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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举行云南省“外汇业务便民示范窗口”授牌仪式,按照“外汇局指导、自律机制主导、商业银行自主”三级推动原则,结合外汇局明查暗访评估结果和自律机制的审慎评估,授予辖内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分支机构共五个“外汇业务便民示范窗口”称号,在全国首次推出“外汇业务便民示范窗口”。 云南省获得授牌的五家银行窗口势必起到“树典型、立标杆”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的提升云南银行业整体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外汇服务便利化水平。 2021-08-27/yunnan/2021/0827/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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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各州、市中心支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印发〈特许机构受理个人使用银行卡兑换外币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云汇发〔2015〕37号)、《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补充细则(暂行)〉的通知》(云汇发〔2015〕45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2021年8月26日 2021-09-03/yunnan/2021/0903/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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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银行结售汇数据(分月) 2021-09-08/yunnan/2021/0908/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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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月) 2021-09-08/yunnan/2021/0908/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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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6 2021-08-20/yunnan/2021/0820/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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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2021-07-27/yunnan/2021/0727/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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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2022年云南省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人民银行2022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2年工作。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云南省分局局长李波作工作报告,中支党委委员、副行长郝曙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支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云南省分局副局长朱斌作外汇管理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昆明中支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始终,坚持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云南金融发展全过程和基层央行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践行“金融为民”初心,提高金融服务与管理效能,全力支持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云南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正在不断积聚。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云南潜在优势加快转换为发展优势提供了机遇;系列稳增长政策落地实施,为云南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增动力提供重要支撑;发展势能不断蓄积,为云南发挥后发优势创造了条件。 会议要求,2022年云南省人民银行各级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总行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讲政治、转作风、抓特色、提质效”的工作主线,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守住金融风险底线,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持续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为推动云南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1.稳字当头,努力营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宜货币环境。把保持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作为货币信贷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好总量政策的结构性功能。持续健全市场化利率传导机制,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2.稳中求进,接续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两项直达工具的接续工作。持续发挥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继续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打通政策落实难点堵点。 3.锐意进取,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强化对接,积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政策工具落地。加快提高金融服务绿色发展的能力。持续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4.恪尽职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稳妥处置存量风险,积极预防增量风险。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全面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大力维护金融秩序,营造稳定健康的金融大环境。 5.深化改革发展,全力支持云南辐射中心建设。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稳步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抓实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加强汇率避险分类指导,积极研究探索符合辐射中心建设实际的外汇管理开放政策。 6.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法治央行建设。进一步提升央行研究工作权威性。继续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提升支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深化货币金银和安全保卫业务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国库高质量建设。依法推进信用建设。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切实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7.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做好全年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坚定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规矩意识和制度执行。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金融反腐败斗争。 会议强调,做好2022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把准方向、吃透政策、抓住问题、解放思想、守牢底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能力水平。要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作为、发扬“钉钉子”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本色,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要积极作为,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行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1-06/yunnan/2022/0106/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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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再次联合约谈蚂蚁集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代表四部门就约谈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金融管理部门再次约谈蚂蚁集团有什么考虑? 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切实防范风险。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自去年12月份四部门联合监管约谈以来,蚂蚁集团建立专门团队,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此次金融管理部门再次联合约谈蚂蚁集团有关人员,主要是要求蚂蚁集团必须正视金融业务活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对标监管要求和拟定的整改方案,深入有效整改,确保实现依法经营、守正创新、健康发展;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在符合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金融科技创新,提升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问:蚂蚁集团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蚂蚁集团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就整改措施与蚂蚁集团进行了深入沟通,并督促蚂蚁集团形成了全面可行的整改方案。 