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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4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期外部环境变化较快,请问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状况如何? 答:近一段时期,地缘政治局势引发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受外部扰动影响,3月跨境资金出现一定净流出,4月恢复净流入。综合3月和4月情况看,跨境资金月均净流入149亿美元,银行月均净结汇280亿美元,低于去年末和今年初的月度顺差规模。涉外交易保持活跃。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1.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5%。外汇市场交易量为3.7万亿美元,继续处于较高水平。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增强,外汇交易更趋理性。今年前4个月,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同比增长22%,外汇套保率为33.6%,较2025年提高3.7个百分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提升,有助于推动其更加理性地开展外汇交易。4月,企业结汇意愿稳中有降,外汇收入结汇率环比回落,显示市场预期保持基本稳定。 2026-05-21/fujian/2026/0521/2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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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德市分局立足辖区作为全国最大畲族聚居区的实际,精准对接畲族群众金融需求,指导辖内银行走进畲族特色村寨,开展“外汇宣讲入畲乡”主题活动,推动外汇政策直达基层群众。在金涵畲族乡上金贝畲族村的凤凰亭下,身着畲族传统服饰的村民们围聚一堂,宣传人员用亲切的畲乡方言,围绕跨境探亲、特色产品外销等高频场景,重点讲解个人外汇收支合规要点、外汇政策便民举措等核心内容,将专业的金融知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指南,让外汇宣传融入畲乡日常。下一步,宁德市分局将持续推动辖内机构常态化开展本土化、特色化外汇宣传,创新宣传模式,筑牢民族地区金融安全防线。 2026-05-27/fujian/2026/0527/2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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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1794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顺差179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顺差3469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166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8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6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8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545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62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8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19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95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7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81亿SDR。(完) 2018-05-10/anhui/2018/0510/1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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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0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684亿美元,升幅为2.05%。 2026年4月,受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有所分化。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5-14/fujian/2026/0514/2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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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大楼 邮编:350003 2026-05-14/fujian/2026/0514/2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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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2018年第1号).pdf 见附件。 2018-05-10/anhui/2018/0510/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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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2018年第2号).pdf 2018-05-10/anhui/2018/0510/1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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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7.pdf 2018-06-13/anhui/2018/0613/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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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再次进行了修订(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对所辖中心支局、支局的业务操作培训,严格遵照《办法》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对辖内银行的考核工作。 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认真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各项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汇发[2010]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系统中补录入考核信息的通知》(汇综发[2010]1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周期的通知》(汇发[2014]42号)废止。2015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本《办法》办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13(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348(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378(管理检查司),010-68402028(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 2015-07-16/anhui/2015/07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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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1.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皖汇发(2014)129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1.关于规范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汇发(2009)158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汇发(2012)1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风险防范操作性规定》的通知 皖汇发(2013)92号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1.关于印发《安徽省外汇指定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综合评价与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汇发(2011)84号 五、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 六、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 1.关于建立安徽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标准信息库的通知 皖汇发(2004)210号 2.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皖汇发(2011)68号 七、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八、外汇科技管理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月共收录规范性文件7件) 2014-12-15/anhui/2014/12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