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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894亿元,支出11654亿元,顺差424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592亿元,支出9650亿元,顺差494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02亿元,支出2004亿元,逆差7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39亿美元,支出1642亿美元,顺差59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55亿美元,支出1359亿美元,顺差696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282亿美元,逆差9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4240 597 15894 2239 -11654 -164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4942 696 14592 2055 -9650 -1359 2.服务贸易差额 -702 -99 贷方 1302 183 借方 -2004 -282 2.1加工服务差额 70 10 贷方 72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0 4 贷方 46 6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122 -17 贷方 352 50 借方 -474 -67 2.4旅行差额 -441 -62 贷方 98 14 借方 -540 -76 2.5建设差额 36 5 贷方 72 10 借方 -37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87 -12 贷方 22 3 借方 -109 -15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8 4 借方 -25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3 -29 贷方 55 8 借方 -258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207 29 借方 -230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3 6 贷方 341 48 借方 -297 -4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3 0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6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7-31/jilin/2020/0731/1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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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银行结汇10816亿元人民币,售汇1075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60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526亿美元,售汇1518亿美元,结售汇顺差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74亿元人民币,售汇979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1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41亿元人民币,售汇96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7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4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6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82亿元人民币。截至6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80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64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16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206亿元人民币。 2020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6702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149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531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9535亿美元,累计售汇874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8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696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346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49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006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0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03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04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393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4104亿元人民币。 2020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563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412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515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40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3391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5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18亿美元,对外付款340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14亿美元。2020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906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90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8-04/jilin/2020/0804/1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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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8403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6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62260亿元人民币(等值8787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86143亿元人民币(等值12159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0%。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19573亿元人民币(等值2762亿美元),占13%;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3557亿元人民币(等值502亿美元),占2%;银行外债余额为68730亿元人民币(等值9701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56543亿元人民币(等值7981亿美元),占39%。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3271亿元人民币(等值4696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3147亿元人民币(等值3267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2767亿元人民币(等值4625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37848亿元人民币(等值5342亿美元),占25.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6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086亿元人民币(等值241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608亿元人民币(等值509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55750亿元人民币(等值7869亿美元),占38%;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2653亿元人民币(等值13077亿美元),占62%。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0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0年3月末 2020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9573 2762 短期 666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66 9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8906 2668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644 2208 贷款 3263 46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3557 502 短期 2152 304 货币与存款 1167 165 债务证券 985 13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405 198 SDR分配 676 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29 103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8730 9701 短期 51440 7260 货币与存款 31591 4459 债务证券 3344 472 贷款 16245 229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7 长期 17290 244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790 1664 贷款 5432 76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9 10 其他部门 39457 5569 短期 27735 3915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155 22 贷款 3554 50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2742 3210 其他债务负债 1275 180 长期 11722 165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264 743 贷款 4779 67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05 57 其他债务负债 1275 180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086 241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549 1489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782 11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755 812 外债总额头寸 148403 20946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0-07-28/jilin/2020/0728/1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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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升。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946亿美元,较2019年末增长373亿美元,增幅1.8%。主要由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体现为非居民机构存款和同业存放余额的增加。 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和期限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38%,中长期外债占比42%,分别较2019年末上升3个和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近年来外债规模平稳增长,符合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持续扩大开放的进程。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2月28日,中国国债被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 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多项跨境融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空间,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将企业借债空间从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至2.5倍;二是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扩大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范围。三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企业可在线上申请外债登记。数据显示,便利化措施未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外债风险总体可控。随着政策效应逐步显现,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 当前,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改变,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有利于外债继续平稳运行。下一步,外汇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 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开放,在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同时有效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0-07-29/jilin/2020/0729/1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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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6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23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106亿美元,升幅0.3%。 6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总体保持平衡。受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刺激政策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各类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经济形势正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往前看,我国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增长保持韧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0-08-03/jilin/2020/0803/1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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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2075亿美元,对外负债13483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408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306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898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691亿美元,债券资产175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62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2%、15%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253亿美元,美元资产821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606亿美元,分别占10%、68%和22%。