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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月29日,广西辖内首笔防控疫情特殊外汇业务落地百色。 案例:针对百色市卫生健康委从香港进口17万只KF94型口罩的需求,辖内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引导工商银行百色市分行暂时取消业务系统拦截非“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业务的功能,开启财政资金拨付及购付汇“绿色通道”,当天成功办理第一批26.73万美元的进口付汇业务,为政府部门抵御疫情保驾护航。 以上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特事特办的工作要求,迅速搭建务实高效的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引导辖区银行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快速、便捷、优质的外汇金融服务的一个例子。广西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统一部署 快速传导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杨正东副局长带领各处室负责人迅速从放松安逸的“放假模式”调整回专注紧张的“工作模式”,以人到岗、心到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一时间将总局文件内容和落实要求传达到辖区外汇局分支机构和各银行,共同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统一指挥 及时响应 一是制作特殊外汇业务简易操作指南,统一外汇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标准,按照五项外汇绿色通道支持政策均可特事特办的标准,从支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简化外汇捐款入账手续、保障个人正常用汇需求等几个方面入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地金融支撑。 二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内部工作群和银行展业自律机制微信群建立全覆盖的24小时应急联络渠道,实时提供特殊外汇业务咨询和答疑服务,先后答复招商银行南宁分行、浦发银行南宁分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等多家银行关于企业进口防控疫情物资单证暂时不齐的问题,引导银行破除工作顾虑,打通外汇绿色通道支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建立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服务监测制度,每日调查、了解银行办理特殊外汇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定专人跟踪解决,最大限度满足政府、企业和个人合理合法的用汇需求。 统一力量 高效联动 一是发挥外汇服务志愿队的作用,由外汇服务志愿队分头与商务、海关、地方新闻媒体联系,收集辖内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外汇政策需求。 二是配合南宁海关宣传疫情进口捐赠联系方式等信息,跟进商务部门调查统计医用防护物资进口情况的专项工作,引导银行逐一对接本行客户,全力以赴支持企业防疫物资进口业务。 三是支持银行因地制宜的出台特色化外汇金融服务措施。华夏银行南宁分行在其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免收抗击疫情爱心捐款手续费、24小时保障资金汇划通道、优先办理涉及重要医疗物资等结售汇业务并给予优惠汇率、“一对一”特事特办联系沟通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主动联系其总行和企业,计划为即将到期的期权交割及融资业务办理延期,免去疫情期间企业难以还款的后顾之忧。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做好假期延长期间国际商业转贷款、境外保函等国际业务的相关支付和交易准备,成立国际信贷业务小组,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贸易融资等业务。桂林银行为进口物资用于疫情防控的企业给予外币贷款利率和手续费优惠。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出台春节假期期间跨境汇款业务指南,确保及时处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跨境汇款工作。 2020-02-05/guangxi/2020/0205/1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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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华夏银行南宁分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要求,结合华夏银行总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以赴响应号召,把疫情防控及金融服务保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集中推出五大措施支持抗击疫情。一、免收手续费 一、免收手续费 通过华夏银行柜面、个人网银、个人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的转账交易以及企业网银“爱心捐款”发起的抗击疫情捐款,一律免收手续费。 二、建立更加高效的资金汇划通道 为保证抗击疫情资金及各类捐赠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华夏银行指定专人24小时监控资金汇划通道,确保汇路畅通,同时在系统中调整小额支付系统上限金额控制,及时处理抗击疫情资金、捐赠资金的汇划。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慈善总会及红十字会防控应急物资采购专户的开户、资金清算等业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准确高效。 三、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 三、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 对于进口重要医疗物资、器材所涉及的付汇业务,开辟绿色通道;5万美元以内捐赠资金可进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办理结汇;主动加强与相关医院、企业的服务对接,最大限度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融资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实行优惠利率。 四、强化金融支持 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及设备生产供应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物资供应生产运输企业的授信需求进行紧急摸排,高效提供授信支持。对于防疫物资进出口外贸型企业,安排逐户联系沟通紧急资金进出支付、国际结算需求等信息,制订应急处理方案。 五、加大营业场所消毒频次 升级自助设备管理工作要求,对放入自助设备内的现金全面消毒;加大自助设备消毒频次,持续强化设备监控,及时保障故障维修,确保自助设备安全高效不间断运行。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在华夏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的指导下,华夏银行南宁分行将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主动承担起守望相助的社会责任,与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2020-02-05/guangxi/2020/0205/1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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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年正月初五,浦发银行南宁分行某企业客户紧急联系高新支行,希望能够尽快为其办理购付汇业务,用于跨境采购医用口罩及防护服等防疫用品支援武汉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由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防疫用品已经成为很多国家的紧缺商品,客户担忧若货款汇出不及时,供货商的医疗用品很可能售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浦发银行南宁分行接到高新支行的工作汇报后,第一时间组织运营管理部、交易银行部、金融市场部、资金财务部、营业部及高新支行组成应急工作小组。一方面,各机构齐心协力、紧密配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浦发银行总行《关于保障春节假期内疫情用品采购项下购付汇业务的工作提示》要求,安排业务人员加班处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审批环节,梳理节假日办理外汇业务可能遇到的难点,理顺流程,为客户制定最为方便快捷的汇款方案。另一方面,安排专人联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咨询特殊时期的外汇政策指导,同时联系浦发银行总行,协调解决并落实好外币资金头寸、节假日外汇业务应急操作流程及相关会计核算、加班顶岗人员参数设置等各项细节,成功在承诺时限内及时为客户完成了3笔境外汇款,合计13.1万欧元,有力地支持了客户疫情防控采购计划。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浦发银行南宁分行肩负金融机构的使命和担当,全体员工不忘初心,团结一致,发扬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发挥银行业支撑保障作用,为疫情防控一线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全力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贡献力量。 2020-02-05/guangxi/2020/0205/1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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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工商银行广西分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机制,为企业跨境采购医疗物资开辟一条便捷的绿色通道,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打赢这一场全民疫情防控战。 