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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9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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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牢牢把握“惠民生”和“防风险”两大主线,持续深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实现高效、安全、稳定的跨境资金结算,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经常项目便利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国家外汇局将惠企利民作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外汇服务质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外贸企业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2024年4月,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并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改革推出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等新举措;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构建更加完备清晰的货物贸易法规体系,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二是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在全国推动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通过构建经营主体的信用治理体系,逐步形成“越合规越自主”“越诚信越便利”的经营生态。支持银行选择信用良好的优质企业实施更加便捷的贸易外汇收支措施,提升外汇结算效率。2024年1-5月,办理相关便利化业务超5000亿美元。认真调研市场诉求并总结前期个别地区试点经验,将试点成熟政策推广至全国,便利加工贸易轧差结算、委托代理项下资金收付等特殊贸易外汇收支,优化市场采购贸易结算机制,帮助企业“减流程、降成本、增效率”,助力巩固外贸基本盘。全国市场采购贸易线上自助收结汇率超80%,惠及中小微商户约19万家。 三是持续优化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会同税务部门推动完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便利企业“一次备案、多次付汇”,支持税务备案及核验的“全天时、电子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进一步优化企业付汇流程,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有效节约企业服务贸易对外付汇时间和人力成本。2024年1-5月,税务备案电子化核验工作惠及经营主体超3.6万家。 四是提升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推进个人外汇业务线上审单制度落地,进一步便利个人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结售汇业务。在深圳开展外币现钞携带证电子化试点,实现许可证电子化开立和便捷使用。截至2024年5月末,开立电子携带证600余笔。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版外国人永居证适配性改造工作。明确外籍人员可持新版永居证办理外汇业务,强调业务办理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新版永居证能认、可用、好用。 二、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国家外汇局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指导相关机构优化外籍人员来华用汇服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和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进行充分融合,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广至八地,其中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等政策,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外贸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截至2024年5月末,办理经常项下试点业务近3000亿美元。 二是完善外籍人员来华外汇服务保障。指导相关机构优化业务流程,便利外籍人员扫码支付打车、吃饭、酒店、购物等日常小额消费。将单笔交易指导限额由1000美元提高到5000美元、年累计交易指导限额由1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扩大优质商户“白名单”,保障特定场景下外籍人员真实合理的移动支付需求,着力提升外籍人员来华移动支付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4年1-5月,支付宝、财付通为外籍人员提供移动支付服务3100余万笔。进一步完善在线支付功能,增强全球消费者在我国使用电子支付消费的获得感。指导工商银行与网银在线合作,为境外卡持卡人在京东平台刷卡购物提供便捷支付服务。 三、提高监管质效,着力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外汇局在推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同时,持续强化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质效,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一是加强宏观形势与政策研判。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形势和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围绕全球贸易趋势、数字服务贸易等开展专题研究,为形势研判和风险防范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形势监测,加强对经常项目跨境收支形势变动的原因分析和趋势研判。加大日常监测核查力度,聚焦重点主体和大额高频等风险业务合规性开展事中事后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果断采取措施,持续跟进处理结果。 三是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深化异常主体监管互助,向海关、税务、商务等相关部门通报监测核查中发现的异常企业,加强对违规企业的联合监管和跟踪反馈。2024年1-5月,向商务、海关等部门通报高风险企业300余家,配合完成异常企业协查600余家。 四、坚持稳中求进,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金融保障上下功夫,加快形成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政策体系。国家外汇局推动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和贸易高质量发展,营造支持共建“一带一路”良好外汇政策环境。 一是优化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统一管理。支持承包工程企业将境外不同项目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有效解决因工程所在地区外汇管制、汇路不畅等给企业资金管理带来的不便,降低账户管理成本和资金汇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4年5月末,7家大型承包工程企业已实现境外41个项目、60亿美元资金的集中管理。 二是便利企业驻外员工薪酬结汇。切实服务包括共建“一带一路”在内的企业外派员工的薪酬结算需求,外派员工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电子银行实现线上办理薪酬结汇业务,更好支持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人员流动和国际经济合作。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国家外汇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丰富便利化政策供给,深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服务我国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6-26/safe/2024/0626/24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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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地址:昆明市正义路69号 联系电话:0871-63212627 邮政编码:650021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8-06-27/yunnan/2018/0627/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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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分局对提升国有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水平的工作部署、提高辖内银行汇率避险服务质效,内江市分局组织召开汇率避险专场宣讲会,中行内江分行等6家银行、内投集团等9户国有企业参会。 内江市分局通报近期汇率避险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案例分析汇率避险的意义。中行四川省分行金融市场部专家分析汇率走势,讲解汇率避险工具使用。中行内江分行、工行内江分行宣讲特色产品和优惠活动,丰富企业汇率避险产品选择、降低首办户企业汇率避险成本。 汇银企良性互动,有效提高了国有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对避险工具的了解,同时推动银行基于企业实需实况制定“一企一策”汇率避险方案。年初以来,国有企业汇率避险首办户已达3户。 