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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试点基础上,将“科汇通”试点政策推广至包括西安在内的全国16个地区。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要求,陕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便利西安市内符合条件的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开办资金入境及使用,进一步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主要有15项条款,内容涉及试点业务登记、变更、资金账户开立、入账等提交材料要求等方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让经营主体尽早享受“科汇通”试点业务相关政策措施,我们适当缩短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2月17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并在信封上注明“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6406室(邮编:710002)。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4年11月28日 2024-11-28/shaanxi/2024/1127/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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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证监局、中国证监会各交易所、各协会、各下属单位,各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 近年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新型资本工具发行环境逐步改善。为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其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现就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有益探索。推动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有助于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银行业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为支持实体经济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商业银行在资本工具创新方面的有益探索,营造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拓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持续完善市场基础设施,研究修订配套制度,支持商业银行在强化内源性资本积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补优势,有效运用境内外市场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稳步扩大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 三、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总结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的实践经验,推动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完善配套规则,为商业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 四、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扩大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范围,分散集中度风险,降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发行成本。 五、改进资本工具发行审批工作。一是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总结资本工具发行审批的现有做法,探索并联审批。二是完善储架发行机制。逐步完善储架发行审批制度,探索在相关部门批准的发行额度内允许商业银行自主控制发行节奏的工作机制。 中国银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 (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商业银行) 2024-11-28/tianjin/2024/1128/2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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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深圳市分局将在深圳全辖实施“科汇通”试点。 结合辖区实际,深圳市分局制定了《深圳市“科汇通”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快推动试点政策落地,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外汇资金使用,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5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12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电子邮箱:zbxmglc@pbc.sz.gov.cn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12楼外汇管理二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科汇通’试点政策意见”字样。 附件:深圳市“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4-11-28/shenzhen/2024/1128/1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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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分局拟在四川省开展“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和“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两项试点业务,在成都市、绵阳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 结合辖区实际,我分局修订并形成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资本项目三项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28-85261518,或通过电子邮箱发至:scwhgl@163.com,或寄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管理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13楼)。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1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资本项目三项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2024-11-22/sichuan/2024/1122/2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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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为推动辖内外贸企业进出口良性发展,加强跨部门之间治理合力,外汇局永州市分局赴永州海关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永州市分局局长与永州海关对支持辖内外贸企业进出口政策与创新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双方达成共识,一是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做好外汇局、海关总署近期出台便利化政策宣传,从而进一步扩大对永州市实体外贸企业的支持,尤其是针对辖区机电、鞋类和蔬菜等重点行业在融资便利化、货物通关便利化方面的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对辖内企业“出口不收汇”现象的关注力度,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虚构贸易出口骗补等行为的打击。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共享异常企业数据,积极移交各类可疑线索。 通过本次联合座谈,两部门进一步达成共识,将加强治理合力,开展监管联动、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助力永州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11-18/hunan/2024/1118/2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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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 2024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9.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8万亿美元)。 2024-11-28/yunnan/2024/1128/1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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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吴燕生副行长前往茂名市清荷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研,茂名市政府相关领导和外汇局茂名市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销售、跨境投融资等情况的介绍,与企业围绕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等进行深入交流,并回应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政策诉求。 吴燕生副行长表示,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持续推进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加强与企业沟通,关注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外汇政策诉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外汇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24-11-28/guangdong/2024/1128/2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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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表 2024-11-28/safe/2024/1128/25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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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副局长 2024-11-27/dalian/2017/0731/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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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局长 2024-11-27/dalian/2017/0731/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