2020年1月28日晚,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从当地外汇局和商务局获知,百色市某机关单位急需从香港购置一批口罩等医疗物资,时间紧急,能早一分钟把资金汇出,就能早点购入医疗物资。工商银行广西分行立即组建了由广西分行、百色分行国际部、公司部、运行管理部、业务处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应急金融服务小组。29日上午,工商银行百色分行立即开启财政资金拨付及购付汇“绿色通道”。针对该机关单位不在贸易收支名录、无外汇账户的情况,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在工总行国际部、外汇局广西分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基于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基础上,特事特办,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先行为该机关单位办理了第一批26.73万美元进口防疫物资购付汇业务,实现资金及时到达供货商账户,争分夺秒加快物资配送,为广西百色政府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驾护航。 在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面前,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践行社会责任,履行大行担当,依托工行全球清算网络、跨境结算、融资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跨境采购医疗物资提供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为全国人民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贡献金融力量。 2020-02-05/guangxi/2020/0205/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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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总行国际业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分行上下一心,积极行动,严格按照特事特办的标准,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成功为进口防疫物资跨境汇款业务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1月30日,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国际业务部接到辖内客户咨询,因代理广西红十字会向境外采购口罩等防疫物资,急需办理相关付汇手续。国际业务人员耐心解答客户咨询,指导客户准备业务材料,并及时向分行行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分行行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立即启动外汇业务绿色通道,安排业务骨干积极对接客户,沟通好相关业务细节。1月31日,该行安排业务骨干提前到岗做好付汇准备工作,同时向中信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报备,待客户正式签署购货合同后,第一时间凭企业提供的电子影像材料,特事特办,简化购付汇手续,给予最大的购汇汇率优惠并减免所有汇款手续费,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首笔预付款购付汇手续,保障了20000个防护口罩尽早到货用于疫情防控。优质的专业服务得到企业的充分肯定。企业表示,下阶段预计还将有多笔进口防疫物资的付汇业务。 防控疫情,共克时艰。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将继续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在中信银行总行的领导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优化金融服务,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金融力量。 2020-02-05/guangxi/2020/0205/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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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与银行的沟通与推动,2020年1月17日,中国银行玉林分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指导下,成功在区块链平台上为某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投放一笔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贷款。该笔业务是玉林辖内首单跨境金融区块链融资业务,实现玉林辖区金融机构区块链融资业务零的突破,为玉林市中心支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推广工作提供了实操经验,银行表示该系统可减少对融资企业报关单据等材料的校验审核工作,大大提高了放款的效率。企业也表示此次借助该平台,银行放款速度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并希望该系统能进一步完善功能,能向企业提供更多便捷的融资服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将以此次业务的成功首发为契机,进一步在辖内各金融机构加大该平台的推广力度,加强与辖区银行沟通交流,推动区块链平台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票据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方面的应用,发挥金融科技创新优势,解决中小外贸企业跨境融资的痛点难点,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 2020-01-20/guangxi/2020/0117/1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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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李斌华副局长率队前往东兴市互市区开展调研,就边民互市贸易跨境结算开展事宜进行前期调研。 2020-01-17/guangxi/2020/0117/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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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1月31日) 2020-02-18/guangdong/2020/0218/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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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大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力度,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放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于临港新片区功能定位和产业体系,试点更加开放、便利的金融政策,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行绿色金融政策。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能。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完善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力度。 (二)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增强金融创新活力,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健全金融法治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内外资金融机构适用同等监管要求,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开放。 (三)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各项金融开放创新措施,部分措施可在临港新片区先行试点。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 (一)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业。 1.试点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上海设立专业子公司,投资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的重点建设项目股权和未上市企业股权。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科创类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临港新片区内科创企业。 2.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上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投资子公司,参与开展与临港新片区建设以及长三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相关的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 3.