2024-06-27/sichuan/2024/0627/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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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市分局重点工作要求,提高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近日,滨海新区分局依托新区银行自律机制平台,组织召开2024年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工作推动会。 会上,滨海新区分局就2023年新区跨境收支情况及各银行外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六家银行机构围绕自贸业务创新、外汇便利化政策推广、服务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经验分享与交流。 新区38家自律小组成员银行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2024-06-27/tianjin/2024/0627/2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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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90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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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94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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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11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061亿元,进口16246亿元,顺差2815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059亿元,进口3747亿元,逆差168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5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5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74亿美元,进口2816亿美元,顺差15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127 159 贷方 21120 2974 借方 -19993 -2816 1.货物贸易差额 2815 396 贷方 19061 2684 借方 -16246 -2288 2.服务贸易差额 -1688 -238 贷方 2059 290 借方 -3747 -528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9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63 9 借方 -52 -7 2.3运输差额 -435 -61 贷方 559 79 借方 -994 -140 2.4旅行差额 -1352 -190 贷方 224 31 借方 -1576 -222 2.5建设差额 2 0 贷方 80 11 借方 -78 -1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6 -8 贷方 3 0 借方 -59 -8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3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9 -25 贷方 97 14 借方 -276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54 50 借方 -249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4 26 贷方 570 80 借方 -386 -5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8 1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9 1 借方 -25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6-25/jilin/2024/0627/2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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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对全系统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主持会议并作全面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就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曲吉山通报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就持续深化纪律建设提出要求。在京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纪检监察工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潘功胜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他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做好中央巡视工作。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和政治监督。持续加强中央巡视和审计整改。三是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扎扎实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刻汲取身边人身边事案件教训,牢固树立“越往后越严”的意识,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朱鹤新要求,国家外汇局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外汇领域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不想腐”的自觉。一是“全周期”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依法行政、依规用权,确保外汇管理职权规范运行。二是“常态化”抓好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构建全覆盖的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理念。三是“全链条”压紧管党治党责任。外汇局机关要带头强化党建引领的工作导向,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曲吉山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保持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保持清醒认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是持续深化纪律建设。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把纪律、规矩、制度学懂学透,把模糊的、错误的认识纠正过来。二是严格精准执纪。坚持实事求是、纪法情理贯通,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三是持续强化案件查办。继续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的增量问题、有力有效清除存量问题。四是深化以案促改。聚焦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建机制、堵漏洞。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国家外汇局各部门、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副处级以上干部及青年党员代表,各所属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中国人民银行党校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学员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4-06-26/jilin/2024/0628/2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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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5月,银行结汇12505亿元人民币,售汇13638亿元人民币。2024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6335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895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5月,银行结汇1760亿美元,售汇1919亿美元。2024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8919亿美元,累计售汇9707亿美元。 2024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55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1575亿元人民币。2024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01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03914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48亿美元,对外付款5851亿美元。2024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3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870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6-27/neimenggu/2024/0627/1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