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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7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 2024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3.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2万亿美元)。 2024-06-28/qinghai/2024/0628/1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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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599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469亿元,进口15555亿元,顺差391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024亿元,进口3551亿元,逆差152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59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9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1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0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25亿美元,进口2689亿美元,顺差336亿美元。(完) 2024-06-28/qinghai/2024/0628/1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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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5-01-17/qinghai/2025/0117/1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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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了近期外汇市场形势,部署了加强外汇自律管理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美元指数震荡走强,非美元货币普遍走弱。人民银行、外汇局综合施策,强化预期引导,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市场参与者理性交易,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在国际主要货币中表现总体强势,衡量人民币对多边货币汇率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汇率指数全年升值4.2%。 会议指出,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和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取得长足发展,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市场参与者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显著提升。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回稳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格局不会改变,外汇市场韧性增强的态势不会改变,人民币汇率完全有条件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综合施策,稳定预期,增强外汇市场韧性,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将加强对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指导外汇市场成员严格落实自律规范,对扰乱市场秩序、恶意误导公众等违反自律规范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员要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首要任务,努力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稳定的汇率环境。要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完善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自觉遵守自律规范,不得扰乱市场秩序,不得推波助澜加剧顺周期行为,共同维护外汇市场有序规范运行。 2025-01-17/qinghai/2025/0117/1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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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辖区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单(2024年末) 2025-01-06/qinghai/2025/0106/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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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决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格尔木营业管理部行政许可专用章,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格尔木营业管理部使用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原“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格尔木营业管理部行政许可专用章共计3枚,依次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个位数1、2、3分别代表收支、经常、资本业务条线。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025年1月16日 2025-01-16/qinghai/2025/0116/1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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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决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格尔木营业管理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按照经常项目管理政策和外汇局有关规定,用于出具核查、风险提示、分类管理文书等。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形,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025年1月16日 2025-01-16/qinghai/2025/0116/1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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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1-13/qinghai/2025/0113/1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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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辖区经营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汇率避险产品)金融机构信息表(2024年末) 2025-01-06/qinghai/2025/0106/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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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5-01-13/qinghai/2025/0113/1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