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临港新片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航运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提供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区内企业开展新型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利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国际贸易发展。 4.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区内依法设立金融科技公司,积极稳妥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重视金融科技人才培养。 (二)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5.对于符合条件的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区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和境外上市等业务下的跨境人民币收入在境内支付使用。 6.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探索外汇管理转型升级。 7.在临港新片区内试点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研究推动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及相关数字科技研发支持机构建立平台,办理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促进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发展。 三、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 (一)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 8.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上海设立理财子公司,试点外资机构与大型银行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支持商业银行和银行理财子公司选择符合条件的、注册地在上海的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 9.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 10.对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上海设立的理财公司。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 11.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集团在上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资金管理中心,经批准可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允许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二)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 12.继续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备案入市,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逐步推动境内结算代理行向托管行转型,为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多元化服务。 13.发展人民币利率、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研究推出人民币利率期权,进一步丰富外汇期权等产品类型。 14.优化境外机构金融投资项下汇率风险管理,便利境外机构因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头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 15.研究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金融市场法律制度对接效率,允许境外机构自主选择签署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中国证券期货市场(SAC)或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衍生品主协议。 (三)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 16.支持上海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加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加大对违法金融活动的惩罚力度,鼓励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试点。 17.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上海市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文件,定向拆除市场准入“隐形门”。多措并举,孵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8.研究推动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破产法庭顺应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参照国际高标准实践,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案件专业化审理水平,增强案件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推动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 19.提升长三角跨省(市)移动支付服务水平,推动长三角公共服务领域支付依法合规实现互联互通。 20.积极推动长三角法人银行全部接入合法资质清算机构的个人银行账户开户专用验证通道,对绑定账户信息提供互相验证服务。 21.强化长三角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项目规划、项目评审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还款安排、信贷管理及风险化解等方面的合作协调,探索建立长三角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推动信贷资源流动。支持商业银行为长三角企业提供并购贷款。在现行政策框架下,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扩大对长三角“三农”、从事污染防治的企业、科创类企业、高端制造业企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信贷投放。 (二)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 22.推动G60科创走廊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债务融资工具、双创金融债券和创新创业公司债。 23.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与评估机构积极开发构建专利价值评估模型或工具,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流转。研究支持为外国投资者直接参与科创板发行和交易提供便利汇兑服务。 24.探索建立一体化、市场化的长三角征信体系,向社会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力度,服务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支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实现长三角企业和个人借贷信息全覆盖。开展长三角征信机构监管合作,试点建设长三角征信机构非现场监管平台。 25.推动长三角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在长三角推广应用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区域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加快建立长三角绿色项目库。 (三)建立健全长三角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26.建立适用于长三角统一的金融稳定评估系统,编制金融稳定指数,建立金融稳定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搭建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反洗钱信息交流机制,强化数据保护与管理,加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ADR)合作。 27.推动长三角金融统计信息共享,研究集中统筹的监测分析框架,提升经济金融分析的前瞻性。 28.促进长三角普惠金融经验交流,构建普惠金融指标体系,联合撰写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 五、保障措施 29.支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监管能力的试点,推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同城双活灾备中心在上海建设落地。研究推动在上海设立中国金融市场交易报告库,集中整合各金融市场的交易信息,提升监测水平,与雄安新区相关建设进行有效衔接。 30.目前已出台及今后出台的在自贸试验区适用的金融政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金融支持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适用于上海实际的,可优先考虑在上海试点。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等单位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2020-02-19/yunnan/2020/0219/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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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完) 2019-01-07/yunnan/2019/0107/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