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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https://www.gov.cn/home/toutu/202609/content_70798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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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9/content_70800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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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9/content_70800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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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https://www.gov.cn/home/toutu/202609/content_70799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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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依托“长满欧号”中欧班列物流通道,辽源企业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外贸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外汇局辽源市分局积极落实助企发展政策,创新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模式,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中欧班列“长满欧号”特色服务作为支持涉外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数字化、便捷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回应企业诉求,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盘活企业资金存量,助力本地外贸企业稳步开拓国际市场。 精准摸排企业底数,建立服务对象清单。全面梳理辖区依托“长满欧号”开展出口业务的实体企业清单,深入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精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针对出口应收账款资金占压、抵质押物不足、融资流程繁琐等痛点问题,为企业建立“一企一档”需求台账,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作为核心纾困载体,以数字化金融工具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助力企业飞速发展。 深化政银双向联动,畅通融资对接渠道。指导各银行指定专人担任外汇业务联络员,构建“外汇局—银行联络员—企业客户”三级快速响应机制,全面梳理外汇对公客户资源,夯实服务基础,确保政策宣传与业务对接精准高效。组织开展银企政策宣讲与座谈交流,面向银行解读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向出口企业推介平台线上融资功能,重点讲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优势。针对意向企业开展“一对一”全流程辅导,指导银行和企业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融资业务,有效提升业务办理效率,节约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搭建常态化沟通渠道,及时协调解决银企对接中的堵点问题,确保诉求有回应、推进有实效。 精准服务涉外企业,数字金融助力开拓国际市场。依托数字化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企业摆脱了传统信贷对实物抵押物的依赖,可以快速盘活海外应收款项,有效缓解备货资金压力。截至目前,辽源市分局已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辖区企业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合计突破6000万元。 下一步,辽源市分局将持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运用,深挖上下游涉外企业融资需求,推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扩面增量,畅通“班列+产业+数字金融”服务链条,为辽源市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2026-09-04/jilin/2026/0904/2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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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福建省分局辖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研究起草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便利经营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相关措施,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于2026年9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bxm1001@sina.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信封上注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91-88010667。 附件: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9月3日 2026-09-03/fujian/2026/0903/2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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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修订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便利经营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相关措施,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于2026年3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bxm1001@sina.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信封上注明“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91-88010667。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3月12日 2026-03-12/fujian/2026/0318/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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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远期合约存续期间,如果未发生债务人拖欠、破产等特殊情况,如何填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十)项金融衍生产品及雇员认股权、托管业务的填报方法(C01表、H01表和H02表): 若在该衍生产品存续期间未发生债务人拖欠、破产等特殊情况,则“注销、调整及重新分类至其他报表统计的金额(C0114)”应填报0,“本月非交易变动(C0113)”等于“价值重估因素(C0115)”。 2026-09-03/tianjin/2026/0903/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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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在由区外主体报关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收付汇业务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第二款“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因经营需要导致进出口单位为其他机构的,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的相关材料后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非报关人”。 2026-09-03/tianjin/2026/0903/3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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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为13000061029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5月6日 2026-05-06/fujian/2026/0506/2633.html