整改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纠正支付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断开支付宝与“花呗”“借呗”等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纠正在支付链路中嵌套信贷业务等违规行为。二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依法持牌经营个人征信业务,遵循“合法、最低、必要”原则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保障个人和国家信息安全。三是蚂蚁集团整体申设为金融控股公司,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融控股公司接受监管,健全风险隔离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四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认真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控制高杠杆和风险传染。五是管控重要基金产品流动性风险,主动压降余额宝余额。 金融管理部门将督促蚂蚁集团切实落实整改方案,把握好工作节奏,保持业务连续性和企业正常经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体验不下降,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问: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如何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 答:金融管理部门将坚持公平监管和从严监管原则,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是坚持“金融为本、科技赋能”。平台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应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不能使科技成为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色”。对于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监管框架,防范监管套利。三是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依法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垄断,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同时把握好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提升金融服务体验,巩固和增强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 金融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继续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开展金融科技活动,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民营资本的市场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问: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在加强国际金融科技监管合作方面有何考虑? 答:近年来,金融科技与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体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其具有跨界、混业、跨区域经营等特征,风险传染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广、负面溢出效应更强,对金融监管形成了新挑战,成为世界各国监管部门共同面对的新问题。 世界主要经济体监管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并已采取实际行动,作出监管调整和政策响应。在监管理念上,遵循“同样业务、同样监管”的原则,致力于在促进金融科技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在监管方法上,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提升风险监测感知能力和穿透式监管能力。在监管内容上,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及反垄断。例如,欧盟2018年实施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并加快推进《数据治理法案》;美国近年来连续发起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德国在2020年通过《反对限制竞争法》第十次修正案等。 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愿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在反垄断、数据监管、运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制定金融科技监管规范,加强监管协调,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提升金融业创新能力,同时防范跨境监管套利和金融风险跨境传染。 2021-04-15/yunnan/2021/0415/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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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 2.《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如何定性?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通知》再次强调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包括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通知》提出哪些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4.后续有什么工作安排?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举措,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2021-09-28/yunnan/2021/0928/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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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中心支局立足工作实际,夯实思想根基,创新学习方式,突出学用结合,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以“三个坚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一、坚持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深度” 红河州中心支局创新学习形式,促党史学习教育往“心”里走。一是结合边境口岸特色与河口县支行党支部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自贸时代外汇人的担当”主题党日活动,讨论通过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口县支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突出在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做好自贸区业务创新,真正展现出河口自贸时代外汇人的担当。二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学习教育,在“五一”劳动节前到州博物馆参加“知州情、学党史”活动;在“七一”建党节集中观看建党100周年大会直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讲话;在“八一”建军节前观看红色教育视频,朗读红色家书。三是结合新媒体渠道做好学习宣传,红河州中心支局党员主动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学习平台开展自学,并积极参加红河州中支“让红色经典流传”活动,按照要求制作“每周一史”、“每周一歌”进行党史教育宣传。 二、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汇政策宣传“精度” 红河州中心支局积极宣讲外汇利企惠民政策,把党史学习教育往“深”处引。一是深入开展“树立中性意识 防范汇率风险”宣传活动指导、联合各外汇银行开展汇率中性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1034册。制作的汇率风险中性宣传长图和微视频,分别被昆明中支公众号及省分局、省商务厅采用,电子渠道宣传点击量达12236次,转发1960次。二是积极宣传、落实个人外汇业务新政。按照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通知要求,指导各外汇指定银行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并积极开展个人外汇业务明察暗访工作,通过压实主体责任,积极督促银行学习、整改,保证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促进外汇业务服务质量的提升。三是整合宣传资源,加大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普及力度。红河州中心支局携辖内部分金融机构至蒙自市查尼皮村(中共云南一大会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讲方式向参与人员讲授防范非法集资、非法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知识,以互动问答方式强化村民对非法集资的了解和学习,并向金融联络员开展“一对一”专业知识授课。通过进红色教育基地宣传,践行金融人的“初心”和“使命”。 三、坚持金融为民初心,提升为群众办实事“力度” 红河州中心支局结合业务实际,将党史学习教育往“实”里做。一是立足服务于红河州实体经济,秉承让信息“多跑路”, 让企业“少跑腿”的服务理念,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是持续推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力促“稳外贸、稳外资”,鼓励各外汇指定银行继续开展“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业务;结合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全省地州率先推动跨境金融区块链出口应收账款应用场景落地红河。三是积极推动汇率中性管理政策落到实处。四是积极对接红河州经侦总队,重点针对虚开骗税、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联合防范和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021-12-17/yunnan/2021/1217/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