”。 站在外汇管理改革的浪潮之上,云南中行将努力做好云南省外汇管理改革的“先行者”,对外企业的“服务员”,外汇业务合规的“守门人”,为云南外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与开放型经济体建设尽自己的责任与力量。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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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借着改革的东风,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伴随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努力发挥国有大行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优化边境贸易结算方式,以创新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结合本地特点,探索开展支付、结算、融资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促进边贸结算便利化 引领边民互市结算电子化 2010年1月18日工行云南省分行恢复成立河口支行,成立后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边贸结算业务。传统的边贸结算跨境人民币收付款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传递,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工行河口支行依托网上银行系统推出“边贸通”业务,即边贸业务电子化结算方式,由该行与越南当地银行通过该行网上银行为边境贸易提供汇款、查询、电子交易等金融服务,更加方便、安全、快捷。目前河口支行边贸结算合作银行从最初的1家发展4家,2010年至2018年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4.98亿元。 近几年云南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迅速,云南省政府也在加快边民互市体系建设,实现兴边富民。2018年3月26日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边民互市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边民货物海关报关申报、检验检疫报检的一体化电子操作流程。2019年3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与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对接试点协议》,工行借助自身优势,通过与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密切合作,共同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集开户核验、跨境结算、资金汇兑以及贸易融资等于一体的“全流程、全渠道、全方位”的跨境金融服务,推动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工行云南省分行也积极响应,专门开发具有个人边贸特色产品“工银互市通”产品。截至目前,该行边民互市电子结算系统已运行投产,现已组织中国边民开立边民互市专用卡457张,缅甸边民开立个人边贸结算账户5户,搭建了中缅边贸合作的新平台。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多元化 推进人民币结算区域化 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成立以来,工行云南省分行积极参与云南省跨境人民币试点,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成为省内首家对外开立人民币进口信用证的银行;2011年成为首批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区域市场交易报价和交易银行之一;跨境清算结算方面,与越南、缅甸和老挝共计6家代理行开立了同业往来账户,签订边贸结算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宽边贸结算渠道。近期正在与越南投资发展银行老街省分行和联越邮政商业银行老街省分行建立边贸结算合作关系,推动与越南的边贸结算业务。同时不断扩大经营网点外币现钞兑换范围,目前可从美国银行调运泰铢、澳元、加元、新加坡元、新西兰元等10个币种外汇现钞,满足出国留学、境外旅游等外币兑换市场需求。 云南省与越、老、缅3国陆地接壤,8个州市沿边,其中缅甸是云南第一大贸易伙伴。在缅甸央行宣布同意人民币作为合法结算货币前,工行利用工行仰光分行作为当地唯一中资银行的优势,与仰光分行紧密联动,探索人民币和缅币资金结算模式,先行先试通过工银渠道办理人民币中缅跨境汇款业务8笔、金额1203万元,为畅通中缅本币结算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今年1月30日缅甸中央银行正式批准人民币作为结算及兑换货币,获得外汇经营许可证的银行可开立人民币账户,目前已有缅甸国民银行等6家当地主流银行与工行仰光分行签署人民币账户协议,近期完成账户开立,仰光分行与当地金融机构人民币账户体系的搭建为下一步畅通中缅双边本币结算通道奠定了基础。 2019年,工行云南省分行将抓住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已储备的“走出去”项目融资进度,打造成为云南省外向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金融合作伙伴,积极探索边民互市电子结算体系建设,谋划布局跨境电商市场,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以实际行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云南省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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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持续回升。其中,住户定期存款持续快速增长,预计住户存款定期化将加剧。分部门看,新增存款集中于住户部门;分机构看,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存款增加较多。本外币各项贷款“量速齐升”。其中,住户消费贷款增长强劲,中长期住户贷款为最大推手。分部门类型看,非金融企业拉动力强劲;分期限看,中长期贷款增速加快。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持续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2091.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43.41亿元,同比多增1195.3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88%,比上月末上升0.4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1.84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1887.50亿元,比年初增加1326.80亿元;同比增长5.93%。月末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0.23亿元,比年初增加2.99亿元,同比下降7.83%。分部门看,本外币存款变动情况及特点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5270.79亿元,比年初增加735.11亿元,同比多增82.0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91%,比上月末上升0.2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04个百分点。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7106.42亿元,比年初增加63.12亿元,同比少增142.7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30%,比上月末上升0.3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7.59个百分点。定期存款余额8164.37亿元,比年初增加672.00亿元,同比多增224.7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7.53%,比上年同期上升7.51个百分点。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160.48亿元,比年初增加257.91亿元,同比多增857.68亿元;余额同比下降0.32%,比上月末上升2.5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1.75个百分点。 其中,非金融企业活期存款余额4575.86亿元,比年初增加61.42亿元,同比多增916.64亿元;余额同比下降0.51%,比上月末上升4.3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8.08个百分点。机关团体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机关团体存款余额7027.24亿元,比年初增加194.66亿元,同比多增316.6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85%,比上月末上升0.4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8.98个百分点。 (四)财政性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财政性存款余额1007.48亿元,比年初增加149.44亿元,同比多增26.0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49%,比上月末下降6.2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63.23个百分点。 (五)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上月末大幅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3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39.38亿元,比年初减少11.77亿元,同比少增95.8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7.38%,比上月末下降12.7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10.35个百分点。 (六)境外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境外存款余额85.66亿元,比年初增加18.06亿元,同比多增8.72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4.05%,比上月末上升24.2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28.23个百分点。