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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通知》第九条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后,A类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是否仍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答:《通知》第九条已明确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此条适用于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的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银行需按现行法规规定对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 2020-04-30/ningbo/2020/0430/1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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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北仑支局优化部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流程,支持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便利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登记业务。近日,辖内一企业急需办理预付货款超期限退汇业务、北仑支局指导企业通过线上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仅用时10分钟即完成上述业务。 2020-04-30/ningbo/2020/0430/1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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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组织全市银行机构推出外汇“服务包”,扩大进出口贸易融资规模、加大减费让利优惠幅度,精准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2020-04-24/ningbo/2020/0424/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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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慈溪市支局赴工商银行慈溪分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开展调研,了解银行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情况,并提供外汇管理政策咨询服务。 2020-04-24/ningbo/2020/0424/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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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领导带队走访辖内多家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现阶段复工复产情况,并帮助企业与银行进行融资需求对接。 2020-04-30/ningbo/2020/0430/1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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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主动赴余姚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外债政策宣讲,并现场指导和审核企业申请材料。 2020-04-30/ningbo/2020/0430/1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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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务问答 2020-04-24/ningbo/2020/0424/1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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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如何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需要具有什么条件?支付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否限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银行认为有必要开展此外汇业务,要“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条件,具体而言应具有开展外汇业务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技术条件;具有开展该项外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目前,支付机构服务对象限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2020-07-20/ningbo/2020/0720/1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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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通知》中“交易电子信息”和“电子单证”有何不同?银行如何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电子单证”? 答:“交易电子信息”是指线上交易生成的实际成交订单、物流、支付等数据。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交易电子信息,按照《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审核电子单证,按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汇发〔2016〕25号文印发)相关规定执行。 2020-07-20/ningbo/2020/0720/1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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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依据《通知》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此时如何办理还原数据申报?办理还原数据申报,银行是否需要审核交易单证? 答: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应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还原申报数据可以是按交易性质汇总的数据,不需要按交易订单逐笔还原申报。 银行需要审核交易单证,其中,凭交易纸质单证或电子单证办理的,需要逐笔审核还原数据的交易单证;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的,需要审核交易电子信息。 2020-07-20/ningbo/2020/0720/1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