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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5-10-09/hubei/2023/0403/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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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7日至7月20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10月21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思想整改带动行动整改。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发动,强化抓好巡视整改的内在自觉。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对局党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检验,是必须落实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契机,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巡视整改工作,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各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部署要求,研究推动整改落实。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经过多轮次研究,最终明确了三阶段13大项重点任务的整改方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专项治理一并形成相应工作方案,一体推进落实。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 (三)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链条。党组书记主动认领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召开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提出明确要求;逐一听取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汇报,专题听取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汇报,赴2家下属单位和2家分局开展现场督导。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月听取分管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赴基层单位开展现场督导,督促整改落实。各省级分局对照局党组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检视问题、推动整改,并向地市分局传导整改责任。 (四)强化整改监督,瞄准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实效。 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金融工委督导督查,按照反馈意见逐项抓好落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多个督导调研组,对36家省级分局开展全覆盖督导,逐一反馈问题,通报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对局机关5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以严格监督推动高质量整改。把问题是否解决作为最终标准,建立严格的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机制。党组成员加强对牵头问题整改的指导,对整改销号严格把关。所有问题提请党组会审议销号前,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按照审核意见抓好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专项治理同步开展销号,坚持同标准同要求,确保整改质效。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监管、严监管要求方面的整改情况 1.积极推动外汇法律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外汇管理条例》《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制定法规清理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法规清理工作。加强跨境投融资等重点外汇业务领域政策思路研究和法规集成。加强外汇政策法规宣讲培训。 2.提升监测监管能效。 一是推动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央地金融监管联动机制。通过优化监管指标和系统功能、加强指导培训、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提升监管效能。建立“1+6”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制度体系,为银行“减压”、为企业“减负”、为监管“提质”。探索建立外汇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助力提升央地金融监管合力。 二是提升外汇领域新型非法活动发现识别能力。积极探索外汇领域新型非法活动违规特征,指导银行完善外汇领域新型非法活动监测指标模型。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研判线索,跟踪打击落地。与最高检联合选编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推动刑事与行政闭环打击惩处。部署开展对金融机构的专项检查和指导,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与水平。 三是强化外汇形势监测。加强人民币汇率、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四是推进数字化监管系统设施建设。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统筹推进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应用功能整合和相关业务改革配套系统建设。已完成数个系统相关功能升级上线和开发,整合共享多项大类数据。 五是推动研判中心建设。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研究研判中心建设问题。出台研判中心管理制度,明确建设流程、工作职能和管理要求。批复设立西南和西北2家区域研判中心,支撑沿边地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组织研判中心牵头其他分局开展区域集中分析,带动提升非现场分析能力。加强外汇检查队伍力量,为研判中心建设发展储备人才。 六是完善规范化的全口径外债监测预警体系。与相关部门建立外债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外债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强重点主体和重点领域境外发债监测管理,相关情况及潜在风险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增强部门间联合研判和及时响应。 3.提升检查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对执法检查的指导督促。党组成员赴分局调研督导,了解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形成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的工作安排,制定对分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完善外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指引,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分局提升外汇微观监管水平。 二是提升分局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对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较少的分局开展“一对一”督导,局领导赴部分分局进行现场督导。组织全系统自查核查,针对重点分局,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指导检查。通过系统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开展传帮带。建立非现场检查系统应用答疑工作机制,提升监测质效。 三是提升调查取证等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不同分局、不同业务条线核查、取证等工作的督导。完善核查工作内控制度。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提示机制,通报有关问题,督促分局对照检视、整改落实。 四是推动解决业务核查与执法检查不规范不严格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监测核查工作自查,将监测核查规范性纳入季度业务抽查。编发监测指标参考使用手册和典型案例,指导分局优化监测核查方式方法。部署分局围绕检查办案不及时问题开展自查,按季度对分局开展案件办理质量核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方面整改情况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制定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党建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监督管理。局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暨“一把手”述责述廉,开展2024年度党建考核评价。党组成员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赴有关分局调研了解分支机构情况。在分支机构业务考核评价办法中增设“局党组专项考核”,强化管理监督。督促下属机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学习台账和议定事项督办台账。健全完善外汇业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党组成员赴有关分局开展专题调研,指导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省级分局“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分局党建工作调研,召开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现场座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压实分局管理监督责任。 2.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强化监督执纪。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外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台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监管、改进治理、防控风险。加强对国家外汇局系统领导班子的监督,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紧盯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开展监督调研。集中力量查办外汇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促治,督促完善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进重点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加强对国家外汇局内设纪检机构的指导,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国家外汇局纪检机构履职。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力度,推动以案促改。召开国家外汇局系统专题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外汇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制定并贯彻落实国家外汇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梳理分析干部队伍情况,研究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路举措。