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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3年9月末) 2023-12-28/safe/2023/1228/23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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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rnal Financial Assets and Liabilities of China's Banking Sector(As of September 30, 2023) 2023-12-28/en/2023/1228/2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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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4750亿美元,对外负债1296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8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69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479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271亿美元,债券资产336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11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3%、23%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46亿美元,美元资产8531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973亿美元,分别占22%、58%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57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76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352亿美元,债券负债221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39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7%、17%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5939亿美元,美元负债4345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681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382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582亿美元,占比58%。(完) 2023-12-28/safe/2023/1228/23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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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at the end of September 2023, China's banking sector recorded external financial assets of USD 1475.0 billion, external liabilities of USD 1296.4 billion, and net external assets of USD 178.6 billion, including net RMB liabilities of USD 269.3 billion and net foreign currency assets of USD 447.9 billion. Among the external financial assets of the banking sector, by instrument, deposits and loans were USD 927.1 billion, bonds investment, USD 336.5 billion, and other assets including equity, USD 211.4 billion, accounting for 63 percent, 23 percent and 14 percent of the sector's total external financial assets respectively. By currency, RMB assets were USD 324.6 billion, USD assets were USD 853.1 billion, and other currency assets were USD 297.3 billion, accounting for 22 percent, 58 percent and 20 percent respectively. By counterpart sector, the amount invested in the overseas banking sector was USD 757.4 billion, accounting for 51 percent; the amount invested in the overseas non-banking sector was USD 717.6 billion, accounting for 49 percent. Among the external liabilities of the banking sector, by instrument, deposits and loans were USD 735.2 billion, bonds investment, USD 221.7 billion, and other liabilities including equity, USD 339.5 billion, accounting for 57 percent, 17 percent and 26 percent of the sector's total external liabilities respectively. By currency, RMB liabilities were USD 593.9 billion, USD liabilities, USD 434.5 billion, and other currency liabilities, USD 268.1 billion, accounting for 46 percent, 34 percent and 21 percent respectively. By counterpart sector, USD 538.2 billion was from overseas banking sector, accounting for 42 percent; while USD 758.2 billion was from overseas non-banking sector, accounting for 58 percent. (End) 2023-12-28/en/2023/1228/2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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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万亿美元)。 2023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6万亿美元)。 2023-12-28/anhui/2023/1228/2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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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2023年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3〕30号),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域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复制推广前期试点效果良好的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根据文件指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分局)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月28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向我分局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信封上注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并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邮编:570105) 邮寄联系人:曾如肖 联系电话:0898-68562943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3年12月28日 2023-12-28/hainan/2023/1228/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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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最新外贸政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外贸发展保稳增质,近日,唐山市分局配合省商务厅、市商务局联合海关、税务、中国出口信保公司等部门举办了2023年全省外贸政策业务巡回大培训(唐山站)。唐山市分局派出业务骨干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全市涉外企业共5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会。 会上,唐山市分局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内容和基本框架进行了梳理,对名录登记的途径及材料、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基本原则、贸易信贷报告的内容及要求、外汇局总量核查动态分类的监管体系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对贸易新业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引导企业要强化合规经营的责任意识,形成“越合规越便利”的理念。 此次培训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与会企业普遍认为培训内容紧贴最新货物贸易外汇政策,贴近实际、针对性强,为企业更好地开展涉外业务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帮助。 2023-12-29/hebei/2023/1229/2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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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击非法外汇交易,增强公众合法合规用汇意识,2023年12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分局会同红河州公安局及河口县各商业银行,深入河口口岸开展“远离非法外汇交易 打造河口口岸良好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在河口口岸出入境通道前摆放宣传海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点对点”精准宣传。同时,组织熟悉越南语的外汇业务人员,向辖区群众和出入境外籍人员双语讲解携带和使用外币现钞的有关规定、普及外汇管理政策、提示非法买卖外汇风险等,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远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非法金融活动。 下一步,红河州分局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发挥汇警联合工作机制优势,切实维护好辖内外汇市场健康稳健发展,为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建设赋能加速。 2023-12-29/yunnan/2023/1229/1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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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万亿美元)。 2023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6万亿美元)。 2023-12-29/yunnan/2023/1229/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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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645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065亿元,进口16488亿元,顺差357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89亿元,进口3204亿元,逆差131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9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1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54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1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69亿美元,进口2752亿美元,顺差3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62 316 贷方 21954 3069 借方 -19692 -2752 1.货物贸易差额 3577 500 贷方 20065 2805 借方 -16488 -2305 2.服务贸易差额 -1315 -184 贷方 1889 264 借方 -3204 -448 2.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4 12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57 8 借方 -40 -6 2.3运输差额 -508 -71 贷方 540 76 借方 -1049 -147 2.4旅行差额 -1104 -154 贷方 106 15 借方 -1209 -169 2.5建设差额 64 9 贷方 113 16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0 0 借方 -48 -7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9 3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7 -19 贷方 43 6 借方 -180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6 19 贷方 325 45 借方 -188 -2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12 30 贷方 583 82 借方 -371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8 1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1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12-29/safe/2023/1229/23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