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1-12http://www.gov.cn/xinwen/2018-11/09/content_5338742.htm
-
2018-11-09http://www.gov.cn/xinwen/2018-11/08/content_5338495.htm
-
2018-11-13http://www.gov.cn/premier/2018-11/12/content_5339716.htm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0月,银行结汇10751亿元人民币(等值1552亿美元),售汇10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581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03亿元人民币(等值2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862亿元人民币,售汇1010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4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888亿元人民币,售汇85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3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64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5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9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79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070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90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442亿元人民币。 2018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03045亿元人民币(等值15715亿美元),累计售汇105216亿元人民币(等值1602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171亿元人民币(等值31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9691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620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7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13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01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88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218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497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788亿元人民币。 2018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879亿元人民币(等值2726亿美元),对外付款19393亿元人民币(等值280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14亿元人民币(等值74亿美元)。 2018年1-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7320亿元人民币(等值28575亿美元),对外付款191599亿元人民币(等值292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279亿元人民币(等值63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11-15/safe/2018/1115/10707.html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要求,1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带队到河北省巨鹿县开展扶贫调研,实地调研脱贫攻坚相关情况,并召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 外汇局定点扶贫单位河北省巨鹿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潘功胜一行到巨鹿县东辛庄村、西辛庄村走访贫困群众,详细询问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帮扶脱贫举措,慰问基层干部和挂职扶贫干部。深入金银花园区和扶贫龙头企业、外向型企业和科技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产业建设、企业发展及助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情况。 调研期间,潘功胜召开外汇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关于巨鹿县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潘功胜对巨鹿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可喜转变表示衷心祝贺。他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要深刻认识扶贫脱贫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促进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 潘功胜要求,外汇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优势、强化担当,加大金融外汇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履行好定点帮扶政治责任。外汇局挂职巨鹿的扶贫干部要继续扎根扶贫一线,积极工作、勇挑重担,帮助当地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巨鹿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有关司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完) 2018-11-15/safe/2018/1115/10735.html
-
2018-11-15http://www.gov.cn/xinwen/2018-11/14/content_5340394.htm
-
2018-11-14http://www.gov.cn/premier/2018-11/13/content_5340048.htm
-
2018-11-15http://www.gov.cn/xinwen/2018-11/14/content_5340391.htm
-
2018-11-14http://www.gov.cn/xinwen/2018-11/13/content_5340021.htm
-
2018-11-15http://www.gov.cn/xinwen/2018-11/14/content_53402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