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优配强司级领导班子和司处级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训练和专业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上级部门调训,针对年轻干部、新任职司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举办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三是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基础,强调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性,制定干部交流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推动干部局内跨部门或部门内轮岗交流,多渠道推动干部赴外交流,有序选派缺少基层经历的各级干部赴基层实践锻炼,打通总分局干部交流通道,引导分支机构外汇条线干部轮岗交流,丰富拓展干部任职经历,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四是提升所属企事业单位招聘规范化水平。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对照巡视整改要求进行自查。完善国家外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 经过6个月集中整改,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做好新形势下外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外汇监测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外汇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巡视整改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局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列入长期整改的任务,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落实。 (一)关于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方面 推动重要法规修订取得积极进展。不断提升外汇领域新型非法活动发现识别能力,持续攻坚外汇领域新型非法活动线索筛查发现方法。完善推动业务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长效机制,加强数字化监管系统设施建设,强化科技赋能。严格落实问责规定,强化干部履职担当,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制定内部巡视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完善重大损失项目追责问责机制,推动干部履职尽责。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方面 完善干部交流工作长效机制,制定选派干部到省分局交流任职工作机制,修订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健全完善局党组抓党建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修订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外汇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关于外汇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加强贯通融合,以巡视整改实际行动和实效彰显政治忠诚。 (二)忠实履行党中央赋予的外汇监管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积极支持区域战略实施。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推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发挥外汇储备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持续推动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构建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协同,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加强外汇领域法治建设。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整治形式主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健全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投资问责制度,对重大投资损失严肃问责。推动纪检机构履行监督专责,抓好“三化”建设年行动,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司级领导班子和司处级干部,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和下基层实践锻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政治和专业能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6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10-68402345(工作日8:30-11:30,14:00-17:30);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巡视整改专项工作组(邮编100033);电子邮箱:xszg@mail.safe.gov.cn。 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 2025年9月22日 2025-09-30/shaanxi/2025/0928/2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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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时间序列数据(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5-10-09/hubei/2023/0403/2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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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公告〔2025〕第21号 为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现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二、本公告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账户、资金汇兑管理有关规定。 四、境内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操作细则,并按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相关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与监测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五、境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等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六、境内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债券回购业务的自律管理。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相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 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监管协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局依法加强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外汇交易管理。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告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银发〔2015〕170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9月15日 2025-10-09/hubei/2025/1009/2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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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建行为我们量身定制汇率避险组合方案,我们也学会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有效方法了。”近日,湖北十堰市某出口贸易公司财务人员在建行十堰分行成功签约1200万美元“远期结汇+期权组合”的套期保值协议后表示感谢。 湖北十堰市某出口贸易公司,主要出口滤芯、发动机、柴油机总成等,出口收结汇量较大。近几年来,由于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导致人民币汇率波动明显,对企业的贸易成本和损益造成很大冲击。企业财务人员虽然多次参加全市外汇自律机制组织的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但是由于专业知识缺乏,未完全了解和掌握汇率避险的具体操作方法,既不敢向企业老总建议做套期保值业务,也不愿意承担擅自操作可能带来的损失。 建行十堰市分行积极响应市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成立专业团队,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思路,为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重点向企业老总宣讲汇率避险的知识和产品,统一了企业老总和财务人员对汇率避险的认知和操作行动。该行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汇率变化的趋势,帮助企业制订多套汇率避险组合方案,并现场演示企业网银相关模块的线上化操作流程。企业最终选择远期结汇+期权的组合套期保值模式以规避汇率风险。 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稳外贸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外汇局十堰市分局按照国家外汇局工作要求,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今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四个重点,进一步助力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一是紧紧围绕国家外汇局重点工作部署,把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制定持续深化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召开外汇银行工作会议,进行安排,确保政策传导到位、服务落地见效。 二是紧紧围绕重点银行,压实责任,抓好督办落实。对外汇收支业务量大、外贸企业开户数量较多,外汇衍生品成熟且丰富的外汇银行进行重点督导指导。对业务量小,较少或新开办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银行开展培训和辅导。截至目前,已对全市外汇银行套保业务落实情况通报7次,对4家银行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见谈话;对3家重点银行开展上门调研督导;对5家外汇银行从业人员200余人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紧紧围绕重点企业,按照“抓大不放小”的思路,全面推进汇率风险管理工作。今年6月,组织全市119家外贸企业在十堰市经开区举办汇率风险管理知识在内的大型培训宣讲会,提升企业整体汇率风险管理意识、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全面推动银行建立重点企业清单,要求各行成立汇率风险管理专业团队,由行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为各类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避险方案。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各行共深入企业135次,为企业制定个性化方案8个。 四是紧紧围绕重点问题,对症下药,及时解决。