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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外汇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现就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做好联合年报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联合年报数据的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商务部,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2018年3月12日 2018-05-07/yunnan/2018/0507/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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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强化永久居留外国人身份证件功能,方便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使用,公安部拟从2017年6月起签发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将其名称调整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为做好证件使用的配套工作,规范银行为此类主体办理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作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适用结汇和购汇等值5万美元的年度便利化额度。 二、银行通过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办理结售汇业务时,证件类型应选择“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国家/地区代码录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号码前三位的国籍代码,身份证件号码录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全15位号码,并根据是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占用额度或不占用额度录入业务类型。 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参照本通知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执行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673。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5月19日 2018-01-22/yunnan/2018/0122/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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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2016年10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考核年度(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标准》执行。 二、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为: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银行一般性考核单项指标得分Ï60%+风险性考核指标得分+总行单独考核指标得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 四、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的通知》(汇综发〔2017〕31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81(经常项目司),010-68402311(资本项目司),010-68402467(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8年2月28日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docx 2018-05-07/yunnan/2018/0507/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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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就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银行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在符合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根据套期保值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差额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用于确定轧差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二、银行为客户办理差额交割远期结售汇业务,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7〕4号)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三、银行应提高业务创新和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客户做好外汇风险管理,同时完善客户风险教育,引导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合理、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2018-05-07/yunnan/2018/0507/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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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局长 2017-07-31/yunnan/2017/073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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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副局长 2017-07-31/yunnan/2017/0731/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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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回落,其中:住户部门存款增速小幅回落,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持平,广义政府存款增速大幅回落,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境外存款环比持平。本外币各项贷款投放节奏环比放缓,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回落,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大幅减少,境外贷款增速环比下降。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回落 6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666.03亿元,同比增长11.38%,增速环比下降1.6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升4.85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487.60亿元,比年初增加1461.46亿元。 从存款来源结构看,住户部门、非金融企业和广义政府仍然是存款的主要来源部门,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分别是42.47%、28.00%和27.80%(合计98.27%),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和境外存款占比仅为1.57%和0.16%。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小幅回落 6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1323.75亿元,同比增长9.50%,增速比上月回落0.4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升4.21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199.97亿元,比年初增加536.19亿元。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5574.68亿元,同比增长12.88%,增速较环比回落2.0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12.19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129.07亿元,比年初增加254.40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持平 6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7465.81亿元,同比增长12.79%,增速环比基本持平,较去年同期提高19.02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317.68亿元,比年初新增503.24亿元。 (三)广义政府存款增速大幅回落 6月末,广义政府部门存款余额为7412.58亿元,同比增长17.85%,增速环比回落3.75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3.52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18.62亿元,比年初增加539.49亿元。其中,财政性存款同比减少8.65%,比上月减少133.60亿元,比年初负增长87.19亿元。 (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 6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19.78亿元,同比减少35.25%,比去年同期下降110.49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11.56亿元,比年初减少119.15亿元。 (五)境外存款环比持平 6月末,境外存款余额为44.10亿元,同比增长2.60%。比上月增加0.13亿元,比年初增加1.71亿元。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投放节奏环比放缓 6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2613.76亿元,同比增长12.18%,增速环比回落0.8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4.07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235.10亿元,比年初新增1371.19亿元,较去年同期少增141.99亿元。 从贷款投向主体结构看,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投向住户部门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合计投放贷款余额22352.16亿元,占比98.84%;境外贷款261.59亿元,占比1.16%。