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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2021-09-10/guangxi/2021/0910/2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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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粤派出机构、港澳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及金融机构代表出席了启动仪式。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投资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助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1-09-10/guangxi/2021/0910/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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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参加由柳州市商务局举办的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准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相关政策培训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分行及柳州市50家中小外贸企业共同参加培训会。会上,柳州市中心支局深入讲解跨境贸易外汇和人民币便利化政策,结合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经验,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下一步,柳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政策传导落地,引导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助力辖区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09-17/guangxi/2021/0917/2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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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赴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现场调研,落实“服务企业投融资”专项行动。调研过程中,梧州市中心支局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融资需求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向企业解读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政策服务。下一步,梧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以“惠企为民十心”为重点,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 2021-08-13/guangxi/2021/0812/2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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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企业汇率中性管理的工作部署,聚焦辖区企业汇率风险意识较弱、外汇衍生品套保比率不高等难题,8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实地走访广西玉柴机器集团公司,就当前外汇衍生产品政策、国际汇率波动、辖区金融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激励企业通过多渠道正确看待汇率中性管理。广西玉柴机器集团公司表示,将与银行进一步对接了解并选择符合自身企业发展的有效的汇率避险产品。 2021-08-24/guangxi/2021/0824/2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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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企业当前经营状况,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2021年8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以“惠企为民十心”工程为平台,联合中国银行崇左分行深入中粮崇左糖业有限公司开展汇率避险宣讲。崇左市中心支局就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坚持“风险中性”原则、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政策解读,协调银行主动对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本次宣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场促成银企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021-08-18/guangxi/2021/0818/2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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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与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业务经办银行召开三方对接会,就该企业在办理境外承包工程业务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政策指导,并对经办银行在办理工程款跨境结算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同时,柳州市中心支局还对企业跨境结算可能存在的汇率风险给予提醒,积极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2021-08-20/guangxi/2021/0820/2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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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与中国建设银行玉林分行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会上,中国建设银行玉林分行介绍了银行关于外汇业务、金融支持外资外贸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玉林市中心支局深入了解了银行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及遇到的困难,双方就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融资等业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2021-08-11/guangxi/2021/0811/2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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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边民互市贸易结算,推动边境地区营商环境良性发展,2021年8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与水口海关、水口海关缉私分局就边贸结算事宜开展座谈。会上,各方就龙州县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状况、互市贸易结算改革等事项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初步达成通力合作共识,共同推动互市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2021-08-19/guangxi/2021/0819/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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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guangxi/)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将积极通过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子网站等渠道加强主动公开。 五、责任主体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经常项目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资本项目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10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经常项目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19-12-18/guangxi/2018/1228/2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