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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深圳市、宁波市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以下统称试点地区)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二、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鼓励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四、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试点地区内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 五、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个月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如为试点地区辖内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七、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 八、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试点地区分局应根据本通知制定业务实施细则,加强对上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试点地区分局应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测分析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特征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和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2023-12-15/safe/2023/1215/23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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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利银行、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05-06/safe/2023/0506/23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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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3〕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起草了《浙江省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zjzbxm2019@126.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邮编:3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为尽快推动试点实施,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15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附件:浙江省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3年12月28日 2023-12-28/zhejiang/2023/1228/1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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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明确特殊机构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金融机构标识码的赋码业务线上办理操作规程,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辖内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遵照执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通知所辖分支机构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2023-10-17/safe/2023/1017/23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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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现就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3年1月3日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次日3:0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北京时间9:1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收盘价的发布时间不变。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中介和服务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2022-12-30/safe/2022/1230/23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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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4〕16号),特殊机构代码赋码工作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23〕21号)执行。现予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9月28日 2023-10-17/safe/2023/1017/23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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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大力推动政银担合作,减降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增强外汇服务的普惠功能。 2023年下半年以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在深入调研多方走访的基础上,联合省市财政部门、省市地方金融局,统筹省市融资担保公司、银行等各方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提供增信降费服务。2023年12月下旬以来,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了《海南省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实施办法》《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金保贷”产品的实施意见》,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指导辖区3家银行积极落实政策,分别与省市融资担保公司成功办理政府性融资担保项下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业务,实现了辖区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新突破。 以上两项汇率避险支持政策有效破解了中小微企业办理汇率避险业务中“衍生授信难、保证金占用、成本高”等难题,助力中小微企业便利获得银行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汇率风险管理难题。 2024年,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继续向企业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积极推动银企对接省市融资担保公司,将有关补贴资金用好用足,为企业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2024-01-10/hainan/2024/0110/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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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80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662亿美元,升幅为2.1%。 2023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升。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1-10/shanxi/2024/0110/1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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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外汇履职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辖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2023年12月12日,济宁市分局以“忆往昔砥砺初心 谋新篇奋勇前行”为主题,举办2023年第十一期“英萃沙龙”主题学习研讨活动。此次沙龙活动对近日刚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进行了深入学习,由外汇管理科业务人员对政策中的九条便利化举措进行了逐条解读,对政策的沿革进行了比较,参会人员提出相关问题和见解,合力谋划政策推进要点和方向,为落实政策惠及辖区涉外企业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各业务人员立足岗位工作实际,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收获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济宁市分局工作思路和履职发力点提出相关建议。 下一步,济宁市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工作要求,以及总分局各项工作部署,依托“英萃沙龙”平台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更好的落实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举措,以高质量外汇服务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13/shandong/2023/1213/2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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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全辖(不含厦门)2023年11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443件,其中经常项目类398件、资本项目类33件、国际收支12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138件,网上受理/受理单办结305件。 2023-12-05/fujian/2023/1205/2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