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回落 6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5933.56亿元,同比增长7.79%,增速较上月回落0.5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6.79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49.41亿元,比年初新增206.98亿元。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3375.70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56.89%),同比增长13.32%,比上月新增46.63亿元,比年初新增189.45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557.86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43.11%),同比增长1.26%,比上月新增2.78亿元,比年初新增17.52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6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6418.60亿元,同比增长13.88%,增速较上月回落0.9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3.26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186.62亿元,比年初新增1162.90亿元。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长良好,同比增长15.21%,比上月新增170.43亿元,比年初新增881.69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229.87亿元;短期贷款同比增速出现回落,同比增长0.87%,增速同比回落7.44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21.43亿元,比年初减少24.11亿元,同比多减245.16亿元。票据融资同比增长82.37%,比上月新增42.38亿元,比年初新增218.94亿元,同比多增53.05亿元,占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新增额的15.97%。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大幅减少 6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0万元,较上月减少3.05亿元,较年初减少3.05亿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环比下降 6月末,境外贷款余额261.59亿元,同比增长13.69%,增速与较上月下降2.33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2.12亿元,比年初新增4.37亿元。 附件1: 2016年6月云南省货币信贷运行简况 2016-11-01/yunnan/2016/110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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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回升,其中:住户部门存款增速小幅回升,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下降,广义政府存款增速回升,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境外存款环比增长。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同比放缓,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回落,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环比减少,境外贷款增速环比回升。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环比回升 8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852.66亿元,同比增长11.07%,增速环比回升0.2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升3.19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376.37亿元,比年初增加1648.10亿元。 从存款来源结构看,住户部门、非金融企业和广义政府仍然是存款的主要来源部门,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分别是42.42%、27.81%和28.14%(合计98.37%),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和境外存款占比仅为1.43%和0.20%。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环比小幅回升 8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1390.86亿元,同比增长10.79%,增速比上月回升0.5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升3.44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90.54亿元,比年初增加603.29亿元。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5605.65亿元,同比增长15.03%,增速较环比回升1.2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10.66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增加55.81亿元,比年初增加285.38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环比小幅下降 8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7467.49亿元,同比增长12.07%,增速环比下降0.9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14.66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89.05亿元,比年初新增504.91亿元。 (三)广义政府存款增速环比回升 8月末,广义政府部门存款余额为7559.02亿元,同比增长15.42%,增速环比回升0.97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1.09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225.06亿元,比年初增加685.92亿元。其中,财政性存款同比减少26.42%,比上月增加61.11亿元,比年初负增长65.22亿元。 (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同比大幅下降 8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382.77亿元,同比减少40.35%,比去年同期下降115.10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33.46亿元,比年初减少156.17亿元。 (五)境外存款环比增长 8月末,境外存款余额为52.53亿元,同比增长29.00%。比上月增加5.19亿元,比年初增加10.14亿元。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投放增速同比放缓 8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2801.80亿元,同比增长11.83%,增速环比回落1.1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4.18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48.48亿元,比年初新增1559.23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减186.06亿元。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同比回落 8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5998.05亿元,同比增长7.27%,增速较上月回落0.2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6.43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33.80亿元,比年初新增271.47亿元。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3437.75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57.31%),同比增长12.97%,比上月新增36.26亿元,比年初新增251.51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560.30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42.69%),同比增长0.46%,比上月减少2.47亿元,比年初新增19.96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同比下降 8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6538.03亿元,同比增长13.65%,增速较上月回落1.4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3.47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14.99亿元,比年初新增1282.32亿元。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长良好,同比增长15.61%,比年初新增950.29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270.71亿元;短期贷款同比负增长1.02%,增速同比回落11.48个百分点,比上月减少21.26亿元,比年初减少104.52亿元,同比多减325.87亿元。票据融资同比增长76.03%,比上月新增36.56亿元,比年初新增349.66亿元,同比多增88.99亿元。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环比减少 8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0万元,较上月减少40000万元,较年初减少30540万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环比回升 8月末,境外贷款余额265.72亿元,同比增长7.84%,增速较上月回升6.52个百分点。比上月新增3.69亿元,比年初新增8.49亿元。 2016-12-07/yunnan/2016/120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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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局长、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杨小平同志作重要讲话,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对2015年机关重点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就干部职工关心的有关问题作了解释说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2015-03-26/yunnan/2015/03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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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8月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12-07/yunnan/2016/120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