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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央行浙江数字化平台”及担保登记系统建设情况汇报。 2019-09-09/zhejiang/2019/0909/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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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为00280000004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17日 2019-09-17/safe/2019/0918/14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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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建设,围绕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双线突破,大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和开放经济条件下现代化治理能力。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筹部署下,2019年6月、9 月,陕西省分局分别上线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行外汇行政许可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实现监管全过程电子化留痕,便利企业办理外汇业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外汇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最大程度方便企业 2019年6 月,陕西省分局上线外汇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外汇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网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网上办”;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流程,企业可提前准备申请材料,做到“一次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截至8月底,外汇局14 大项123 项业务全部实现线上办理,陕西省辖内共办理网上外汇行政许可事项391 笔。企业可在外汇局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办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时查询项目名称、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做到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网上受理率达100%,平均办结时限较之前缩减75%,大幅节约了企业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 二、“互联网+监管”推进外汇监管的“透明化、公开化” 在前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上,外汇局陕西省分局于2019 年9 月上线“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纳入外汇管理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专项监管,确保监管工作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实现外汇监管权力运用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实现对外汇监管的“监管”。外汇局“互联网+监管”系统还将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投诉举报等数据,进一步促进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整合共建,利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协同提升监管治理能力,较大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截止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已纳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账户管理、外汇市场等19 项外汇监管事项。外汇局陕西省分局依据监管层级和自身监管实际,认真梳理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细化监管措施、明确实施依据、核对“实施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要素,切实推进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 下一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将贴近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推动互联网与外汇管理深度融合,继续推进“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更好更快服务市场主体,持续释放科技红利。一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宣传及推广,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平台办理外汇业务,最大的享受便利化成果。二是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上线及试运行,完成与国家系统的对接联通,有效实现执法监管、风险预警等主要功能。三是积极开展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创新,进一步革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及企业和群众参与度。四是加强系统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力度保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关企业和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数据。 2019-09-19/shaanxi/2019/0919/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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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7月末上升35亿美元。请问造成2019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72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35亿美元,升幅0.1%;较年初上升345亿美元,升幅1.1%。 8月,我国外汇市场秩序良好,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受全球经济增长、贸易局势、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升,主要国家债券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稳定性、韧性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受此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总体平衡,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但我国经济空间大、动力强、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并将继续推动全面改革开放,这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2019-09-07/gansu/2019/0907/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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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上午,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召开党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安排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人民银行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政务和头等大事,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初心和使命,趁热打铁、精心组织。要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与金融精准扶贫、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总行党委巡视整改结合起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甘肃省分局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019-09-02/gansu/2019/0902/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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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奉化支局领导带队赴辖内宁波海上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滕头村开展现场调研,了解辖内普惠金融开展情况。 2019-09-19/ningbo/2019/0919/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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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月1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9-19/ningbo/2019/0919/1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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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的申报要求,并由此调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收付款的还原申报要求。 (二)新增关于深港通、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熊猫债以及存托凭证等证券投资渠道的申报要求。 (三)新增资金池业务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 (四)新增兑换特许机构相关业务的申报要求。 (五)新增关于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的申报要求。 (六)新增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要求。 (七)新增特定品种期货涉外交易的申报要求。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调整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 (二)放松对涉外收付凭证的打印和印制要求。 (三)简化QFII项下本金的申报要求。 (四)调整境内企业内保外贷履约的申报要求。 (五)调整跨境电商贸易的申报要求。 (六)调整边民互市货物贸易的申报要求。 (七)合并退款和错汇款的申报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身份的证件顺序。 (二)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的填报要求。 (三)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等特殊区域中申报主体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四)明确涉外收支中现汇金额、结/购汇金额及其他金额的含义。 (五)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对易混淆的交易项目予以明确。 (六)明确集中或轧差结算为零的申报方法。 (七)明确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2019-09-20/shanghai/2019/0920/1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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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启动,新时代云南改革开放迈上新台阶开启新征程,如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成为全省外贸企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9月11日上午,一场以“新机遇 新动能”为主题,全面提升云南省外贸企业经营能力的大型培训在昆明举行。 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商务局及辖区内重点外贸企业负责人,以及云南报关协会会员企业负责人等226人参加培训,参培单位涉及农产品、化工、有色金属、制造业、物流等多个行业企业。 据了解,此次培训邀请了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信保云南公司、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等专业人士就近期出台的外贸扶持政策、海关法规新政、出口退税政策及实务、出口信保政策、银行金融服务等内容进行现场授课、答疑。目的是帮助企业在新机遇、新形势下及时了解最新海关、外贸、税务管理政策,激发新动能、培育企业外贸竞争新优势。 负责具体承办此次培训的是云天化集团联合商务有限公司天川滙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成立于2015年12月,由省商务厅授牌,是我省首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使企业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云南外贸企业只有苦练内功,不断提升自身国际化经营能力,才能对抗风险、迎接挑战、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天川滙总经理鞠一璟表示,作为云南省外贸龙头企业和云南报关协会会长单位,联合商务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织培训、座谈交流等,为我省的外贸企业及时传递前沿的经济信息与外贸知识,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外贸发展新形势、新政策,提高我省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方面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助力我省外贸企业不断发展。 该培训由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主办,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云南报关协会协办。 2019-09-20/yunnan/2019/0920/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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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在分享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多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坚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外汇管理改革,已于2018年取消相关汇兑限制。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取消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待批准后,由国务院统一对外公布。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同时,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9-09-20/shanghai/2019/0920/1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