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推动各项贷款“量速齐升”,其中,住户消费贷款增长强劲,中长期住房贷款为最大推手 3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9622.19亿元,比年初新增1018.41亿元,同比多增330.9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1.59%,比上月末上升0.8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1.92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9236.06亿元,比年初新增1032.92亿元,同比增长11.95%。月末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7.35亿元,比年初减少1.03亿元,同比下降16.46%。分部门看,本外币贷款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8562.32亿元,比年初新增345.84亿元,同比多增102.1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9.65%,比上月末上升0.4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5.87个百分点。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5840.26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68.21%),同比增长28.21%;余额比年初新增301.49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722.06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31.79%),同比增长4.65%;余额比年初新增44.35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3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20735.74亿元,比年初新增667.90亿元,同比多增222.12亿元;余额同比增长8.59%,比上月末上升1.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0.22个百分点。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下降,短期贷款增速同比下降,票据融资增速同比上升。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4132.90亿元,同比增长8.86%,比上月末上升1.9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1.32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余额4027.38亿元,同比下降7.60%,比上月末下降0.7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8.56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余额1744.51亿元,同比增长52.96%,比上月末下降3.5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36.26个百分点。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上月末增加 3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0亿元,比年初新增7.00亿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3月末,境外贷款余额314.13亿元,同比增长6.93%,比上月末上升0.8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7.03个百分点。余额比年初减少2.33亿元,同比少增0.35亿元。 2019-05-08/yunnan/2019/0508/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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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季度,云南省金融系统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准发力,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省金融运行稳中向好,总量增长较快,结构不断优化,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保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云南省金融运行稳中向好 一季度,全省金融运行呈现以下特征:各项存款增速回暖,新型存款产品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各项贷款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贷款增速稳中有升。总量增长与结构调整并重,贷款增长呈现“五稳”,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制度性调查显示:微观主体经营情况目前未见好转,企业家与银行家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持续背离。 (一)各项存款增速持续回暖,存款产品更加丰富 截至3月末,全省各项存款余额3.21万亿元,比年初新增1343.41亿元,同比多增1195.3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88%,比上年同期回升1.84个百分点,自2018年11月以来,存款增速已连续5月持续回升。一是住户部门存款保持稳定增长。截至3月末,全省住户部门存款比年初新增735.11亿元,同比多增82.0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91%,超过同期各项存款增速4.03个百分点。二是企业存款降幅持续收窄。截至3月末,全省非金融企业存款比年初新增257.91亿元,同比多增857.68亿元,余额同比减少0.32%,降幅较2018年末收窄9.96个百分点。三是存款产品更加丰富。截至3月末,全省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比年初新增506.76亿元,占各项存款增量的比重达37.72%,同比多增198.30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7.61%,超过同期各项存款增速51.73个百分点。 (二)各项贷款增速稳中有升,贷款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 截至3月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2.96万亿元,比年初新增1018.41亿元,同比多增330.93亿元,贷款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余额同比增长11.59%,比上年同期回升1.92个百分点。一是住户部门贷款保持中高速增长。截至3月末,全省住户部门贷款比年初新增345.84亿元,同比多增102.1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9.65%,比上年同期回升5.87个百分点。二是单位贷款增量贡献度明显提升。截至3月末,全省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比年初新增667.90亿元,同比多增222.12亿元,新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为65.58%,比2018年末回升11.63个百分点,单位贷款增量贡献度明显提升。其中,中长期贷款比年初新增407.96亿元,同比多增79.25亿元,为一季度稳定投资形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贷款增长呈现“五稳”,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第三产业贷款稳增长,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截至3月末,全省第三产业贷款余额1.31万亿元,比年初新增581.08亿元,同比多增151.82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1.58%,超过同期单位贷款增速2.99个百分点。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比年初新增8.6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65.50%,超过同期单位贷款增速56.91个百分点,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贷款比年初新增14.4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3.74%,超过同期单位贷款增速5.15个百分点,有力地支持了居民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基建贷款稳增长,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力度加大。截至3月末,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余额9338.54亿元,比年初新增424.62亿元,同比多增45.6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1.72%,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增速0.13个百分点,全力支持全省一季度基建投资稳增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比年初新增346.11亿元,同比多增102.0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0.36%,较上年同期回升6.72个百分点。 三是涉农贷款稳增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力度加大。截至3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9721.54亿元,比年初新增232.50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52%。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比年初新增65.71亿元,同比多增17.2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0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比年初新增62.62亿元,同比多增6.2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73%。 