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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2025年新任职司处级领导干部召开集体谈话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燕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美玉出席并提出廉政要求。 朱鹤新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履职尽责敢担当,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真抓实干,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要清正廉洁守底线,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强化对所属干部从严管理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朱鹤新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大家要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2025-12-29/safe/2025/1229/26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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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1月,银行结汇14840亿元人民币,售汇1373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627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593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银行结汇2095亿美元,售汇1938亿美元。2025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2769亿美元,累计售汇21804亿美元。 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37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11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120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977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545亿美元,对外付款6367亿美元。2025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48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959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12-26/jiangxi/2025/1226/2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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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总结前期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同时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二是便利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划转资金。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三是完善资金池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12-26/jiangxi/2025/1226/2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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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发展外汇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防范相关风险,促进外汇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进行修订,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3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立足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变化和监管实践,统筹整合有关制度规定,形成系统性的监管框架和监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从交易场所、资质条件、报价规范、交易清算规则、信息管理、数据服务、自律管理等领域明确相应要求,实现业务监管全覆盖。二是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银行间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境内外金融机构、货币经纪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商权利和义务,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三是推动银行间外汇市场高质量发展,支持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交易和清算品种、币种、方式等,便利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外汇服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健全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2025-12-26/jiangxi/2025/1226/2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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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7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9万亿美元)。2025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76.4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8.65万亿美元)。 2025-12-30/shanxi/2025/1230/1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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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5年11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5-12-19/guangdong/2025/1218/3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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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锚定“企业导向、精准施策、协同发力”核心原则,直击汇率避险痛点难点,以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推动全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走出“量增、面扩、质升”的稳健上升曲线。 构建多方联动工作格局,凝聚风险中性共识。为让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市场主体、凝聚部门协同攻坚合力,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主动牵线搭桥,加强与省委金融办、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等部门的横向联动,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构建起“政汇银”协同发力的一体化工作格局。联合举办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暨跨境人民币业务宣讲活动,精准覆盖省市两级105家国有企业,让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入脑入心;联合编制《河南省外经贸金融产品手册》,系统梳理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的特点优势及使用场景,累计发放约2万册,为市场主体送上“看得懂、用得上”的操作指南,成功破解“不懂工具、不会操作”的现实梗阻,凝聚起思想同频、目标同向、步调同步的强大工作合力。 聚焦关键主体,精准破解国有企业与中小微企业避险难题。针对国有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在避险实践中面临的不同困境,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坚持问题导向,量身定制帮扶方案,实施分类施策、精准滴灌。一方面,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通过开展“一对一”专项政策辅导与业务对接,手把手助力多家重点国有企业实现套期保值业务零的突破,再以典型案例引路,带动全省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稳步跃升。2025年以来,河南省国有企业外汇套保业务规模近2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1倍,示范引领的辐射效应持续释放。另一方面,为中小微企业撑起汇率避险“保护伞”,着力打通避险门槛“最后一公里”。在2022年出台《河南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奖励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协同商务厅持续优化奖补政策,进一步扩大奖补政策覆盖范围、提高奖补支持标准。同时,积极引导辖内22家银行通过减免保证金、点差优惠等举措,为企业“减负松绑”。2025年以来,累计为中小微企业节约避险成本约600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压实银行责任,筑牢汇率避险长效服务机制。银行是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主力军,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通过机制建设与精准督导,全面压实银行机构服务责任。按月向银行推送“首办户、未办户、风险敞口较大企业”三张清单,引导银行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上门”,实现精准对接、靶向服务。指导银行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面对面”走访,建立“逐企建档、定向辅导、精准施策”的全流程服务链条。2025年以来累计走访服务企业超3000家,为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避险方案近2000个,切实破解企业“不敢、不懂、不愿”的认知障碍。同时推动银行升级服务载体,完善全流程线上衍生品办理渠道,提升外汇衍生品交易便捷性和效率,降低企业盯市成本,实现锁汇“零延迟”。通过定期开展政策传导和业务研讨,实时掌握银行服务堵点,协同破解难题,累计推动解决业务堵点20余项,让服务链条更顺畅。 通过一系列“组合拳”精准发力,河南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交出亮眼“成绩单”。2025年1月至10月,河南省新增外汇套保首办户企业1240家,超越2024年全年水平;套保率26.35%,较2024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汇率避险覆盖面与业务深度实现双提升。 2025-12-05/henan/2025/1205/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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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5〕25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二是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5-12-26/henan/2025/1226/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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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rnal Financial Assets and Liabilities of China's Banking Sector(As of September 30,2025) 2025-12-30/en/2025/1230/2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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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5年9月末) 2025-12-30/safe/2025/1230/26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