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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境内外币同户名间划转,允许委托他人持相关身份证办理吗?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未禁止委托他人办理境内划转,实际操作中银行将按照展业原则和内控制度办理,建议与业务经办行沟通。 2019-09-05/jiangxi/2019/0905/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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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香港贸易公司汇款到境内居民8000美元可以入账吗? 答:需了解境内居民是个人还是机构,该笔汇入款是什么钱及汇款原因等。 2019-09-03/jiangxi/2019/0903/1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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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办理跨境人民币捐赠需要开立捐赠专户吗? 答:需要把捐赠事项了解清楚才能判定该项捐赠如何办理,包括且不限于开户等业务。 2019-09-02/jiangxi/2019/0902/1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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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http://www.gov.cn/premier/2019-09/04/content_54272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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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http://www.gov.cn/xinwen/2019-09/05/content_54273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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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可以转给同名储蓄账户吗?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人外汇结算户可以向本人的外汇储蓄户划转资金。 2019-09-04/jiangxi/2019/0904/1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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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384亿元,支出14469亿元,顺差191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970亿元,支出11385亿元,顺差358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14亿元,支出3084亿元,逆差167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83亿美元,支出2104亿美元,顺差27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77亿美元,支出1656亿美元,顺差52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6亿美元,支出448亿美元,逆差24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15 279 16,384 2383 -14,469 -210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585 521 14,970 2177 -11,385 -1656 2.服务贸易差额 -1,670 -243 贷方 1,414 206 借方 -3,084 -448 2.1加工服务差额 87 13 贷方 89 13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47 7 借方 -23 -3 2.3运输差额 -376 -55 贷方 272 39 借方 -647 -94 2.4旅行差额 -1,383 -201 贷方 189 27 借方 -1,572 -229 2.5建设差额 18 3 贷方 75 11 借方 -57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28 4 借方 -57 -8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18 3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4 -24 贷方 36 5 借方 -200 -2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9 12 贷方 235 34 借方 -156 -2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9 14 贷方 410 60 借方 -311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5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9 1 借方 -23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9-06/neimenggu/2019/0906/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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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7月末上升35亿美元。请问造成2019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72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35亿美元,升幅0.1%;较年初上升345亿美元,升幅1.1%。 8月,我国外汇市场秩序良好,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受全球经济增长、贸易局势、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升,主要国家债券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稳定性、韧性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受此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总体平衡,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但我国经济空间大、动力强、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并将继续推动全面改革开放,这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2019-09-07/safe/2019/0907/14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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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汇〔2019〕51号) 2019-09-06/fujian/2019/0906/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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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384亿元,支出14469亿元,顺差191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970亿元,支出11385亿元,顺差358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14亿元,支出3084亿元,逆差167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83亿美元,支出2104亿美元,顺差27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77亿美元,支出1656亿美元,顺差52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6亿美元,支出448亿美元,逆差24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15 279 16,384 2383 -14,469 -210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585 521 14,970 2177 -11,385 -1656 2.服务贸易差额 -1,670 -243 贷方 1,414 206 借方 -3,084 -448 2.1加工服务差额 87 13 贷方 89 13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47 7 借方 -23 -3 2.3运输差额 -376 -55 贷方 272 39 借方 -647 -94 2.4旅行差额 -1,383 -201 贷方 189 27 借方 -1,572 -229 2.5建设差额 18 3 贷方 75 11 借方 -57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28 4 借方 -57 -8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18 3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4 -24 贷方 36 5 借方 -200 -2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9 12 贷方 235 34 借方 -156 -2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9 14 贷方 410 60 借方 -311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5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9 1 借方 -23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9-06/shanghai/2019/0906/1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