四是小微型企业贷款稳增长,金融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力度加大。截至3月末,全省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5432.76亿元,比年初新增139.56亿元,同比多增81.8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60%,较2018年末回升1.82个百分点。同时,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呈现增量扩面,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截至3月末,全省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1618.83亿元,比年初新增30.03亿元;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户数49.00万户,比年初新增8205户。 2019-05-08/yunnan/2019/0508/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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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一:建立中老本外币现钞首条陆路跨境调运通道。2018年5月首条中老双边本外币现钞陆路调运通道在中老“磨憨-磨丁”跨境合作区建立。截至12月末,通过该通道调出人民币现钞2500万元,调入老挝基普5亿元,畅通了人民币面向东南亚流通陆路渠道。 突破二: 充分发挥数字央行金融管理平台的作用。2018年6月由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自主开发的数字央行金融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实现了由贷款抽样监测向全面监测转变,并实现了对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指标各频度的实时监测,2018年共根据该平台发出风险提示16次。 模式一:形成人民币跨境反假工作“西双版纳模式”。2017年9月26日,云南首个“跨境反假货币工作中心”在西双版纳州挂牌成立,2018年推动实现辖区县域跨境反假工作站全覆盖。建立“银警”“银教”等定期宣传合作机制,跨境人民币反假宣传模式基本形成。2018年9月14日,首次与中老缅泰湄公河四国联合执法人员开展人民币反假宣传交流活动。 模式二: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西双版纳模式”。基本完成六大机制建设及两大平台搭建工作,通过信用评级、信用授信、信用村评定、贷款受益等方式,农户信用意识不断提升,农村信用环境持续优化。截至2018年末,累计完成农户信用数据入库11.92万户,评定信用农户10.25万户,授信103.99亿元。共向农户发放贷款59.15亿元,惠及农户6.55万户。 2019-05-08/yunnan/2019/0508/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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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外汇局西双版纳州中心支局组织指导辖区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2019年新春佳节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 一是精准预测,合理调运,有效确保辖区现金足额供应。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报送元旦至春节期间人民币现金出入库计划,并根据地方经济运行情况和辖区少数民族喜好准确预测春节期间的现金需求,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现金调运,有效确保辖区现金足额供应。 二是加强跨境调运,保障节前中老铁路农民工工资支付,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督促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企业沟通,及时组织开展跨境人民币现金调运,节前累计向老挝中老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金2次,金额1600万元,并提前开立350个开立境外农民工工资代发账户,确保中老铁路项目资金顺利进账,保障境外农民工工资到位。 三是开设绿色通道,延长业务办理时间,有效确保节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全州共开设了67个绿色窗口,3家金融机构主动延长业务办理时间,保障农民工工资快速办理。截至2019年2月2日,约为8737名农民工办理了工资发放,金额12905.48万元。 2019-05-08/yunnan/2019/0508/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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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2018年4-9月,组织全省25家银行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专题宣传活动,召开银企座谈会、银行业务推介会共20场。二是重点服务基础设施联通。发挥本币结算政策便利,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18年,中老铁路及高速公路项目人民币投资共汇出7笔、5.54亿元。三是信贷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截至2018年末,全省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余额55.5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昆钢控股、云南铜业等中资企业在缅甸、老挝的投资项目。2018年,云南与缅甸、越南、老挝人民币结算额分别为201.46亿元、127.41亿元和20.83亿元,增幅分别为4.38%、16.03%、122.22%。 2019-05-08/yunnan/2019/0508/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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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请问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如何实施?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是指在前期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地区范围和业务范围。与前期试点方式相同,此次扩大试点政策,将由各试点分局根据所在地实际需求制定试点方案,并对外公布试点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试点备案,并开展相关试点业务。 问题二:请问《通知》第五条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如何把握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这一要求? 答:支付机构或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为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按照以下原则把握:一是通过支付机构或银行自身电子化业务系统监测跨境电商企业在本机构年度内办理的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情况,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不要求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二是外汇局将按月向支付机构和银行通知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支付机构和银行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核对,并提示从事货物贸易跨境电商的企业客户在公布名单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未来,支付机构和银行可通过接口等方式与外汇局联网,实现非名录企业名单通过系统自动传输。 问题三:请问《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实现网上办理,具体是指哪些业务报告?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对于“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差额业务”和“其他特殊交易业务”,符合报告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自2020年1月1日起,无论企业业务发生之日与实际报告日之间间隔是否超过30天,上述业务报告均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实现网上办理。上述业务报告的法定报告时限仍按照38号文执行,如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之日起30天内,报告预计的付款信息。 问题四:请问《通知》第九条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后,A类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是否仍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答:《通知》第九条已明确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此条适用于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的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银行需按现行法规规定对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 问题五:请问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提交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相关材料)中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企业分支机构根据《通知》第十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相关材料中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也可以是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负责人签字。 2019-11-22/yunnan/2019/1122/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