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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各地(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哈尔滨分行,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已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汇发〔2022〕41号)备案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如拟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内规定的便利化业务,应在《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备案申请。 二、各银行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制定完善内控制度,依法合规办理试点业务。同时要加强窗口指导,强化试点政策宣传与推介,及时解答有关市场主体疑问,确保试点政策落地见效。 三、试点地区分局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地方性商业银行,指导银行合规开展试点业务,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强化试点业务数据统计、专项监测及风险评估,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本通知自2026年8月28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程雪、李兆;联系电话:0451-82295946、8230174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2026年5月27日 2026-06-04/heilongjiang/2026/0529/2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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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汇警、汇税协调合作,提升监管效能,近日,娄底市分局赴娄底市公安局、税务局就涉汇违规线索排查、外汇案件办理等开展调研走访。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娄底市税务局走访座谈。在娄底市公安局走访期间,双方就案件处置、监管信息共享、案件线索联合研判等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汇警双方就构建长效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在娄底市税务局走访期间,双方围绕货物贸易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登记等关键环节工作进行探讨,就全面加强监管信息共享达成一致。 下一步,娄底市分局将以此次调研走访为契机,依托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共享、协商研判、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流程,合力加大涉汇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护航娄底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6-03/hunan/2026/0511/2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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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履职效能,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乌兰察布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联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外汇领域刑侦反向衔接典型案例》,围绕涉汇案件办理、涉案资金处置、证据标准适用等开展了深度交流,并建立了涉汇疑难案件会商、典型案例共享等协作机制。此次座谈会进一步健全了监管与司法联动体系,为双方依法依规开展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2026-06-04/neimenggu/2026/0604/2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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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5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9875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12628亿美元,债券类投资7247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9789亿美元、3640亿美元、1451亿美元、652亿美元和485亿美元。2025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11087亿美元、5667亿美元和312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6%、29%和16%。 2026-06-04/ningbo/2026/0604/2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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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3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3万亿美元)。 2026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1.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9万亿美元)。 2026-06-04/neimenggu/2026/0604/2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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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3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3万亿美元)。 2026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1.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9万亿美元)。 2026-06-04/ningbo/2026/0604/2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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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0303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7189亿元,进口23114亿元,顺差407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52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0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94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959亿美元,进口3365亿美元,顺差593亿美元。 2026-06-04/ningbo/2026/0604/2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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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6/content_7070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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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6/content_70709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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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监督考核主要包括: 定期报告。由负责汇率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定期出具,向高级管理层反映外汇业务引起的市场风险和业务运作风险,以及当前汇率风险管理所取得的进展。内容包括:套期保值比例覆盖情况、缴纳保证金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情况、估值情况、超权限事项汇报、对市场影响较大的风险事件、内部操作事故等。 交叉监督。企业在搭建汇率风险管理体系时,负责监督审计的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如果套期保值业务量增大,外汇衍生品运用日趋多样化,企业可设置三个层级的监督管理机制:(1)日常监控。在进行每笔套期保值交易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查核对,同步开展风险监控。(2)定期监控。由企业负责监督审计的机构进行,对一定时期内的套期保值操作进行审查与风险监控。(3)外部监控。酌情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运作进行监督核查,作为对企业内部监督的有益补充。 评价标准。科学的评价标准应该遵循“期”“现”结合的原则:一是将风险敞口的损益与外汇衍生工具的损益加总评价;二是重点考核相关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的制度、流程和套保策略操作;三是不应将锁定的远期汇率与到期日即期汇率比较,评估套保是“亏”还是“赚”。 2026-06-04/shanghai/2026/0604/2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