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611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961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674亿美元,债券负债207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73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7%、15%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559亿美元,美元负债54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517亿美元,分别占比34%、40%和26%。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728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755亿美元,占比58%。(完) 2020-07-30/jilin/2020/0730/1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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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上午,外汇局吉林省分局组织召开2020年上半年形势分析专题会议,吉林省分局局长付喜国同志、副局长王景富同志出席,分局各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形势分析工作的人员全面介绍了全国以及全省上半年经济和外汇收支形势,深入分析了吉林省外汇收支及银行结售汇的趋势特点,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重心,详细讲解了近期全省重点涉外企业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当下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下半年吉林省外汇收支形势进行了研判。 2020-07-27/jilin/2020/0727/1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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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24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7万亿美元)。 2020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92.6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7万亿美元)。 2020-08-06/jilin/2020/0806/1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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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47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4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3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9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356亿元。 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11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03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36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7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7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07亿元,储备资产减少39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9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9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6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87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5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7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7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1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9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40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5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6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46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8,470 6,119 贷方 2 52,457 91,254 借方 3 -43,987 -85,136 1.A 货物和服务 4 9,342 7,671 贷方 5 46,749 83,061 借方 6 -37,407 -75,390 1.A.a 货物 7 11,426 13,038 贷方 8 42,776 75,289 借方 9 -31,350 -62,251 1.A.b 服务 10 -2,084 -5,367 贷方 11 3,973 7,772 借方 12 -6,056 -13,139 1.A.b.1 加工服务 13 222 454 贷方 14 228 469 借方 15 -7 -1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4 147 贷方 17 119 254 借方 18 -65 -108 1.A.b.3 运输 19 -526 -1,342 贷方 20 994 1,713 借方 21 -1,520 -3,055 1.A.b.4 旅行 22 -1,428 -4,328 贷方 23 299 620 借方 24 -1,728 -4,948 1.A.b.5 建设 25 82 100 贷方 26 206 372 借方 27 -124 -27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2 -223 贷方 29 94 163 借方 30 -236 -387 1.A.b.7 金融服务 31 12 37 贷方 32 68 137 借方 33 -56 -10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6 -912 贷方 35 157 311 借方 36 -714 -1,22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6 88 贷方 38 656 1,249 借方 39 -600 -1,1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41 685 贷方 41 1,062 2,344 借方 42 -921 -1,65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4 -67 贷方 44 16 31 借方 45 -51 -9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6 -6 贷方 47 72 107 借方 48 -36 -114 1.B 初次收入 49 -939 -1,730 贷方 50 5,115 6,960 借方 51 -6,054 -8,690 1.C 二次收入 52 67 178 贷方 53 593 1,233 借方 54 -527 -1,0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470 -7,696 2.1 资本账户 56 -1 -7 贷方 57 3 4 借方 58 -4 -1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469 -7,68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114 -8,08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69 1,307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67 -3,32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36 4,630 2.2.2 储备资产 64 -1,356 3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1 8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04 -86 2.2.2.4 外汇储备 68 -1,262 47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57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1,196 859 贷方 2 7,405 12,964 借方 3 -6,209 -12,105 1.A 货物和服务 4 1,319 1,079 贷方 5 6,599 11,802 借方 6 -5,280 -10,723 1.A.a 货物 7 1,613 1,844 贷方 8 6,038 10,697 借方 9 -4,425 -8,853 1.A.b 服务 10 -294 -765 贷方 11 561 1,105 借方 12 -855 -1,870 1.A.b.1 加工服务 13 31 65 贷方 14 32 67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21 贷方 17 17 36 借方 18 -9 -15 1.A.b.3 运输 19 -74 -191 贷方 20 140 243 借方 21 -215 -434 1.A.b.4 旅行 22 -202 -617 贷方 23 42 88 借方 24 -244 -705 1.A.b.5 建设 25 12 14 贷方 26 29 53 借方 27 -17 -3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 -32 贷方 29 13 23 借方 30 -33 -55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10 19 借方 33 -8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9 -129 贷方 35 22 44 借方 36 -101 -17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 12 贷方 38 93 178 借方 39 -85 -16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0 98 贷方 41 150 334 借方 42 -130 -23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0 贷方 44 2 4 借方 45 -7 -1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1 贷方 47 10 15 借方 48 -5 -16 1.B 初次收入 49 -133 -246 贷方 50 722 986 借方 51 -855 -1,232 1.C 二次收入 52 9 25 贷方 53 84 175 借方 54 -74 -15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96 -1,085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96 -1,08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04 -1,14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4 18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2 -47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16 659 2.2.2 储备资产 64 -191 5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5 -12 2.2.2.4 外汇储备 68 -178 7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22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 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873 623 贷方 2 5,409 9,537 借方 3 -4,536 -8,914 1.A 货物和服务 4 963 785 贷方 5 4,820 8,684 借方 6 -3,857 -7,899 1.A.a 货物 7 1,178 1,350 贷方 8 4,411 7,870 借方 9 -3,233 -6,521 1.A.b 服务 10 -215 -564 贷方 11 410 814 借方 12 -624 -1,378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48 贷方 14 24 49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15 贷方 17 12 27 借方 18 -7 -11 1.A.b.3 运输 19 -54 -141 贷方 20 102 179 借方 21 -157 -320 1.A.b.4 旅行 22 -147 -456 贷方 23 31 65 借方 24 -178 -521 1.A.b.5 建设 25 8 10 贷方 26 21 39 借方 27 -13 -2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23 贷方 29 10 17 借方 30 -24 -40 1.A.b.7 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7 14 借方 33 -6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7 -95 贷方 35 16 33 借方 36 -74 -12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 9 贷方 38 68 131 借方 39 -62 -12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5 72 贷方 41 109 246 借方 42 -95 -17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2 3 借方 45 -5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 贷方 47 7 11 借方 48 -4 -12 1.B 初次收入 49 -97 -181 贷方 50 527 724 借方 51 -624 -905 1.C 二次收入 52 7 19 贷方 53 61 129 借方 54 -54 -11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73 -791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0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73 -79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34 -837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7 1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13 -34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1 485 2.2.2 储备资产 64 -140 4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1 -9 2.2.2.4 外汇储备 68 -130 5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6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0-08-12/jilin/2020/0812/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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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27亿元,支出13288亿元,顺差243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417亿元,支出11239亿元,顺差317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0亿元,支出2049亿元,逆差73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19亿美元,支出1875亿美元,顺差34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34亿美元,支出1586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5亿美元,支出289亿美元,逆差10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39 344 15727 2219 -13288 -187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78 449 14417 2034 -11239 -1586 2.服务贸易差额 -739 -104 贷方 1310 185 借方 -2049 -289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71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45 6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217 -31 贷方 331 47 借方 -548 -77 2.4旅行差额 -481 -68 贷方 115 16 借方 -595 -84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62 9 借方 -36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43 6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2 3 借方 -18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3 -27 贷方 45 6 借方 -238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207 29 借方 -174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47 49 借方 -315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18 3 借方 -5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8-10/jilin/2020/0810/1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