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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下午,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局长张庆昉一行赴兰州海关,就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与兰州海关在共享信息、联合监管、合力支持甘肃对外开放等方面加强合作相关事宜,拜访了兰州海关李全关长。兰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副局长陶君道,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负责人陪同。 张庆昉行长表示,多年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外汇局与兰州海关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打击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相互提供了有力支持,希望双方进一步强化信息互换、监管互助、结果互认,同时深化兰州海关同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征信、国库等业务部门的交流协作。 李全关长表示,近几年在兰州海关依法打击走私过程中,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和省外汇局提供了大力帮助,希望以此次会面为契机,拓宽双方合作范围、加大双方交流力度、壮大双方工作合力,携手为甘肃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2019-03-29/gansu/2019/0404/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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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下午,张掖市中心支局陈红军副局长带领外管科人员赴张掖智能终端产业科技城的融信智能终端公司、伟博智能通讯公司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出口情况,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情况,以及外汇服务需求等问题。 1月份,首批“甘肃制造”的手机在张掖成功下线,共计1.8万部手机全部发往印度。这是张掖融信智能终端公司完成的第一笔订单。目前,该企业已组建8条手机组装和SMT生产线,月产2G手机100万部,通过深圳口岸出口。伟博智能通讯公司已建成2条生产线,日产2G 手机1万部,在深圳组装后出口印度、非洲。截至目前,张掖市已与深圳市乐讯电子实业集团等5家企业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其中3家企业已经正式落地,2家已投产,目前均为供货出口。调研组人员还就货物贸易出口政策、金融衍生产品等进行了宣传。 2019-03-26/gansu/2019/0326/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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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金川集团公司成功发行25亿元中期票据。本次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4.10%,低于三年期银行贷款利率0.65个百分点,低于非金融AAA企业三年期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0.24个百分点。本次中期票据由工商银行主承销,中国银行联席承销。 本次中期票据的成功发行,标志着金川集团公司2018年注册的60亿元中期票据已全部完成发行。发行平均票面利4.14%,低于三年期银行贷款利率0.61个百分点;综合融资成本4.326%,低于三年期银行贷款利率0.42个百分点。 金川集团公司发行的60亿元中期票据分别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主承销,兴业银行、中国银行联席承销。 金川集团公司通过成功发行中期票据,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改善了融资结构。金川集团公司近三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及“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成效得到了市场及广大投资者的高度认可。 2019-03-27/gansu/2019/0326/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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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广大社会公众普及外汇政策知识,进一步改善全市外汇金融环境,武威市中心支局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利用“3.15”宣传平台,联合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在武威市南城门广场开展了外汇政策知识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内容设置主要针对欠发达地区群众防范意识差,容易被不法分子利诱批量开通、出借银行卡,进行分拆购付汇和违规境外提现交易等情况,以如何防范外汇违法违规风险、居民个人如何合规使用外汇等为主线,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与在场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沟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对一”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及疑惑。 本次活动历时3个小时,累计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6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的依法合规用汇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03-19/gansu/2019/0319/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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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百草吐芳,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期而至,为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金昌市中心支局积极借助此次平台开展了外汇政策宣传。 本次宣传在人流密度较大的人民广场展开,金昌市中心支局和各外汇指定银行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外汇业务咨询台、散发宣传彩页和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外汇知识和外汇政策法规。宣传人员统一着装,身披绶带,积极主动发放宣传资料,耐心热情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外币兑换、资金汇划等问题。 一上午的宣传共散发外汇宣传资料6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拉开了全年外汇宣传工作的序幕,有效扩大了外汇业务受众面。 