以往每年虽然都开展了联合培训,银行也都上门为企业进行了宣讲,但是十堰市外贸企业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一直不多,全市套保率一直无法有效提升。调研中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每次企业安排参加培训的主要是财务人员,银行到企业对接的也主要是财务人员,而企业是否做外汇套保的决定权和决策权是企业董事会或老总。由于财务人员不敢担责、汇报解释不到位,而企业老总又不太懂汇率风险知识和方法,所以企业虽有套保需求,但实际推进较难。外汇局十堰市分局找到问题所在,及时转变工作方式,与银行共同走访重点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宣讲和沟通,并提供全程跟踪辅导,破解企业不会做、不敢做的难题。 紧紧围绕四个重点开展工作终于结出硕果。今年1月至8月,十堰市外汇套保总额达13941万美元,套保率22.15%,同比提升21.2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实现逆袭,从倒数变成第三;新增首办户14家,位列全省第二。(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9-25) 2025-10-06/hubei/2025/0925/2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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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银行结汇15103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8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1393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30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结汇2118亿美元,售汇1971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5886亿美元,累计售汇15765亿美元。 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51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284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7221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34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83亿美元,对外付款6350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89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06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9-26/shaanxi/2025/0928/2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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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晚,宜昌市外汇局联合宜昌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市自律机制)在宜昌市夷陵区长江市场社区举办“诚信兴商 利企惠民”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普及外汇诚信经营知识,提升社区居民的外汇风险防范意识,现场吸引20余家长江市场商户代表和300余名社区居民踊跃参与,营造出浓厚的金融知识学习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了多样化的互动形式,力求让金融知识宣传更接地气、更入人心。活动现场专门设置了金融知识宣讲台,市外汇局工作人员与市自律机制专业代表组成宣讲团队,围绕外汇诚信兴商的重要意义、常见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外汇便利化政策、非法外汇交易的风险及危害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们进行详细讲解。针对居民关心的个人用汇政策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帮助居民消除认知误区,掌握实用的外汇知识。 为了增强宣传效果,活动还同步开展了宣传折页发放与有奖竞答等环节。折页内容涵盖便利化政策、风险提示案例等,方便居民随时查阅学习,有奖竞答围绕本次宣传的核心知识点展开,居民们积极举手抢答,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此次“诚信兴商 利企惠民”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让长江市场商户和社区居民深入了解了外汇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提升了自身的外汇风险防范能力,也为营造更加诚信、合规的金融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市外汇局与市自律机制将继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将更多实用的金融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湖北日报客户端2025-09-24) 2025-09-25/hubei/2025/0925/2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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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襄阳市分局成功为谷城县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一笔1000万美元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业务。该笔业务是今年9月国家外汇局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新政策出台后,湖北省落地的首笔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业务。 新政策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符合条件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政策出台后,外汇局襄阳市分局迅速响应,及时组织政策传导,通过推送政策解读信息、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向重点银行及潜在客户深入宣讲便利化措施的应用场景。同时,指导辖内商业银行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结合普惠金融部门资源,精准筛选符合条件且有真实需求的企业客户,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实体。 谷城县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营服装面料、棉布和印染布生产销售,近年来持续获得韩国纺织企业订单。2025年上半年,该公司计划扩大生产并向韩国贸易伙伴借入低息外债,但由于该公司属中小企业,未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跨境融资事宜一度陷入停滞。新政策出台后,外汇局襄阳市分局迅速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仅凭企业主体资质证明及融资协议等核心材料,于申请当日便为企业办理1000万美元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登记,为企业节省了数万元财务审计费用。(金融时报客户端 2025-09-30) 2025-10-13/hubei/2025/1009/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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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8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8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8月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8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8%。其中,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跨境收支均有所增长,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稳步发展。二是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8月,跨境资金净流入32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146亿美元。分项目看,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保持稳定,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由季节性高位回落。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活跃,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2025-09-26/shaanxi/2025/0928/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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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金融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背景核验”应用场景的试点范围,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新增广东等7省(市)为试点地区。试点首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指导辖内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5家企业办理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收付汇金额合计160万美元,实现新试点业务成功落地。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由于货物不进出国境,不纳入海关统计,订单流、货物流、资金流“三流”分离,给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造成困难。“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背景核验”应用场景通过引入国际运输、货物流转、境外海关报关等不同维度数据,拓展了贸易背景信息来源,提供了物流信息核验、单据签注等功能,助力银行破解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真实性审核难题,便利各类主体更加安全、高效地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相关负责人反映,应用场景上线后,原本需2-3个工作日的线下审核时间缩短至30分钟以内,大幅提升了业务审核的便利性与效率,同时降低了展业成本与风险,为企业全球化运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不可篡改、数字签名和多方共识等技术特点,对接税务、保险、银行、企业、物流等多方数据源,为银行和企业提供跨境贸易、投融资数据和技术支持服务。自2019年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陆续试点和推广了4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4个便利化类应用场景。截至2025年9月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指导辖内银行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运用融资类场景为企业办理融资1006亿美元、授信101亿美元,运用便利化类场景办理衍生品总签约金额959亿美元,为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指导银行依托应用场景功能优化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跨境收付汇和贸易融资背景核验、汇率避险等跨境金融线上服务,以金融科技赋能广东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 2025-10-23/guangdong/2025/1023/3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