2019-03-19/gansu/2019/031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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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工作要求,紧抓对外开放发展机遇,定西市中心支局将支持辖区涉外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协调沟通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发挥政策合力,支持涉外企业发展。 3月13日,定西市中心支局联合市商务、税务、外汇指定银行等多个单位和部门,以定西市外贸企业联盟成立大会为契机,组织全市46家已开展涉外业务和有对外发展需求的企业,开展面对面送政策服务活动,围绕企业发展急需的一揽子支持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和辅导,为全市涉外企业依托产业特色扩大对外经贸合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19-03-18/gansu/2019/0318/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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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张掖市中心支局在中心广场组织开展了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活动,中心支局冯刚局长、陈红军副局长亲临活动现场参加宣传。 活动中,工作人员摆设宣传摊位,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向市民普及外汇政策知识。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群众讲解了个人外汇相关知识,让公众了解个人外汇用汇额度及汇率变动影响情况,进一步消除市民对外汇知识的陌生。还介绍了旅游或留学购汇注意事项、出借身份证和个人年度购汇的后果、跨境融资诈骗行为的危害性和典型手法,有效提高了公众对非法炒汇、他人借用额度分拆结售汇行为的警惕意识。 2019-03-19/gansu/2019/0319/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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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2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查 2019-05-09/gansu/2019/0509/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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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外汇管理改革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回顾40年外汇市场开放及外汇管理事业改革成就,庆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7家外汇指定银行和部分涉外企业,先后开展了庆祝外汇管理改革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座谈会、“回顾金融开放新成就、续写外汇发展新篇章”主题演讲比赛和“汇企联合献爱心 金融助学促成长”爱心助学暨普及外汇政策知识“进校园”等活动。 4月28日下午,庆阳市中心支局召开了“纪念外汇管理改革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座谈会”,会议邀请了7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代表参加。各行回顾了本行开办外汇业务以来的发展历程,畅谈了外汇管理改革40年来的巨大变化,结合本行工作经历,忆往昔、谈体会,分享了从事外汇业务以来的所见所闻与切身感受,围绕未来外汇管理改革发展提出了工作建议。任鹏飞副局长代表庆阳市中心支局做了重要讲话,回顾了40年来外汇领域改革发展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追忆了庆阳市外汇管理的机构变迁和发展历程,并对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座谈会结束后,庆阳市中心支局举办了“回顾金融开放新成就 续写外汇发展新篇章”主题演讲比赛,7名演讲选手依次登台演讲。他们的演讲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声情并茂,有的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外汇管理改革的赞美,有的是对本行外汇业务发展历程的概述,也有作为外汇管理改革的亲历者的点滴体会与工作收获…… 4月30日,为了继续深化庆祝活动的内涵,庆阳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以及辖内涉外企业——庆城县汇鑫服装厂,深入扶贫村庆阳市合水县段家集乡枣洼学校,开展了“汇企联合献爱心 金融助学促成长”主题金融扶贫暨普及外汇政策知识“进校园”活动。向枣洼小学101名同学捐赠了校服、书包、超轻粘土、红领巾、水杯、笔袋等学习用品和足篮排球等体育用品。还向同学们介绍了美元、欧元、加拿大元、泰铢、新加坡元等主要国家货币,普及了基本的外汇知识。 庆阳市中心支局将积极围绕“普及外汇政策知识 推动甘肃对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理念,持续推进外汇政策特色主题宣传,为庆阳市涉外实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注入动力。 2019-05-13/gansu/2019/052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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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在北京等5个地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并于2015年将试点扩大至全国。从试点情况看,较好地满足了企业、个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快捷支付的需求。 试点以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对跨境外汇支付及结算提出了更多需求。支付机构也积极创新,提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真实、合理、多样化交易结算的需求。此外,试点中也发现,个别支付机构存在真实性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保持政策框架整体稳定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出台《通知》,完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通过银行为市场主体跨境交易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 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可为境内个人办理跨境购物、留学、旅游等项下外汇业务,进一步满足境内个人合法用汇需求。 三是支付机构应建立有效风控制度和系统,健全主体管理,加强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对合作支付机构的相关外汇业务加强审核监督。 四是银行在满足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结算渠道。 三、《通知》对个人“海淘”是否有影响? 答:《通知》将进一步便利个人“海淘”。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或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通过支付机构可以便利地实现购汇并对外支付。《通知》还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拓宽个人“海淘”支付结算渠道。 2019-04-30/gansu/2019/0430/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